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诗歌节


2006年5月,国家把“清明”、“端午”、“中秋”三大佳节定为法定节日,从2008年开始实施。实际上,三大佳节就是中国人的诗歌节,充分体现中国这个诗的伟大国度源远流长的深厚文化底蕴。我国则早就将农历五月初五即伟大诗人屈原的殉国日称为中国诗歌节。事实上,基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诗歌情结,应该说,清明、端午和中秋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歌节,围绕这三大佳节的伟大诗篇和优秀诗作源源不断,多如繁星。因此,确立中国三大诗歌节,完全符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国情和民意。

一个民族如果不懂得诗歌,便不懂得生活。中国自古就是诗歌的泱泱大国。诗歌在中华民族的生息发展和精神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这个诗歌大国的漫漫龙脉,或者称为龙的国度的绵绵诗脉,有着辉煌而悠久的历史。

三大佳节乃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文化精华和精神财富。清明体现祭祖、思亲与怀念,端午呈现追魂、礼赞与爱国,中秋表现赏月、梦想与追求。三大佳节成为法定假日,是对传统的弘扬,是对自然的回归,是对文化的重塑,是对民族的尊重。确定三大佳节为法定假日,再次焕发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熠熠的光彩!

清明,是伴随着春风春雨为人们带来回忆、追念、缅怀与深思的节日,当人们满怀思亲之情走向先祖的安息之地时,便会情不自禁地陷入深深的沉思,久久地思索着一个永恒而又常新、高远而又现实的主题——人生。端午,在龙舟的激烈竞逐中,在粽子的飘飘幽香里,人们以热烈的爱国情怀,去追寻屈原的光辉足迹和民族的高尚情操,由于人们纪念的是伟大的诗人,因而端午最先被百姓公认为诗歌节。而“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一书中,唐朝初年,中秋节正式成为固定的节日;明清时代,中秋节已非常盛行,成为几乎与春节齐名的最重要节日之一。吟咏中秋月,已成历代诗人的永恒主题和中华民族的欣赏习惯。在浩如烟海的中国诗歌中,月亮诗篇颇具分量并广为百姓所喜爱。“千里共婵娟”是民族心力的凝聚,“一夜乡心五处同”是千年追求的愿景。

三大佳节显然有共同的深深的情结——祭祖的清明、追魂的端午和赏月的中秋,无论其内涵还是仪式,都充满着诗的意境、气质、精神与情韵。而这种诗歌的情结,对于提升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文化艺术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