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网络中立新规


  2月26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出并制定的“网络中立”在华盛顿以3:2的投票率得以得通过,这也成为美国政府为确保网络中立而展开的最为激进的尝试。新规将大幅扩大FCC对美国高速宽带提供商的监管,将其当做公用事业机构来监督。

  简单来说,网络中立新规主要包含如下三点——即不得封阻、不得限速、不得设置付费优先。

  1、不得封阻(No Blocking):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封阻用户对于合法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或无害设备的访问;

  2、不得限速(No Throttling):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损害或降低被法律所许可的互联网流量(包括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或无害的设备);

  3、不得设置付费优先(No Paid Prioritization):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得提供差别化待遇,比如付费以得到更快的通道(fast lanes)。此外,“网络中立”新规还禁止了ISP们为部分客户提供按照优先级排序的内容服务的行为。

  根据新规,网络运营商针对流媒体视频、游戏和其他通过其网络传输的内容进行降速的行为将被认定为非法行为。如果这些运营商为支付额外费用的网站开辟“快车道”,为其提供更快的网速,同样也会受到处罚。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表示,他们有可能通过司法手段反对这项新规。而保守派立法者已经对这些新规展开了抨击,认为这相当于由政府接管了互联网,因此呼吁推翻新规。

  这项新规不仅涵盖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之间的关系,还会监管他们与大型内容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新规,FCC可以逐一调查内容公司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间达成的协议,以便为终端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注释:网络中立(Network Neutrality), 是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任何人有权选择访问网络内容、运行应用程序、接入设备、选择服务提供商。这一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内容和访问,保证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