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然在山西民间流行的冥婚


冥婚也叫“殇婚”,俗称“弥婚”。晋北地区原平、五台、代县、定襄一带统称:“阴婚配”,纯属迷信陋俗。凡男女未婚而亡,其父母和家人就要想办法托媒为其亡骨完婚。也有的因妻子改嫁,男子亡后,子女或家人为其操办冥婚。

个别的还有男子料定自己娶不下妻子,提前买下已死的女人葬于自家村地,待死后再合葬。冥婚说定之后,在清明节或十月节(农历十月初一)前一两日,将亡男和亡女的灵柩或骨灰合葬一处,通常不举行仪式,双方也没有亲戚交往,但个别的如遇婚丧之事,少有礼尚往来。此俗今仍常见。

山西民间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另外,旧时山西老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

近年来中国北方冥婚现象的繁盛,加上男多女少,女尸奇货可居,发生多起盗窃女尸案和杀女卖尸案,多位女子成为冥婚习俗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