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家庭成员和亲族称谓,也有其本民族的特点。因为回族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国,各地对家庭成员和亲族有不同的称谓习俗。
回族的称谓范围一般是以本人为基准,向上推直系晚辈四代为直系血亲。“五服”以内为近亲,出了“五服”为远亲,同胞兄弟姊妹及其子孙,从父开始下推四代等,祖父兄弟姊妹及其子孙从曾祖父开始下推四代等,依此类推,都称旁系血亲。
回族群众对高曾祖父,一般称为祖太爷,对曾祖母称祖太。
对曾祖父一般称太爷,河南等地还称老爷,对曾祖母称太太。
对祖父一般称爷爷,祖母称奶奶。广东等地的回族群众称祖父为阿爷,称祖母为“太太”。陕西和宁夏泾源县的有些回族群众还把祖父称为爸爸,把祖母称为妈。回族群众对父母亲的称谓有好几种。宁夏南部山区和甘肃等地的部分回族群众把父亲称大,母亲称妈。新疆和甘肃、青海等部分地区的回族群众把父亲称为阿大,母亲称为阿娜。宁夏泾源等地的回族群众还把父亲称为爹爹,把母亲称为娅。
回族群众把伯父一般称为大爹,宁夏等地的回族群众把伯父称为阿伯,河南回民称一个字“伯”,伯母称为大娘,有的地方还称为娘。西北部分地区的回族群众把叔父称为爸爸,按照长幼,习惯称二爸、三爸、四爸等,有的地方还称二大、三大、小大等。回族群众把叔母一般称为婶婶,在西北等地还有称新妈、娅娅的。
回族群众称姑姑为娘娘,称兄为哥,称弟为兄弟,称兄之妻为嫂子,在北方部分地区还称新姐、姐姐。弟之妻称为兄弟媳妇和弟妹。把兄弟之妻不称妯娌,而称先后们。兄弟之女称为侄女。姊称姐姐,妹称妹妹。姊之夫称为姐夫,妹之夫称为妹夫。姊妹之子称为外甥,姊妹之女称为外甥女。
回族群众把外祖父称外爷,外祖母称外奶奶。在西北部分地区称外祖父为外(wei)爷,外祖母为外(wei)奶奶。开封等地称为外婆、姥姥。广东等地的回族群众称外祖父为“阿爸”,称外祖母为“阿姥”。在陕西、宁夏等地还把外祖母称为妗子。
回族群众把岳祖父称为妻爹、丈二爷,岳祖母称为妻奶奶、丈母奶。把岳父称为外父或姨父,岳母称为外母或姨娘。
回族群众妻称丈夫为掌柜的或当家的,一般不直呼其名。夫称妻为屋里的或婆姨。妻之兄称为世兄哥,妻之弟称为小舅子。妻之姐称为大姨子姐姐,妻之妹称小姨子。
西北地区的部分回族称未婚妻为阿妹,称未婚夫为阿哥。广东等地的回族群众称一般男性老人为“老爸”,称女性老人为“老太”,对不相识的回族同胞,以“老表”相互称呼。对同辈人和同龄人称“表哥”、“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