邱宝昌透露,近年来就小赵遇到的这类“质量”问题,消协接到的投诉并不是很多,但这类纠纷的多少,不能单纯用百分比来表述。因为,对于厂家或建材城来说,出一档子事,可能也就是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但对于消费者而言,这就是百分之百。不过,出了问题也不要怕,只要在维权过程中把握几项原则,以免因自己的“想当然”,而人为地把损失扩大。以下就以小赵这个纠纷为例具体说明。
1、原则一:关于检材
检材是指要拿去做鉴定的材料。如果厂家认可那块被锯下的地板,那就可以直接拿那块废板去鉴定。这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厂家要求在消费者、建材城、鉴定机构等几家都在场的情况下取检材也不为过。试想,如果消费者盲目地去检测,即使鉴定结果显示检材有问题,如果厂家对检材的来路表示质疑,不承认那块地板是他们的产品,那就相当于这个鉴定白做了。为了证实“问题地板”的出处,应该是从已经铺装好的地板中找出能与那块废板“对上碴”的板子才行。
2、原则二:关于拆卸
如果鉴定的话,具体到地板谁来拆的问题,建议消费者与厂家协商确定。如果厂家认可的话,消费者可以自己找人拆。若图省事或者说避免日后厂家再找辙,选择由厂家的人来拆也未尝不可。问题的关键是,不管谁拆,都要几方对拆下的检材认可才行。
3、原则三:关于鉴定结果
鉴定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结果:a、不是蒜果木实木的;b、是实木的,但不是蒜果木的。以上两种情况,至少可以认定厂家的行为是掺杂、掺假。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掺杂、掺假是欺诈的一种,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第三种情况有可能为是蒜果木实木的,但与样品不符,这时,要看购货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比如说约定“按样品送货”,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追究厂家的违约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鉴定结果为送检的检材是蒜果木实木的,且与样品无异。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就要自己承担地板“铺了拆,拆了铺”带来的损失了。因此,如果怀疑自己买来的地板有问题,有必要想好不同检测结论将会带来的不同的后果。也就是说,对鉴定潜在的风险要有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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