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门”风波初定,10月13日,谷歌中国再遭央视曝光,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报道,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大范围侵权中文图书,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570位权利人17922部作品在未经授权已被谷歌扫描上网。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570位包括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和作家在内的权利人对此毫不知情,且没有证据表明谷歌公司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法学专家认为,谷歌的这种未经许可的复制和网络转载的行为均涉嫌侵犯著作权。
所涉及的570位权利人中,有政府官员,也有著名学者和作家,如冯友兰、王蒙、张抗抗、海岩等,还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学者的论著。
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
事实上,早在2004年,谷歌就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悄悄”进行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今年8月30日,谷歌高调宣布,将在原有的谷歌数字图书馆基础上,构建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免费搜索,在线浏览相关的图书内容。
这一计划,让谷歌频频遭到全球出版界的抗议和诉讼。
“我们也是在接到国际复制权组织(IFRRO)秘书长奥拉夫先生的致函,希望我会在谷歌侵权事件中对中国著作权人权益的维护做出积极地配合时,才开始关注中国著作权人被侵权的问题。之前谷歌的行为,我们完全蒙在鼓里。”张洪波告诉记者。
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提起集体诉讼。
2008年10月,谷歌公布其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谷歌将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图书进行数字化制作,建立数字图书馆,进行多功能开发利用,包括团体订阅、个人用户购买、公众免费查阅以及对有关数据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等使用方式。
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该协议一旦生效,也会对中国的著作权人产生法律效力。
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权利人不想被包括在和解协议范围之内,就必须在今年9月4日之前选择退出。中国权利人如果接受该协议,可获得每部60美元左右的费用,但必须向谷歌主动申请。
“这个协议有300多页,我们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相关通知。但我们协会很难接受这个协议,这等于默认了谷歌侵权是正确的,而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就要被视为放弃权利。”张洪波说,“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且支付使用费后,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而谷歌明显违反了这个准则。”
“数字图书馆的背后商机无限,如果掌握了大量的读者、作者群,那么以后可能带来衍生的服务模式非常多。这块市场,将是未来争夺的重要目标。”律师杨立表示,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掌控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