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河灯”是宽城的一项民间习俗,主要分布宽城满族自治县桲罗台乡西卜子村。桲罗台乡位于宽城满族自治县西南部,潘家口水库上游,迁西县交界处。
“撒河灯”项目始于清代(高宗乾隆年间),适应于宽大的活动水域,形式独特、壮观,为典型的的传统民俗“祭河”活动之一,有显著固定日期(阳历7月15日),有强烈地域依附特征,此活动在当地影响较大,每年固定日期当地水域均有此项目活动。
据老人回忆,清代乾隆年间,西卜子村民居住在滦河两岸,只有十几户人家,生活贫困,村民经常为往来船只拉纤,赚点工钱。有一年,遵化商人做生意,货物由内蒙运送到滦州(现在滦县),主要走滦河水路,全程400多公里,货船装满牛羊皮、水果杂货,运往滦州。半路上,商人从滦河岸边西卜子村雇了四个拉纤的纤夫,拉着货品驶往滦县等地。当船行驶到“龟口”(去滦县水路必经险地),忽然起了大风,风浪来势凶猛,行船无法靠岸。
传说,随着浪花翻滚,有一锅盖大的怪物露出水面,船上的人都慌了神,忙跪下磕头,所有的人都吓出一身冷汗。船把头忙把船舱里二坛白酒倒入河里,过了很久,风浪才停下来。四个纤夫来回往返,历经半个多月才回到家。拉纤过程中像这样的危险时有发生,并且有纤夫因此落水遇难。西卜子村民为了祈求滦河河神保佑、不再兴风作浪。每逢7月15日,也就是中元节这天晚上,村民都要在滦河里撒河灯,寄托思念,保佑拉纤的亲人水上一路平安。至今桲罗台西卜子村仍保留这一习俗。
“撒河灯”表演一般需要四条船,每只船上撒河手四人,乐队六人一条船,船两侧插小红旗,由会首统一指挥,内容有“二龙戏珠、龙摆尾、鸳鸯戏水、百花齐放、天女散花”等多种形式。河灯道具多为纸制作的,河灯托板可用泡沫或葫芦瓢块制成,河灯大小规格不一,颜色齐全,会首一手持红灯,一手持绿灯作指挥表演手势,按固有水域前进布灯,乐手前行并演奏曲牌,曲牌大致可分《大工调》、《龙尾》等。
表演时,把河灯手均装在每条船内,两条头牌船并列驶向河心,另两条船并列驶向距离多方200米以外,装上另一种河灯。一切准备好后,由头领举起红色河灯,在头顶上晃三晃,这时乐队击三通鼓后,唢呐齐鸣。20多分钟后,头领手持红、绿灯(甲船为红、乙船为绿灯),用各种不同的暗号表演,乐手在两条船的前面,吹打不同唢呐曲牌,找准距离不同形式撒向河里,随着河灯渐渐远去,头领一手持红灯,一手持绿灯做停止手势,伴奏乐手尾声。按照顺序驶向河边,清点人数,回去会餐一顿,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