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早期的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的文化活动,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化,并伴随着早期的科学、艺术、教育、宗教等活动而出现的。中国史前时代的体育活动,尤其是竞技性的运动形式,是与生产、军事、宗教等方面的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因而有关的场地器材也多为混同使用。像史前人使用的砍砸器、刮削器、弹射器、投掷器等这些生产生活用具,当人们进行有意识的锻炼身体的某些活动时,这些生产生活用具,同时也就成为他们最初的活动器材。原始社会后期,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少量的专用器材逐渐出现了。如相传的“击壤”活动就有了专用的“壤”。《风土记》记载说:“壤以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阔三寸,其形如履。将戏,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四十步,以手中壤敲之,中者为上。”这种壤的形状如鞋子,前宽后窄,长一尺四,宽三寸,是一种“击壤”活动中专用的器材。
我国商、周时代,出现了许多青铜武器,其中包括戈、戟、矛、钺、剑、殳、斧等等。这些青铜武器的出现,为古代武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有的既是军队作战的武器,同时又是体育活动的器械,甚至有些武器后来就演化为纯体育器材。青铜兵器大量出现的时期,战争中以车战为主,因而战车和各种兵器的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以至当时出现了用战车和各种兵器以及弓箭进行比赛的盛况。《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记载的齐王赛马车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当时齐国的王公贵族们常以赛马车赌钱。一次,孙膑在田忌赛马车之前告诉他一种战术,田忌如法炮制,终于以二比一取胜对方。这说明马匹战车被大量用于作战的同时,也成为体育活动的重要器械。当时,各诸侯国为鼓励人们习武,还颁布了一系列尚武的法令,如魏国李悝,做上地之守后,为激励民众习射,曾制定《习射令》要求人们练习射箭,如有诉讼打官司的,一律依射艺来判定。这样,人人皆积极练习射箭,日夜不休。越来越多的人们习车艺、练武艺,使马匹战车、弓箭等成了比赛用的重要器具。
鼎,是一种金属铸成的器皿,最早是用于烹煮牲畜,以供祭祖,后来也成为比试力量用的器械。《史记.秦本纪》说秦武王和大臣孟悦在进行鼎比赛时受伤,致使腹骨骨折,反映了竞争的激烈程度。
以后,“举鼎”还成了测试军士力量的一个主要项目。不过,这时的体育活动器械,还是以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专门的体育器材还较少见到。
商周时期的体育活动场地一般没有专用的,多数是就地利用,如城郊的旷野在教阅军队或举行体育活动时便成为赛马、射箭用的场地。绘于山东曲阜孔庙的《孔子观射图汇反映的就是孔子在旷野观看学生进行射箭比赛的情况(见图33)
秦汉以后,古代体育的活动场地、器材有了一定的发展,专用的器材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汉代蹴鞠所用之鞠,是用皮革包裹禽兽毛羽之类而缝制成的实心球体。棋类当中的弹棋、围棋、六博以及投壶所用之壶,都有了专门的制作技术。盛行于南方水域地区的传统体育活动龙舟竞渡,最初也只是一般的水上交通工具木舟,至汉代,出现了专门用于竞渡的龙首装饰的龙舟。这种形制的龙舟,直到现在的龙舟竞渡活动中还在大量使用。
据《汉书.
除了蹴鞠,盛行于汉代的马球活动也有专门的球场。唐代诗人蔡孚曾在《打球篇》中提到过被董卓烧毁的东汉洛阳“德阳宫北苑东头”的马球场,说明当时的马球场规模是相当大的,以致连唐人还知道得相当清楚。
角抵,是汉代非常盛行的一种体育项目。除了一般平民百姓,军队中也将其作为一类重要的竞技项目。当时,角抵的表演或比赛已有了专门的类似后来“擂台”的角抵台。如1979年湖北江陵凤凰山秦墓出土的木蓖上所绘角抵图,就是以饰有帏幕的角抵台作背景的,反映出比赛的场地已经很正规了(见图35)。
隋唐时期,在体育器材和场地的完善上有了很大进步。武艺中的器械种类有了许多改进。据《唐六典》所记,仅弓就有“长弓、角弓”等4种;弩有摩张臂、角弓弯等7种;箭也有竹箭、木箭等4种;而刀则有4种。种类繁多的武艺器械的出现必然为武人们所重视并成为其钻研的课题。这一时期,体育器材的一项重大改进就是球的构造由实心球改良为充气球,有了球壳和球胆,其形制与近代的皮球已很相近了。
体育活动场地的修筑也越来越多,唐代的宫城及禁苑里,多半筑有打球的场地。西安唐大明宫出土的刻有“含光殿及球场”字样的石碑,表明在修建宫殿的同时亦修建了球场。当时的球场建筑是很讲究的,多是三面用矮墙围绕着,一面是殿、亭、楼、台之类,是供观赏之所。有的还在马球场上洒油,以免尘土飞扬。
体育器械的制造至宋代达到高峰。随着城市手工业、商业的繁荣,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北宋都城下梁有纵横交错的街道,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其中就有专门出售球杖、弹弓等体育器械的店铺,这些器械做工都很考究。这时还出现了一些专业体育书籍,如《丸经》、《角力记》等。在这些著作中,对当时流行的许多体育活动所用器械的形状、大小、规格和制作材料等均作了详尽的介绍反映出体育器械的使用、制作已基本正规化。
宋代的竞赛场地也呈多样化,如蹴鞠,既有设球门的场地,也有不设球门的场地,使这一活动更好普及。宋太宗赵光义曾于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下令开凿“金明池”,引金河水注满,作为水上竞赛和演练水军的地方。当时出现的“水秋千”跳水活动,所采用的方式就是在尾部设有秋千的大型画舫上,让表演者荡秋千与支架齐高后,翻筋斗人水,同时也可划船“争水锦标”。在民间的摔跤活动中,还出现了比赛用的台子,即“露台争交”,北宋都城内的护国寺有一处南高峰露台,就是其中之一,当时每年都要在这里举行大规模的摔跤比赛。
夏、辽、金、元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为了开展本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如骑射、马球、摔跤等,也修建了不少专门的场地和制作了一些运动器材。如辽、金、元统治者,在举行“拜天”典礼时,都要进行击球比赛。为此,专门修建有周围遍竖彩旗的球场。金人还制作了射礼用的木兔靶子。其所制作的马球用球,“状如小拳,以轻韧木楞其中而朱之”,球杖“长数尺,其端如僵月”。这些和今日国际上所通用的球、杖相一致。
明清时期,是古代体育的大总结时期,体育活动的器材、场地多已定型。如武术器械已基本上具备了现代武术器械的类型和形式。清代满人的传统项目冰嬉所用的冰鞋与今日已无大差别,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种类,如皮制冰球和猎皮冰鞋等等。可以说,这些定型时期的体育器材和场地体制为现代体育在中国的迅速普及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