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壮族人口最多,其中全中国35%以上的壮族人居住在广西。壮族人的传统民居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这点与侗、瑶、苗民族有异曲同工。但是壮族人的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又是壮族人特有的方式。
壮族人服饰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女子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上衣是左衽无领阑干衣,腰部扎有紧身带,下身穿长裤,裤角稍宽,裤脚有兰、红、绿色的丝织和棉质阑干镶边。裤外套短裙,裙也有镶边。头上包黑毛巾,穿绣花鞋,戴耳环、手镯和项圈,裤腰左边悬挂一个彩穗筒。壮族男子多穿对襟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裤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花纹的头巾,穿布鞋。
壮族民歌特别发达。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传帮带习俗。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有时也以歌
代言。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人人能歌,个个会唱。因此,广阔的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被诗人称为“铺满琴键的土地”。历史上,还涌现出不少像刘三姐、黄三弟这样被称为“歌仙”、“歌王”的著名歌手。
壮族人因人口相对较多,长期与汉族人生活在一起,甚至有些壮族人生活习俗也基本汉化了,所以壮族人的生活习俗与汉族人在某些方面很接近,但传统的民俗还是保留下来。例如:有不少地方的壮族妇女马上提着水桶或竹筒到泉眼、河边打“新水”,讨个吉利。男人则提着灯笼奔向庙社烧香化纸。有的地方把大门洞开,一家人聚集在院子里朝东方拜揖,祝福道:“东方大利,一年万利,今年更比去年好!”
初一这一天,多数地方壮族人是不串门的。人们白天吃汤圆,晚餐才吃荤菜,认为这样可以消灾去病。初一的禁忌很多。这一天一律禁说不吉利的话。禁动剪刀,怕新的一年里家人巧嘴利舌,吵嘴骂人;不得扫地,怕破财。也不得把东西拿到干栏外,更不借东西给别人,怕家财外流。有些地方禁止敲锣打鼓,怕惊动鬼神,但有些地方则可以敲打一种齐人高的牛皮大鼓,周围几十里清晰可闻。不少地方从初一到初五灶里要燃一段硬木,不能熄灭,表示子孙绵长,烟火不断。这天也不得杀生,猪、鸡、鸭都必须在年前几天收拾干净,以备祭祀和食用。
从初二起,亲朋开始来往拜年。特别是已经出嫁的女儿。要带几斤肉或鸡鸭等礼品,和丈夫、孩子一起回到娘家拜年。出嫁的姐妹趁此时机聚会,共叙别情。
除春节外,农历三月三是清明节,同时也是壮族的歌节。作为清明节是受汉族的影响。但也有的壮族人在三月十三、十四、二十六过清明节扫墓的,与汉族大不相同。壮人对祭扫十分看重,届时全家出动,带上五色板、肉、香烛、纸幡到祖先坟上去供,行拜礼。山野间不时传来鞭炮声,久久不绝于耳,山岗上,林篁间,白色的魂幡在坟顶的竹竿上飘动,造成了一种神秘肃穆的气氛。壮族风俗,供品必须在野外吃掉,也有的地方扔掉不吃,迷信认为,带回家会招鬼进门。
不少地方的祭扫的同时,还要举行盛大的歌圩,是为三月三歌节。近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壮族的节日。1984年在南宁举行了首届歌节,700多名来自各县的歌手登台献艺,使三月的邕城成了歌舞的海洋。连外国友人也远渡重洋与壮人同享节日的欢乐。这期间,常伴有祭神、打醮等迷信活动,然而更吸引人的则是抢花炮、演戏、杂技、武术表演、舞彩龙、舞彩凤、唱采茶擂台赛诗等多彩丰富的文娱活动,近年还添加了演新戏、放电影、球赛等。不过青年男女们的注意力大多不在这方面,而是在如何通过歌圩找到中意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