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笔的手法和风格很多,如用点彩的手法,用块面摆的手法,用水色淋漓的渲染手法,用干笔堆的手法,用刮刀的手法等等。这当中的每一种方法在不同考生的具体运用中,又会产生很大的差别,这是性格气质使然。作为四小时的色彩静物写生,一般不可能像画古典油画那样去精雕细琢地表现物体色彩关系。而且水粉工具的材料特点也不适合反复去衔接微妙而细腻的色彩关系。反复用笔衔接,会把画中的底色带起。所以,一般用水粉颜料表现物象主要以概括简练的笔法,以块面的处理方法,干脆利索地表现。
这就要求用笔进行表现时要有塑造的意识。用笔的宽窄,笔触的大小、轻重及方向都是物体塑造的表现手法,有力而恰当的笔触会增添物体的表现力和美感。用笔其实是作者在写生过程中对物体进行观察和比较,从而不断思考和认识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修正和复加的过程。具体的用笔、笔触的摆放通常是结合物体的形体结构的转折关系来表现的。同时,还要考虑不同物体的浓淡和质感差别等因素。着色落笔时,开始阶段不要急于去表现物体的局部细微变化和质感,而应首先结合大的形体结构,观察光线投射在物体上时出现的冷暖变化,把受光、背光及投影几大段关系区分出来。用笔可以选择宽一些的水粉扁笔,有条不紊地摆上去。这个阶段的用笔要注意暗部需画得稀薄、滋润一些,交接线中间面则应色彩饱满、结实、“见笔”,笔触的方向感要强。在整体的作画过程中,逐步深入,最终达到物体塑造结实有力、丰富生动的色彩效果。另外,表现亮面及高光时,用笔要有力、干脆,色彩可以适当厚一些。高光处的色彩要厚、干,几乎不调水,水粉笔蘸上高光色彩后,下笔要准、快、果断,这样才能画出高光的闪烁感觉。最忌用笔犹豫不决,糊里糊涂地在高光处用笔描抹,这样是没有表现力的。
此外,色彩较重或较淡的物体,质感粗糙厚实或光滑坚脆的物体,在用笔上要有所区别。如淡颜色的白布、白色报纸或光滑的白瓷瓶,在用笔时,笔触可适当柔和细腻一些,以体现其质感;而棕色的水陶罐用笔就应该坚挺、浓重有力,笔触感强一些。最后,在表现每个物体时,都要注意两侧的边缘部分的虚实变化,既要画得结实,又要使它转得过去。一般亮部的边缘实一些,暗部的边缘虚一些。特别要注意邻近色的对比与协调,物体边缘的衔接关系有时要耐心地反复画几次,使它与背景色彩能有机地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