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回门”返回后,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新婚三晚不同宿的婚俗,在苗族流传的时间相当久远,其原因未见史籍记载,而民间流传的一些美丽而动听的传说,却可以帮助我们探索苗族婚俗的渊源。苗寨老人石青山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不知哪朝哪代的一天,土家族姑娘覃氏到山上采金银花,突遇一只豹子,吓得滚下岩坎,被一石姓苗族年轻措人所救,后来双方有了爱慕之情。有一天石家请媒人到覃家提亲,覃家夫妇高低不同意,覃母对媒人说:“石家后生救了我女儿性命,恩重如山,要骡要马随便挑,要我女儿做媳妇万万不能。”这门亲事就搁下来了。
又过了几个月,一场大雨落了三天三夜,山洪暴发,覃家房屋倒塌,父亲丧命,粮食被水全部冲走。正在母女俩为难之时,年轻猎人领着一帮人给覃家送来衣食用品,并对覃母说:“您老人家不嫌弃我们苗家的话,我愿意接您上山,养老送终。您老人家不愿意上山,我们就帮您修—栋新房。”一席话,说得老人热泪直滚,但还是不肯上山。
于是,年轻猎人就给母女俩修了一栋—正两厢房的瓦屋。覃母见年轻猎人勤劳厚道,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了。女儿出阁那天,母亲心里还是不踏实,就对“高亲”说:“你们把姑娘送去,要陪她三天三夜,如果苗家人真的粗野,就把姑娘给我带回来。”于是,“高亲”硬是陪姑娘吃住三天三夜,见苗家人确实勤劳忠厚,才启程回家。以后,凡苗家人结婚,都是遵循新婚三晚不同宿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