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民间禁忌


所谓禁忌,以莆田地区而言,指的是避免说出做出对别人不吉利、对自己不吉利的话或某种行为,也叫忌讳。莆田人对禁忌所涉及的面,十分广泛。它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一、饮食禁忌:

1、如请客人食饭时,不可把筷子竖插在饭上。这样做,地俗叫做“祭亡者”,等于把客人当做死者,是十分不礼貌的;

2、在沿海一带,如果你第一次到人家家里作客,主人会煮出一大碗面食,上面装满炸花生、炸紫菜、肉片、炒鸡蛋等配料。这时,作为客人的你,即使肚子再饿,也不能把人家煮的面食全部吃光,只能吃它一半,留下一半还给主人。为什么这样做呢?地俗叫做“留福余”。如果你把人家的东西都吃了,等于把主人的一半福余也都吃掉,这不是对主人的不敬吗?所以到沿海一带作客,千万要注意地方习俗;

3、沿海群众,除了少数人搞农业外,大部分人从事捕鱼或海上运输。这部分人长年出入于海浪之中,最忌的就是翻船。因此,他们最禁忌的就是与“翻”有关的话或动作。如吃鱼时,吃了一半后,不能翻过来吃,如果这样,便会被视为危险人物,遭到谴责。

二、穿着禁忌:

1、如果是喜庆节日,女主人都要穿红色衣服,或近似红色衣服,表示庆贺。这时,作为客人,到人家家里贺喜,不论男性女性,都不能穿黑、白、蓝、绿色等等衣服。因为黑、白、蓝、绿代表“丧事”,是对主人十分不礼貌的。然而,山区却例外,因古时山区多虎,穿红容易被虎伤,所以,山区喜庆时却可以穿蓝、绿等色,唯黑、白这个禁忌;

2、男人不戴绿色帽子。为何呢?原来,元明时,官方规定娼家男子要戴绿头巾,莆人称“绿帽子”。所以,男人戴绿帽子,就表示自己的妻子有外遇,遭人取笑。

三、住居禁忌:

1、莆田人在择地建房时有种种禁忌。如禁选墓地,或面对墓地建房,俗谓此举可招来“鬼祟”;

2、禁在宫前寺后造垞。因为,宫寺都是菩萨地,冲着菩萨造垞对自己不利。再说,地俗还因“宫”是古时的一种刑罚,把男人生殖器割掉,以房垞建于宫前,怕将来自己会变成犯人。至于“寺后”,虽不对冲菩萨,但因寺中和尚没有后代,所以把垞基建于“寺后”,就怕将来自己“无后”;

3、建垞时,大门禁对“尖角”。如屋角,特别是45度的锐角,像把尖刀一样,插进自家门中。俗云这样会给家人造成灾难。

四、生育禁忌:

1、妇女怀孕期间,不能观看木偶戏。据云,看了木偶戏,孩子出生后,会得一种软骨病(待考);

2、怀孕期间,家里不能修造动土,如穿凿、钉补、砍伐、涂抹、粘贴等。若犯之,据说会惊动胎神,造成流产,或婴儿出生后残疾,甚至母子双亡。

五、结婚禁忌:

1、定婚时,要查对六冲,即“子午、丑未”相冲等,“六害”,即子未、丑午等;

2、入门时要禁“轿头冲(入门冲)”,全家人要暂避;

3、忌穿白衣、黑衣参加婚礼。

六、丧亡禁忌:

1、盖棺时,家人之泪不能掉进棺材里,否则会丢失魂神;

2、盖棺时,家人之影子也不能落在棺材里,否则会造成神经失常;

3、人死后(包括装进棺材中),不能让狗、猫跳过死尸棺材,否则会不吉利,影响活人;

4、人死了之后,对外只讲“老了”、“走了”、“被请去”、“过后”、“百岁”等,禁说“死”字;

5、送彩钱时,一定要奇数,表示“出头”;

6、丧亡人家,四十九天之内不可随便到人家串门。

七、幼儿禁忌:

1、婴幼儿不可用手指月,否则耳朵会被月光娘娘用刀割;

2、小儿不能从女人的晒裤下穿过,否则不会长大;

3、不可对神、宫社庙撤尿,否则会遭神明的惩罚,如生病等。

八、节日禁忌:

1、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起,不能互相打骂,摔破东西、讨债等。俗云,此日乃是天上玉皇派天神下凡视察,然后把人间的善恶汇报玉皇,并给人不同之祸福。所以,凡间民众,为了避祸求福,产生了如上述诸多禁忌;

2、莆人于正月初二日,不相往来。俗云,此日乃“探亡日”。典出明朝倭患。地方志载,明末,倭寇攻莆,时逢旧历年关,城破,城中人大多被杀,待初二日,生存者才入城探望,并收葬被杀亲人,故此日定为“探亡日”,彼此不相往来。否则,会被视为“凶神”,遭到人家唾弃冷眼。据云,被到人家,因此终年不吉;

3、旧历七月半,莆人不相往来。据载,此日乃属“鬼节”。俗传,此日阴间之“鬼”,纷纷来阳间“讨吃”。所以,除亲家人可在此期间来往外,其他人不得随意到人家串门。否则,会给被到人家造成全年不吉;

4、清明节不相往来。俗传,这两个节日,都是祭祀祖先之日。如果此日之内随意到人家串门,便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

九、信仰禁忌:

1、不论是和尚、道士、经师等,在为人“超度”时,绝不能让纸塔中的纸人(代表将要从十八层地狱超度出来的亡者)掉下,否则,不但白为人家做道场,甚至遭到主人家痛骂;

2、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湄洲岛民众,严禁此日出海捕鱼。俗云,此日为天上圣母妈祖诞辰日,海中水族都来朝拜。所以,此日捕鱼,必遭妈祖惩罚,造成全年衰运;

3、黄石杨公太师出郊后三日内,二十四埔之内,各个村落,不能敲锣打鼓。否则,会引来野鬼闹村,造成灾难;

4、每逢各地菩萨神诞日,各乡各村不得倒马桶(要么提前,要么退后),否则,会遭所在菩萨惩罚。如果是露天厕所,也要在厕所之旁插青(随便什么树的鲜树技),以示避秽。此外,也不能“爬鼎”( 刮锅底灰)。否则,亦遭神明的惩罚。

十、数字禁忌:

1、忌说“四”。莆田“四”与“死”讹音,说“四”等于说“死”。所以,莆地市内交通线路,没有“四路”的,原因就在于忌其“死路”之意;

2、台阶忌“三”。俗传,一代表“兴”,二代表“旺”,三代表“衰”。所以,如阶设三级,便是属“衰”,所以多为二级或五级。其他门窗尺码亦忌三尺、三寸等等;

3、奇偶禁忌:举凡婚事时,给人家的贺礼,不论钱财、礼物,宜双数,忌奇数。“双数”表示成双成对,百头到老,“奇数”表示丧偶,预示婚事不吉。然丧事时送“彩钱”,却不能“偶数”,只能“奇数”,表示“去一留一”好出头;

4、男九女十,莆人寿庆,有“男九女十”之分。男九即男性逢49、59、69、79岁……就可作寿庆,而女性一定要逢十,即50、60、70岁……寿庆。因奇数为阳,男性属阳,偶数为阴,女性为阴。岁数合阴阳则顺,反之则凶;

5、“初一”、“十五”,莆俗出门(出外)都要选个吉利日子,而“初一”、“十五”为最佳日子。原因是,“初一”为一月之始,按天道之起始办事必顺利。“十五”为月满之期,应之必圆满无缺。否则,必迂麻烦不顺意;

6、不可逢“七”。“七”为“丧亡之数”。俗云,人死之后,七天之内,肉体就开始腐烂,此为“头七”,到了七七四十九日后,肉体全部腐烂,亡魂进入阴间。所以,莆人作事,忌逢“七”或七的倍数,如“十四”、“二十一”、“二十八”等“初八、十四、二十三”;莆俗云:“初八、十四、二十三,神仙做事也难当。”意思是说,神仙在这三个日子做事情,也难保顺利成功。成因不明,不过此俗外地也有。明浙江李翊的《戒庵老人漫笔》卷七“佳节月忌忌月”载。俗以每月初五(疑为初八)、十四、二十三为月忌,凡事必避之。”可见,此乃全国之俗。

十一、动物禁忌:

1、里俗忌养白鸡。“白”代表丧事。鸡啼为哭,合之为“哭丧”,对主人不利;

2、忌鸡上厝。俗称,鸡无故上厝,其主人家必遭火灾。因“鸡”为“火”,火上厝暗示火柴。禳法是:杀了此鸡,把鸡血洒于房上,才可逢凶化吉;

3、夜半忌听猫头鹰叫。莆俗认为,猎头鹰为夜出飞禽,“夜”属阴,为鬼活动的时候,所以猎头鹰成了“鬼鸟”。“鬼兽”在谁家屋上啼叫,这家主人必遭不吉(会死人);

4、船民忌见“木龙”。所谓木龙,似如晰蜴、白色。船民见之,预示这只船将要遭难。船主必在此时,立即举办禳解法,化凶为吉。

十二、特殊禁忌:

1、梧塘一带,逢节日演戏时,不可放铳。据云,古时有一个师爷,培养一个学生中了状元。这位状元为了不忘师爷教育之恩,特地回乡拜师。这位师爷也因培养出这么一位状元,感到高兴,特地演戏庆贺。不料这位状元爷带了一个不法随从,在即将演戏时,在戏台下调戏所在妇女。当时负责放铳之人(放铳表示戏要开始),看不惯这位随从的粗莽行为,立即用铳崩死这位随从。事后,闹出人命,放铳的人又是师爷的亲戚,这位状元爷无法向老师要命案,只好规定今后演戏不可放铳。此俗流传至今。

2、平海元宵时,有人装扮一位“阴阳官”。出郊时,这位装扮的阴阳官(骑马)四周,密布护卫的人众。据云,如果此时有人告状,阴阳官就要受理处理。而处理民事,是一件十分为难的事情。所以,这位扮阴阳官的角色,就要事先请来亲属,保护四周,若逢有人告诉,便立即拒之于外,避免事件发生。

上述诸多禁忌,有的带有点科学道理;有的带有浓重迷信色彩,不可相信;有的不知所谓。本文列举出来,只是作为一种地方民俗进行考察及学术探讨,读者不可全信。再说,有些禁忌,有的已经消亡,有的正在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