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节日风俗


巍峨的大围山,是浏阳的象征,浏阳人民素以勤劳勇敢,坚毅淳朴著称。在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居住着汉、蒙古、回、藏、苗、壮、朝鲜、满、侗瑶、土家(许多是外省移民来的)等十一个民族,所以构成了多姿多彩的风土人情。

有庆贺新年的习惯。农历正月初一为一岁之首,称新年,又称“春节”。过去这一天雄鸡初鸣之时,由男主人起来打开大门,燃放鞭炮,叫“开财门”。早饭一般只吃三十晚剩下的饭菜,寓情“有现成的吃”。而青菜芋头不能少,以示新一年里将“清清洁洁,百事如意。”这一天,男女老少都穿新衣,叫做去旧换新。长辈向晚辈和小孩赠送“压岁钱”,也有向年过花甲的老人送“压岁钱”的,但一般都改在除夕前送。

从初一起,人们见面相互“请拜年”。新朋好友间要专程登门“拜年”,叫:“恭喜!”或问“新年好”,以前还有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拜地方的说法。封建时代儿女给父母、少者给长者拜年还必须下跑拜。现在比过去简单化了,除上了年纪的人还拱手外,其他人大都是只互相道贺。

春节期间,有请“春饭”的习惯。一般安排在初五以后,将亲朋好友邀在一起吃一顿饭,叫吃“春饭”。主要是团聚一起,共叙家常,总结旧年,计划来年,互相答谢。“春饭”十分讲究,要做足十碗菜,过去吃“春饭”时,桌上有鱼而不能吃,意思是有鱼(余)有剩,年年有余。因鱼不吃,所以,还有以木雕的鱼来代替的,说来很滑稽。

从正月初五至十五元宵节止,为舞狮、舞狮、舞灯期间,队前有一人持一红贴,贴上印有“恭贺新禧”、“恭贺新春”等字样,这叫拜年贴子。发贴后,狮、龙要进屋拜年,主人见狮、龙来了,要燃放鞭炮迎接,走时要放鞭炮相送,狮、龙走后有一人收红包,叫做“赏封”。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叫上元节)。正月初四、初五以后,市场上开始供应“元宵团”,元宵团象征着团结吉利。这天晚上家家户户都要大点其灯,有的还扎笼悬于门口,有句谚语叫做“三十晚上的火,元宵晚上的灯”。

立春,“送春牛”,每逢立春来临,城乡家家户户都郑重其事地燃放鞭炮表示庆贺,以迎接“春”的到来,时有民间艺人,化作老农,背着木梨,牵着牛犊,串门作耕田状,叫“送春牛”,户主还须放鞭炮相迎。

有的地方,在立春这一天,首先准备好一束四季常青的树枝即松、柏、竹等,立春时刻一到立即燃放编炮,把松、柏、竹枝接进家来,谓之接春。

农历三月初三,有以地菜煮鸡蛋当节日食品的风俗,说是吃了“明目”。三月三气候一般都反常,所以老人常教导小孩说“三月三、九月九,无事莫到江边走。”

清明节扫幕,清明前至到清明节,大多数人都会拿些钱纸香烛到祖先墓前烧化,并带上三牲酒礼祭奠,燃放鞭炮、铲一块草皮放在坟顶,插上三根挂山签,表示纪念及祭扫过。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又叫端阳节,五月初一起至初五,家家户户开始插上蒿艾,挂上菖蒲。借以阻挡瘟疫和镇邪压魔,还有饮雄黄酒和扎棕子的习俗。这一天还要吃包子、盐蛋、划龙船,相传是为纪念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

六月六。农历六月初六为鄱官节,谷米、时菜试新,谓之鄱官试新。以前鄱官节前后,城镇附近的农民把收获的新米担到街上,并带上一把新稻草,使人们看到他担来的米是新米,人们买了吃,叫做试“新”。到了六月六,一般气温很高,有“六月六,晒得鸡蛋熟”的谚语,所以很多人都选择这一天翻晒衣服,传说这一天翻晒的衣服,就不会发生霉变虫咬了。

农历七月十五日叫中元节。上年纪的人,大都要为已死去的亲人包封一些钱纸,烧化给他们,叫做烧包,即所谓烧包记名。

中秋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风俗节日,农历八月十五日晚吃月饼、赏月。过去还有打中秋菩萨的游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的赏月越来越讲究了,除月饼外,还备各类水果,高级糖果,烟酒之类的食品,一家人团聚对月而座,放开音乐唱片助兴,共享天伦之乐。

农历九月初九日是重阳节。这天有登高的习俗,叫“重九登高”。

小年,腊月二十四日称小年,说是给孩子们过年。实际上从这天起就忙于准备过年了。要全面打扫卫生,屋内屋外都要扫得干干净净,室内摆设得整整齐齐。大都贴门联,少数贴窗花,呈现出一片喜象。

过去农村有“送灶神”的,祝愿灶神上天奏好事,下地带吉祥到了三十日,又用放编炮点油灯摆三牲把灶神接下凡间,这种活动到现在已很少见了。(当然是迷信思想,是一种精神寄托摆了)。在旧社会,资本家、地主富农,一般都定在这一天为店员、雇工下工,这天中午备了一桌饭菜,如老板请你上坐,就说明明年不再雇请你了,吃了饭就自觉收拾行李告辞。

浏阳过年风俗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年。乡人过年须过大半个月,即从先年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起到第二年正月十五闹元宵为止。这个习俗延续了几千年,与南朝梁时《荆楚岁时记》所记基本相承。

腊月二十四,俗称“过小年”,举家休息聚餐,称“小孩子过年”。相传是日作为“天上耳目臣,人间烟火主”的灶王爷要回天庭述职,叫辞灶。为了使他“上天言好事,下地降吉祥”、“闹言碎语不必讲,好言善语奏玉皇”,人们在前一天要搞大扫除,叫“扫扬尘”。廿三或廿四晚由家庭主妇在锅灶周围点烛祭灶,为其“送行”。民谣曰:“辞了灶,年来到,妹子要花,伢子要炮,始助要新衣,爹爹要新帽”。是日起,长工下工,匠师不再上门,家家筹备年货,作豆腐,杀年猪,送年节,备点心,炒旱茶,写春联,扎灯笼,忙得不亦乐乎。

岁终之日叫除夕,或叫大年三十,户户剪彩纸,贴春联,全家团圆聚饮,菜肴有余有剩,叫吃团年饭。饭后一般还有红枣煮鸡蛋等点心。掌灯时分,焚香鸣炮,拜祖先家神,叫辞年,并接灶神祭祀。小孩则成群结队打着灯笼依次去邻里人家,进门曰:“请辞岁”。各家起立迎之,捧出点心旱茶,把孩子们的口袋塞得满满的,有的小孩回家卸完口袋后,又迅速地加入辞岁队伍,一个晚上可得一两瓷坛的美食,乐得合不拢嘴,因而有谚云:“小孩盼过年”。

年三十夜,农村家家火炉中燃着一个枫树蔸(或松、栗等树蔸),叫“年财佬”。男女老幼围炉共话,长辈给小孩压岁钱,全家品吃猪脚炖萝卜,欢坐待旦,叫“守岁”。所谓“有钱无钱,萝卜过年”。

除夕年关,在万民欢乐的同时,也不乏“有家不敢归”的贫困人,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债主收债,匠师收工钱此时已是最后期限,城镇街巷、乡间小路上收帐人的灯笼火把川流不息,有的人家无法付帐,铜壶衣服可能被人提走,所以只好外出躲帐。还有的在辞年之后,用红纸书写“衡门衍庆”4宇贴于门上,紧闭大门,任何人不得出进,叫“封财门”。问帐客无奈,好事者乃作打油诗:“贫家早早掩财门,债主虽临难进门。恼煞商家收帐客,无钱反吃闭门羹”。

正月初一,古称元旦、元日,自古“爆竹闹元日,万众纵情欢”。辛亥革命后,将公历1月1日叫元旦,改夏历元旦为春节。

大年初一,家家于鸡鸣时分即起,男女老幼换上新衣,由辈份最高的男主人燃香开大门,鸣放鞭炮,叫“出天行”,或说开财门。然后人厅堂,秉烛敬拜祖宗,再向外把天地神明,择吉时向吉方三揖,或向四方揖拜,祈求新年方方得利。接着儿孙依次向长辈拜年,抢先到井边挑第一担水,并点香烛把并神。农村还在早上拜祖坟习俗。早餐吃剩饭,叫吃隔年粮,寓意衣食有余。菜看以素为主,离不开青菜、芋头、豆腐等,寓意人丁清吉,万事遇头,清白传家。饭后晚辈向家族长辈拜年。清朝时,拜年行跪拜礼,初一一般不外出拜年。民国以后,改跪拜为拱手作揖,家庭内拜年毕,邻里互拜,气氛热烈。但若人家尚未起床,则忌入床前拜年。有人进屋拜年,主人起立拱手:“请拜上门年”,并热情地以上等旱茶招待。

城里人多在天明出行,到亲友家登堂揖拜。前清捐有虚衔者,个个衣冠顶戴,大摇大摆,高视阔步赴各处拜年。商人嗜摈榔,出入各家均“香茶奉罢果盘开,槟榔元宝双双来”,曰中嚼个不停。交游广的生意人,自己不亲往,就使晚辈或佣人持名帖投贺,叫“拜帖”,即后世贺年片之来历。

大年初一民间的讲究、禁忌颇多。有的于除夕在大门合缝处贴红纸“财”宇,在当眼处贴“开门大吉”、“对我生财”之类的吉利语,开门时高声诵之,叫开门见喜、开门见财。出天行时,观风向天色,卜来年收成,认为“北(风)主丰,南主歉”;阴多晴,暗多雨。在阶基和柴湾堆很多柴,谐多财。元旦抱柴进门,意“进财”。初一不倒垃圾不扫地,非扫不可时,扫帚不向外而向柴湾扫。有的读书人则书写“人寿年丰”、“五谷丰登”之类的吉利语,叫“新年发笔,大吉大利”。初一特忌粗俗不雅之言,以为此日挨了骂,要挨一年的骂。大人总要事先叮嘱小孩:初一要说好话!万一小孩说漏了嘴,大人马上解说:“孩童之言,百无禁忌”。如不小心摔破了东西,要说“打发打发”;若酒杯倒了,要说“酒泼红地”。

初二日,女婿到岳家拜年,所谓“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拜街坊”。四乡还有请春客的习惯:约定几代姑婿甥侄和其他亲友于某日聚饮。初八以后,熟人见面,互道“请拜个迟年!”至十五日,一般不提拜年了。

正月十五,古称上元节,又名灯节。古谚云:“三十夜的火,元宵夜的灯”。元宵观灯,唐代已风行,宋时更盛。文天样曾记叙衡州上元张灯盛况:“士女倾城”、“观者如堵”、“骈肩累足”、“咫尺音吐不相辨”。民国前,多篾扎纸糊各式灯笼,或悬之庭户,或列之街衢。是日家家点烛于灶台屋角,户户煮食元宵缩,顽童则持彩灯相戏。农家除在猪栏狗窝鸡坍暗角点烛外,还在田头地边燃火,意在除虫,祈求丰收。小孩子喜欢在墙角点松明,边烧边唱:“正月十五元宵节,烧了虫蚁上天歇”。离祖坟近的,还向坟前送烛,让祖先同享人间灯火。

更热闹的是,赶庙会、唱大戏、耍狮舞龙骑竹马等迎春文艺活动此时达到高潮,常喧闹通宵,故名闹元宵。其中以舞龙灯最为普遍,城乡街坊村寨宗庙家族几乎都扎“龙”。民间认为耍龙可保清吉,所以“龙”所到之处,鼓乐齐鸣,鞭炮不绝,多赐以包封。已婚未育妇女,往往让“龙”转绕其身,或让“龙”在床上缩聚成围,上骑一小孩,名麒麟送子。

“三十晚上的火,十五夜里的灯”,岁尾年头的两件事,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红火、兴旺、顺畅、吉祥的期盼。诸多灯中,龙的传人对龙灯情有独钟。

湖南有灯会,至少可追溯到唐初。那时已改长沙郡为潭州,褚遂良《潭州偶题》诗有“踏遍九衢灯火夜,归来月挂海棠前”的句子。至南宋,文天祥在《衡州上元记》中说“正月十五,衡州张灯火。”而明、清两代所修长沙、湘潭、常德、桑植、桂东等县志和凤凰厅志等书,已有元宵玩灯笼的明确而详尽的记述。嘉庆《浏阳县志?风俗志》说:“以竹笼罩布,联络数丈,肖龙形,燃灯其中,数人擎舞,曰龙灯”今天的龙灯与嘉庆年间的这一记载并无大异。

耍龙灯又称舞龙。湖湘大地过去玩龙灯要挨户送帖,接帖才表示愿意接待。接待者要备酒饭或红包。龙灯进屋一般游遍主家厅堂房屋和牛栏、猪舍、粮仓,以驱邪避瘟。同时,还含有送春之意,所谓“龙行一步,百步成春”。后来耍龙灯逐渐也有用舞狮子代替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民智日开,元宵前后玩龙灯这一活动的迷信色彩早已淡化,但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仍受到人们的欢迎和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