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6日国家体委发布)
制订和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应国际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我国竞技体育到本世纪末7年中的发展目标、规模、重点、质量及措施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与控制,使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夺取更大成绩,赢得更大荣誉,为实现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
一、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竞技运动全面走向世界,连续3届位居亚运会榜首,在体现世界最高水平的3届夏季奥运会和5届冬季奥运会上获36枚金牌,45枚银牌和39枚铜牌,写下了中华民族奥运史上的光辉篇章。竞技体育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展示了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振奋了民族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今国内外竞技体育的发展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依靠多学科先进理论和方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大趋势;商业化、职业化对竞技体育的渗透剌激着运动成绩快速提高;国际竞赛中系列赛、大奖赛越来越多,对传统的训练手段、方法和理论提出挑战;随着原苏联的解体和东德的消失,世界竞技体育的原有格局被打破,与我国在奥运会上处于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相应增加;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也带来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实力亟待加强,从80年代以来参加3届夏季奥运会的成绩和项目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具有夺取金牌实力的项目平均仅8个大项,进入前3名的小项为60项左右,占奥运会奖牌总数的8%,冬季奥运项目仅有少数小项达到世界水平;运动项目发展不平衡,某些优势项目一直未能走出低谷,男子项目仍然是薄弱环节,篮、排球等重点集体项目队伍萎缩,增加了发展的难度;体育尖子和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经费短缺。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我们面临着1994年、1998年夏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冬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夏季奥运会、1994年、1998年冬季奥运会共8次综合性大赛和一系列国际、洲际最高水平的比赛。我国要在这些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任务十分艰巨。
二、《奥运争光计划》的目标
《奥运争光计划》的目标是一个目标体系,体现在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上,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体制、机制改革目标
到本世纪末,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是:逐步加大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技人,努力拓宽社会技人渠道,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新格局;实行运动项目分类管理,建立效益技资体系;强化运动项目的纵向管理,责权利相统一、若干项目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强对抗的国家队体制;建立“体育振兴依靠科技进步,体育科技面向运动实践,'的体育科技体制;改革人才管理体制,促进运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立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竞赛体制和与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2、基础实力目标
奥运项目的运动员人数达到17000人左右,重点项目的运动员占总数的80%以上。在奥运项目选手总数中,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将分别提高到4%和40%以上。重点项目有所调整和发展,使之更趋合理和科学,后备力量充实。
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900人。重点项目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100人。高级教练占教练总人数的25%。
国家和社会投入奥运项目的经费总体上要逐年增长,重点项目得到保证,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的训练、营养、恢复有相应的科研保障,重点项目的国家队都要配备强有力的科研班子。
3、实力表现目标
1996年26届奥运会团体名次力争保持第二集团领先地位。在26个项目中,力争有20个大项80-90个小项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或进入前8名,18个大项80个以上小项具有争夺奖牌的实力。
1998年18届冬季奥运会力争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奖牌总数超过历届。速滑、短道速滑、女子花样滑冰具有夺取奖牌实力。雪上项目达到世界中上水平。
在夏季亚运会上保持领先地位,冬季亚运会实现保3争2的目标。
在其他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上,表现实力,名列前茅。
三、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指导原则
为了实现2000年竞技体育发展和改革的目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深化体育改革总揽全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竞技运动发展规律的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强对抗的竞技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贯彻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发展战略,优化运动项目结构,保证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项目布局的宏观调控,集中力量发展现有奥运会优势项目,大力开发奥运会潜在优势项目;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科学训练的原则和“科技兴体”的方向,向科技和管理要成绩;实施2000年后备人才工程,培养高水平人才;积极参与世界体坛竞争,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为运动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加强体育宣传,赢得社会全方位、多角度的支持,促进事业的发展。上述若干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指导原则。要围绕这些原则,运用相应的宏观调控和法律法规手段,采取切实措施,实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积极而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使优势项目得以巩固提高,潜优势项目有所加强,薄弱环节有所突破,落后地区有所发展。
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主要措施
1、调整奥林匹克运动项目发展的总体布局
建立结构合理,优化组合,多维支撑的项目布局体系。在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重新调整确定现有奥运会重点项目。优势项目是实现〈奥运争光计划〉的基本保证,要继续巩固和发展18个国家重点投入项目中现有优势小项和潜优势小项,大力开发若干短期内能够达到世界水平的小项以及女子垒球、女子足球等项目。据统计,我国26个夏季奥运项目中有60个左右优势小项和70个左右潜优势小项,这些小项是我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主要力量。同时要注意奥运会设项变化,对有可能进入奥运会的优势项目也要给予扶持。要改革传统的重点布局方法,以奥运会有希望获奖牌为主要标准,进行优势和潜优势小项的布局。对于纳入重点布局的大项和小项,要有计划地制订各层次运动员比例,确定合理的年龄梯队,有效进行资源配置。通过政策导向、竞赛调控、法律法规保证,扩大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范围和覆盖面,形成优势项目的人才群和人才链。
搞好地区布局,变项目的局部优势为全局优势。根据运动项目分类管理的原则和教练员力量以及各方面保证条件,有较雄厚的人才基础,已形成项目优势的地方和解放军要承担国家任务,国家允许承担任务的单位面向全国选材,使他们承担的项目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发挥大区优势,实行重点项目区域联合,各展所长,使各大区在自己的优势项目上形成有力的拳头。
改变我国目前某些奥运会优势项目队伍萎缩、后备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在目前省、市、自治区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情况下,实行社会合理分工,拓宽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的渠道,引导省以下城市、行业体协、体育院校承担奥运争光任务。通过全国城市运动会设项适当调整,使目前基础过于薄弱的奥运会优势项目在计划单列城市、省以下的城市中得到发展。积极探索俱乐部制等管理模式,扩大社会资源的配置范围,形成多种类型的运动队伍体系,充分发挥体育院校培养高水平人才的积极性。
有计划地加强男子项目和边远落后地区竞技运动的发展。借鉴优势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手段,努力探索适合男子项目发展的训练规律。男子项目要保持和发展在亚运会上的领先地位,重点开发短期内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优势项目。积极扶持、开发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的优势项目。
2、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强对抗的国家队体制。
我国运动项目的国家队划分为集中型、集中与分散结合型和分散型三种类型。集中型主要指科学化程度要求较高、运动员出成绩年龄较早、普及程度较低,地方由于受条件限制难以承担任务,国家队教练力量和各方面保证条件优越的优势项目;结合型指单项较多、涉及面较广,其中有些小项,地方有积极性,并具有较雄厚的人才基础、技术力量和物质条件,即国家与地方共同承担任务的国家队;分散型指不设常年国家队的项目,可由条件较好的地方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
1995年国家体委要制订国家队组建办法,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奥运项目国家队组建形式,选定一批有能赶超世界水平的地方或解放军的项目或队员承担国家队任务,初步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强对抗的格局。
集中型国家队和结合型中的集中部分是目前我国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突击力量,国家要继续在各方面给予重点保证。集中管理国家队的单位要通过体制与机制的转换,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充分发挥训练、管理、科研、人才优势,为《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做出贡献。
国家队原则上每年进行选拔或调整,由国家体委主管部门公布名单。结合型和分散型国家队选定的地方或解放军教练员、运动员享受国家队工资、奖励、职称等方面待遇。
地方或解放军承担国家队任务,由国家体委主管部门与承办单位签定协议,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义务和奖惩措施,由地方或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承办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创造必要条件保证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和国家急需人才的政策落实。对完成国家队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性追加投入,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省区市体委或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重奖。在大赛结束后,严格按协议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兑现政策。
制订科学、合理、完善的选拔办法,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大赛实行公平竞争,赛前一年确定选拔标准并严格执行。
3、加强科学训练,向管理和科技要成绩
继续贯彻“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原则和“两严”方针,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技术训练与身体训练、苦练与科学训练的关系,在“细、精、难、尖”上下功夫。总结、推广我国乒乓球、女子排球、跳水、游泳、体操等项目的先进经验,努力探索训练规律,大胆改革与创新,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仪器、设备,改善训练条件,采用先进的训练方法、手段,使“三从一大”通过科学手段来实现。各级领导和训练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认真钻研业务,加强对训练的领导,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训练为中心上来。各项目都要根据世界技战术的发展趋势,确定符合本项目特点和中国运动员身体条件的训练指导思想,形成自己独特的技战术风格。运用多学科知识有的放矢地突破影响本项目发展的重大技术环节和薄弱环节,提高训练的科学化程度。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奥运争光计划》中的关键作用,要增强依靠科技进步的紧迫感,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成绩的观念,把科技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要加大对体育科技的投入,随着科技体制的转换,重点加强对应用科学研究的技资。教练员是科学训练的探索者、实践者,其本身的科技意识和消化能力的增强,对科技的应用至关重要。通过教练员科研素质的提高和科技力量的配备,实现运动项目由经验型向科技型的转变。总结推广在训练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科技成果,有计划地组织一批重大攻关课题,确定一批项目,对选材、训练理论、素质体能、技术战术、营养恢复、生理心理、训练手段、场地器材实行系统研究,开发出一批新的成果。
科研部门和科研人员要面向运动实践,围绕运动训练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解决运动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发挥国家体委五个直属科研所骨干作用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科研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走“内涵扩大型”的发展道路,各省、市、自治区的科研机构和体育院校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研究重点,形成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建成若干个主要为运动训练服务的重点实验室。
正确认识优秀运动员成长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大力造就一批体育尖子和明星,保持优秀人才最佳竞技状态的持续时间,延长运动寿命,把尖子选手作为该项目攀登世界高峰的带头人和开拓者,以他们先进、精湛的技术带动本项目总体实力的提高。要在严格管理、教育的同时,宣传体育明星的价值和贡献,提高社会知名度,对创造优异成绩者,国家给予重奖。通过体育体制和机制的转换,加大社会对体育尖子人才的奖励。对于射击等运动寿命长的优秀人才,要采取特殊政策,改善他们的待遇。建立优秀运动员就业制度、升学制度、保险制度。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一手狠抓运动训练、保证运动技术水平和运动成绩不断提高,一手抓对运动队的综合管理和文化教育,搞好运动队的政治思想建设。要把运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软科学开发的一个重大课题。继承和发扬我国运动员长期以来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主义风貌和振兴中华的时代精神,包含了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国际主义以及勤学苦练、勇攀高峰、尊重科学、勇于创新的思想作风。突破管理工作中已经落后的做法和手段,探索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新思路和新方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把思想教育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把注重运动员、教练员的价值与国情教育、现行政策教育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把理论灌输与说服教育和参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和造就出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勇攀世界体坛高峰的队伍。
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持续开展反兴奋剂斗争,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声誉和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纯洁性。
4、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
现代竞技体育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教练员水平的竞争。培养一支有强烈事业心、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教练员队伍是不断提高训练水平的关键和根本保证。加强在职教练员岗位培训,到本世纪末对教练员全部轮训一遍。继续采取派遣教练员出国进修,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举办研讨班、传播技术信息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提高教练员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精通本专业知识、及时掌握先进的训练理论和手段的业务素质。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选拔一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教练到国家队或水平较高的省市运动队随队培训,集中力量培养造就一批年轻有为的教练员。
改革传统的选拔、聘任教练模式,在继续坚持和完善主渠道的同时,注意选拔高知层教练,破格使用有特殊专长的自学成才教练,尤其要重视培养选拔一批35岁以下有发展前途的教练员,同时还要逐步设置科研教练员,制订体现教练员劳动价值的各项政策,建立激励教练员竞争向上的选拔聘用制度,改善教练员待遇。实行初级到高级各层次教练员的双向流动,充分调动各个层次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实施2000年后备人才工程
培养后备人才对保证竞技体育持续、快速发展,实现战略目标至关重要。要在完善“一条龙”训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施2000年后备人才工程,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搞好年龄与水平衔接,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和潜优势项目重点人才培养,制订后备人材培养总体方案。
根据项目特点,以各级各类体校及优秀运动队中达到现行教学训练大纲各项考核综合评定良好以上、各项目选材标准优秀以及二级以上等级的7岁至16岁年龄段的少年儿童为实施对象(含体育院校竞技体校学生),以目前在国家队和地方运动队以及各级各类体校中的优秀苗子为重点对象。为了快出人才、出高水平人才,在继续强化三级训练网主渠道的同时,根据某些项目特点,可集中少数优秀苗子进行重点培养。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后备人才基地,作为实施工程的重点保证。
建立以省选材科研中心为龙头的三级选材体系,对重点项目布局单位选材工作进行帮助与指导。围绕高水平后备人才的培养开展科研攻关,重点加强选材方法的研究以及心理、生理、生化等选材新指标的开发,探索选材与育才相结合的途径,加强对少年儿童训练的医务监督、恢复、营养等方面的研究,保证训练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选拔优秀教练员承担高水平后备人才的培养任务,建立教练员目标责任制,严格选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少年儿童竞赛规程的制定要更有利于促进各项目年龄与水平的衔接和梯队建设;有利于促进重点项目和优势项目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培养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保证“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方针的落实。
建立综合评定体系,对基地建设、技资保证、教练员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益、管理制度与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
6、建立效益投资体系
继续扩大国家拨款的主渠道。在国民经济逐步增长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对竞技体育的资金投入,逐步解决竞技体育经费不足的矛盾,保证竞技体育的规模、技术水平的持续、稳步提高。
对国拨经费实行合理配置。制订竞技体育技资方案,根据国家对奥项的的总体布局,对于奥运会重点项目在资金、物资上予以重点保证,并注意扩大对见效快,效益大的项目的投入。对集中型的国家队实行“先投入、后评价”的拨款方式,对于结合型的分散部分和分散型的国家队以及已经成为实体的协会采取部分投入,评价后再投入的方式。集中使用中央和地方用于培养后备人才的专项经费,调整后备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的比例和结构。
努力拓宽竞技体育经费来源的渠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竞技体育投入逐渐增长,要加速竞技体育与经济联姻,建立体育产业管理机构,制订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奥运争光计划的战略目标多方积累资金。
加强对各体育训练基地的管理。根据现有基地的状况,国家和各级体委着眼点要放在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上。要下决心在近年内解决某些奥运会项目国家队没有基地的问题。各基地要紧紧围绕为运动队和培养后备人;才服务这一主题挖掘自身潜力,制订基地管理办法和奖惩标准,狠抓配套建设与管理,达到标准者给予奖励,达不到标准的给予处罚,使各体育训练基地成为开展运动训练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应从专项资金或发展体育产业的创收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为奥运争光计划做出贡献的训练、管理、科研、后备人才培养的单位和个人,对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重奖。
各级体委的训练、竞赛了单位应根据奥运争光计划总目标的要求,建立若干效益评估奖惩制度,确定具体的奖惩办法,定期检查、考核,根据任务需要调整经费的比例和方向。
7、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
竞赛是竞技体育多元功能的集中表现形式,对促进竞技体育内部协调运转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积极改革完善竞赛体制,保证竞赛向社会化、制度化、多样化方向发展。
竞赛体制改革要着眼于提高竞赛质量和效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搞活竞赛经营,培育竞赛市场。
运用竞赛杠杆对运动项目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调整全运会的项目设置,引导各省市贯彻保证重点,突出奥运优势项目的方针。全运会除在项目设置上体现奥运战略外,规程中要体现优先发展奥运优势项目的政策,全国城市运动会继续坚持以培养奥运会重点项目后备人才为目的,以青少年为参加对象的宗旨,同时适当引导参赛城市发展基础薄弱的奥运优势项目。
引导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通过竞赛,搞活人才交流,开辟人才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实行运动员参赛资格证制度,全国单项比赛以竞技水平为参赛标准,改变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单一办法。全运会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协为单位,改革解放军参加全运会的办法,鼓励地方积极向解放军输送人才;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体协之间进行人才交流,在全运会决赛前一年进行运动员资格注册,从第三届城运会开始,允许省(区)内和跨省市人才交流,扩大出人才面。
引导后备力量建设。全国竞赛要继续贯彻分级比赛的原则,要按各项目的成材规律界定合理的年龄结构,根据不同年龄和训练水平提出不同要求,引导少儿训练向全面提高身体素质和掌握基本技术的方向发展。
引导运动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全国竞赛要顺应国际潮流,了解各项目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规程、规则的修订、改变,促进或限制某些运动技术的发展。
为了适应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的高水平比赛,建立一支数量适宜、具有承担奥运会等世界大赛和国内各级比赛任务的高水平裁判队伍。裁判员既是体育竞赛中的执法者,又是新技术、新规则的引导者。认真落实国家体委制订的全国裁判员队伍发展规划,在全面抓好裁判员队伍建设的同时,着重抓好奥运会项目的高水平裁判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业务精、外语通飞作风硬的年轻裁判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培养少量专职裁判员。加强裁判队伍的管理和思想建设,进一步完善裁判员的考核、选派、升降、待遇等制度。提倡高尚的体育职业道德,狠抓不正之风,使裁判员能真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法。
全国比赛要适应国际比赛日趋稠密、系列赛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从实际出发,适当增加比赛次数,有条件的项目要逐步建立系列赛、大奖赛等赛制,创造运动队伍的锻炼机会,增强实战能力。
8、扩大开放,加强国际交往
加强对国际体育运动发展动向研究,充分发挥体育情报信息部门、科研机构以及体育院校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研究,掌握国际体坛最新和最先进的技术、战术以及训练理论、手段、方法,国际奥委会的信息情报,各国动态及选手实力、规则修改、竞赛安排变化等情况,对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体坛的竞争,是必不可少的致胜因素。
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加强对外交往,借助别国在一些项目上的优势,使自己在一些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上尽快提高和突破,采取请进来、派出去共同训练,共同比赛的方式,聘请外国教练员指导训练、讲学、促进运动员、教练员的交流学习。
有目的地组织重点项目团队的出国访问和比赛,创造更多更好的锻炼机会。国家体委外事比赛经费应以保证重点项目为主,对承担重点项目布局任务的教练员,要创造直接观摩世界高水平比赛或聆昕讲学的机会,今后参加东亚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队伍的组建,适当考虑由承担全国重点项目布局任务的省市运动员为主组成。
进行国际体育人才交流,使我国竞技体育进一步全面走向世界。允许部分球类项目运动协会俱乐部聘请一些高水平的外籍球员加盟,提高国内竞赛的竞争水平。允许经国家批准的退役优秀选手加盟国外职业俱乐部,但要签订有关的合同,确保国家需要时可随时召回。
培养国际体育组织领导人,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逐步提高我国在国际体育组织的影响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我们现已是81个国际体育组织和42个亚洲体育组织的成员,我国的作用和地位在世界体坛中越来越重要。为适应体育的国际化发展需要,应加快制订培养国际体育组织领导人的计划,选拔已经退役的世界级体育明星和在国际体坛有影响的年轻教练员、裁判员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培训,尽快推荐一批懂外语、懂业务的体育官员进入国际体育组织,力争使18个重点和优势项目都应在国际组织中占一席之地,这是我国奥运争光计划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条件。
9、普及和宣传奥林匹克精神,扩大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以其独有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国积极的参与,宣传奥林匹克思想、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国际交往。
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提高宣传质量,对外要尽快形成一种受到广泛重视,影响较大的舆论力量,对内要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奥运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奥林匹克理想年和参加国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广大人民群众和领导关注的大好时机,有效地宣传奥运争光计划。在适当的时候,再次申请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成员参与体育运动,正确处理与全民健身计划的关系。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是我国体育发展的战略思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民体质,而且能有效地推动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
五、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步骤和方法
《奥运争光计划》是一个完整的计划体系,包括《纲要》和具体实施计划。《纲要》体现了综合性、指导性,是国家体委实行宏观调控的纲领性文件。各项目、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围绕《纲要》中规定的任务、目标、原则、措施和方法步骤制订可操作的实施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各项目专项实施方案、竞技体育投资、2000年后备人才工程、科技兴体、教练员培训、人才交流、奖励等配套性实施办法;调整重点项目布局,确定国家队组建形式,改革训练管理体制等宏观调控性实施细则。上述实施方案都要在两年内完成。
运动项目的实施计划以及配套文件要以奥运会周期界定发展阶段。夏季奥运会项目分为1996年、2000年两个阶段,冬季奥运会项目可按1998年和2002年划分阶段。
加强对奥运争光计划的领导,对奥运争光计划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统一部署、协调和检查,层层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每一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并有条不紊地进行。
《奥运争光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其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统一体,在实施过程中要十分强调工作的整体性。运动项目的发展为主体工程,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从运动项目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任务、目标和责任。既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又要紧密配合,不断理顺关系,促使要素组合重点更加突出,整体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相互协调。
要正确认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结构性和层次性。在重点保证奥运会优势项目的同时,注意掌握夏季与冬季项目、奥项与非奥项、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发展的比例。要以奥运会夺取优异成绩为最高目标,同时兼顾亚运会和全国运动会,要正确处理上述结构和层次的比例关系,注意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
《奥运争光计划》是滚动式计划,不是一次完成的,要始终把握事物发展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部署,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奥运争光计划》顺利和健康的实施,为圆满地完成计划提供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