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潮州人也称丧礼,或称办丧事,过程是这样的:
停尸
人断气之后,即由亲属如长子等穿上死者生前的破衣服,带上锅钵到江边或泉水边,丢下钱币“买”回水,替死者举行沐浴礼。接着是理发,脱去身上衣服,换上寿衣.再将死尸停于厅堂正中后侧或左侧的“睡凳”上,并盖上殓被。
报钟
停尸后,死者的儿子、媳妇旋即按辈序列队,每人手执点燃的白灯笼,躬身俯首、号啕痛哭,直奔土地庙或城隍庙“办哭”。向老土地或城隍“报告”死了亲人。进庙之后一字摆开在殿前跪下,由庙祝执惊堂木拍案,每拍案一次,亲属下跪一次。一次象征一岁,死者有多少岁,就得跪拜多少次,这称作“报钟”。除了报钟,还要由死者的长子到亲戚、生前好友的门口报丧。
收观
这是将试题收殓入棺的仪式。收殓前先举行“喂生”礼。死者儿媳要依次用筷子夹一小块豆腐、几粒米饭喂到死者口里,意思是报答死者生前养育之恩。殓前要等死者兄弟姐妹儿女都见上一面,死者如是妇女还要等娘家人来见一面,然后收殓入棺,这是向死者告别的仪式。入棺前,棺底要铺上纸钱,再用纸钱叠成五朵“柿花”加在上面,尸体下棺后,又在额头、肚脐、脚尖各添一朵“柿花”,最后盖上棺盖。
上孝
收观第三天得举行上孝仪式。首先是亲属披麻带孝。请乡中或家族中福寿双全的人前来搓麻绳、赐“哭丧仗”。赐哭丧仗意在替死者给活着的人赐官赐爵、仗天仗福。儿子剃光头戴麻冠、麻衣、腰扎麻绳;媳妇挽面、戴纸钱耳坠子,各挂黑臂纱,孙子、孙女则挂麻臂箍,与此同时是布置灵堂:垂挂白纱幔、幡帐,并在灵堂面前裱糊一对童男童女,意在侍奉死者。孝子孝媳晨昏要到灵前“请哭”。带孝的人百日之内不能理发、挽面、戴首饰、穿红着绿。孝子上街身穿破衣服、头戴破竹笠,表示对死者的痛悼。上孝,这是家人正式追悼亡人的仪式。
开吊
事前要把开吊的日期告知亲戚、生前友好。开吊时,前来吊唁者穿白长衫,到门口要先给号房递上“纸仪”(用白纸封上奇数先进);一进门,乐手敲响帮鼓,吹奏唢呐,哀乐齐鸣,司仪者高喊“哭谢”,于是灵堂传来一片哭声。堂前垂幔徐徐拉开,祭吊者上前行五跪三叩首礼,跪于堂前左侧的孝子孝媳、跪于堂前右侧的孝女孝婿此时必须陪拜。接着吊唁者又分别给左右两侧叩首行致答礼。礼毕,司仪即给祭吊者端茶(茶瓯有茶无水,只作饮茶状)。开吊的日子一久,灵堂上的儿媳们闷得慌,常有在吊唁间隙围坐在棺材四周喝茶、闲聊、甚至打牌者,弄得措手不及。最后是盛宴款客。古时谓之“食炊饭”或“食成服”。开吊是亲戚、生前友好正式追悼亡人的仪式。开吊持续五七三十五天后,出嫁的女儿偕同女婿还要请僧尼到灵前诵经、舞蹈、表演各种杂技,有的还在门外搭纸影戏台,请纸影戏班演出。
出柩
又称“送葬”。这是办丧事的最后阶段。棺材上覆盖着一张描龙绣凤的缎盖棺,由十六个大汉抬柩,前头是火把、挽联、唁轴开路,左边扶棺的是孝子、孝孙、孝婿,右边扶棺的是孝媳、孝女。跟随后面的是亲戚、生前友好。沿路,认识死者或不认识死者的行铺、人家均可设坛供香、三牲祭祀死者,俗称“摆祭”。丧主要在事后酬谢摆祭者。
棺材抬至大路口或桥头,孝女、孝媳、亲戚等就要与死者叩首拜别,脱去孝服另择回路。这时棺材则由孝子孝婿护送到墓地安葬。墓穴是由堪舆人事择定的。从前常有因择不到满意的墓穴而“停棺数十年”者,棺柩往往因此暂寄于庵寺。
回灵
埋葬完毕,送葬者就地脱去孝服,由长子在墓前点焚大贡香,把亡灵请回家里。家人得在门口恭迎。如死者是公公,大媳妇则奉出“五果汤”跪地道:“请公公饮甜汤”。自此晨昏烧香祭祀三年,之后家人方能脱孝。
从前,未过50岁死亡者,被认为不是寿终,而是不得天年,遗体不能停放厅堂,只能留在房子里,更不能举行上述隆重的葬礼。于是又有“捐寿”之俗,即由死者长子向家中或村中高寿的长辈敬茶,请求减寿给死者凑足51岁或更多的岁数。还可“捐官”,亲属为了让死者在西天受到器重,竟可出钱向县府、知府买个官衔给死者,并由官府出具证明盖上大红方印,装入死者随身带去的“档案袋”。
如此奢华繁复的葬礼,非殷户豪门是办不起的。清代的《潮州府志》有一段记载:开吊之后,由于夜间请鼓乐班吹奏,请戏班演戏,聚乐通宵达旦,白天则盛筵款客,花费之巨,丧家往往钱力不济,只得请亲朋代设。但死了父母,鉴于社会压力,也只好倾家荡产全力以赴。解放以后,实行了殡葬改革,删去了许多繁文缛节,大凡丧家的葬礼都是以简从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