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标准


    “绿色食品”这个名词在我国实际上代表了“无公害食品”,它是无污染的优质食品的统称。我国从1990年开始宣告中国“绿色食品”的诞生,至今已经有数百种食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正式获得“绿色食品"的称号。

    那么,"绿色食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首先要求产品原料的产地符合严格的生态环境标准;其次要求原料和食品加工的过程符合有关生产操作规程;然后,产品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检验,证明它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我国规定“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挡。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标准的环境中生产,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受到限定的、较安全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照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及加工的食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经检测符合标准,即可获得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AA级“绿色食品”则更为严格,不仅要求土壤、空气和水源等环境条件优越,而且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有人可能因为“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中可施少量农药和肥料而忧心忡忡,这是不必要的。我国对生产“绿色食品”的农业和化肥都做了严格的限定,允许使用的仅是生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堆肥、沼气肥、腐殖质等。农药和毒药并非同义词。农药有许多种类,有高毒品也有低毒品。世界上新发展起来的不少农药品种都是低毒、低残留、生物可降解的“环境友好型农药”,有的甚至本身就是生物体的正常成分,也就是所谓的“生物农药”,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绿色食品”既然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就证明它是无污染、无危害、对人安全有益的食品,人们可以放心地食用。另外,“绿色食品”的风味比被污染的食品也更清爽、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