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司199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司以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工作为中心,以落实《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为主线,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群体改革的新路子,取得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阶段性的工作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为国务院颁布《纲要》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一)为尽快促成《纲要》批准颁布,使有关领导了解全民健身工作情况,先后两次拟写全面、系统的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领导。

在《纲要》颁布前后,分别三次对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进行集中修改,现已正式以我委名义下发。

(二)根据国务院及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司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在国务院秘书四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吸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对《纲要》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对于重要部分逐字逐句进行仔细推敲、字斟句酌,进行了三次修改。经过全司上下的不懈努力,使体育战线乃至全社会翘首已待的《纲要》经国务院批准,于6月20日正式颁布、实施。这对我们整个体育战线上的同志们将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标志着我国群体工作将进入一个划时代的新时期。

(三)积极筹备召开“颁布、实施《纲要》动员大会”。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参加工作的同志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从起草文件到会务安排逐项落实、精益求精。为圆满召开动员大会做了许多基础而艰巨的工作,使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颁布、实施《纲要》动员大会于6月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国务委员李铁映、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人民团体、解放军、运动员以及首都各界代表共计600余人出席并参加了会议。李铁映做了题为《为大力增强全国人民的体魄而奋斗》的重要讲话,伍绍组也就贯彻实施《纲要》做了重要讲话。会上,来自解放军、北京、上海、湖北的代表也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体质和健康的亲切关怀,对发展体育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不断提高体质状况,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迫切愿望。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成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

二、实施《纲要》工作按计划进行。

(一)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工作,按计划进行。

1、2月,在山西举办了实施《制度》研讨班,来自全国30个省(区、市)体委群体处的同志参加了该班的学习。研讨班聘请了天津体院的有关专家系统宣讲了《制度》的条文,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与会代表还就具体实施《制度》及如何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交流。

会后,我司下发了体群字(1995)042号文件“关于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大纲》的补充知”,对各地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考试工作提出要求,统一了规范。

2、进行首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工作。1993年我司举办了首届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共有67人参加并取得了合格证书。这一部分人大多数为基层的群体干部,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骨干力量,目前申报工作已全部结束。

3、发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证章及培训教材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各级培训教材已全部寄到各省(区、市)。到目前为止,有6个省(区、市)体委未将购证书、证章款、13个省(区、市)体委未将购培训教材款汇到天津体院,目前,正在进行催办工作。

(二)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增设武术项目,完成了三项工作。

1、在北京地区进行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并已写出论文。

2、总结去年于北京、河北进行的“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增设武术项目的试验”的情况。

3、为今年扩大试点进行了选点、试点内容设计。

(三)制定《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工作。

1、于1月底完成了全国17个行业和北京市62个单位112530的有效数据的汇总和初步整理工作,为运算工作打好了基础。

2、按照运算提纲进行运算,到6月底结束。

3、制定出《标准》的项目、评分标准、评级标准、计分方法、测试细则和评分表格。

(四)制定《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条例》工作。

在《标准》数据运算开始后,我们就着手研究如何在全国施行《标准》的问题,并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起草了《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

为使《标准》在全国施行取得良好的效果,于2月在河北召开了有28个省(区、市)体委、4家行业体协和基层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研究了施行工作问题,修订《施行办法》。会后,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施行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定名为《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条例》,已分别送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

(五)针对《纲要》对农村体育工作的要求,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体育工作,巩固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成果,探讨在我国农村向小康社会迈进的进程中,农村小康体育发展模式。以适应广大农村对体育的需求,1月在安徽召开了由13个省(区、市)体委主抓农村体育的工作任务、发展目标和管理职能及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配套政策等进行了探讨。

(六)开好“全国县级体育工作会议”,根据委领导的指示制定了详细的“全国县级体育工作会议计划”,并报经委领导批准,正在实施中。

三、配合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一系列活动。

(一)完成编辑、制作反映中国群众体育辉煌成就《群体之光》电视片和《绚丽多彩的中国群众体育》宣传画册的工作。成立了以伍绍组同志为顾问,刘吉同志为总编导的摄制领导小组,并分别请他们题词。电视片、宣传画册已于5月初正式完成,由刘吉同志带到在加拿大召开的世界群体论坛大会上作为交流资料,受到各国代表的好评。

(二)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启动阶段(1995-1996)工作目标及《纲要》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工作流程图,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三)与全国妇联联合举办宣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及全民健身计划的象征性长跑活动。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了起跑仪式。整个长跑活动组织严密、气氛热烈,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联合国家教委、农业部、广电部、新华社等11个部委新闻单位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95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明确了活动的主题,指导思想、时间、内容以及要求和评选奖励条件,使全社会都关心了解《纲要》,掀起一个贯彻《纲要》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热潮。

(五)下发《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将公共体育场馆尽快全部向群众开放。通知指出,此项工作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保证之一,各级体委应通过此项工作,逐步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群众体育社会化的新路子。

(七)为加大对《纲要》的宣传力度,组织撰写15篇系列政论性文章,陆续在《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中国群众体育》杂志上刊登,以增强全民意识,在全国掀起实施《纲要》,参与健身的活动热潮。

(八)为各新闻单位专访我委领导撰写、提供有关文章、专访稿件。

(九)对开展群体现状调查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于3月21日下发通知,就开展群体现状调查的的、方式、内容、实施安排等方面对全国提出要求,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打好基础。

(十)进行《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扩大发行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目前,每期发行12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并同时发行《全民健身工作情况》(1-12期)合订本。

(十一)出版发行《全民健身计划资料汇编》一书,此书收集了《纲要》及其主要配套文件、国务院及我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区、市领导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方面的讲话。预计7月底完成。

(十二)与中国体育摄影学会联合举办“都城宣兴杯”全民健身摄影大奖赛。这个活动旨在加大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的舆论声势,反映我国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通过广泛动员和积极组织,号召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以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环境。整个活动将于年底结束。

(十三)为加强对现阶段全民健身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交流,为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促进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我司与科教司、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将于12月上旬共同举办全国首届全民健身论文报告会。目前,文件已下发各地,各项工作均已开始筹备。

(十四)组团于2月12日至16日和3月13日至18日分别对日本韩国进行了有关群众体育的考察活动。短暂的考察使我们对日本、韩国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其它方面的情况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对于我们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体育管理经验、开阔改革思路,深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改革,制定发展群众体育的方针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四、各处日常工作:

(一)以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各省(区、市)体委对《全国各省(区、市)群众体育工作评定办法》的修改意见,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群体工作如何与深化体育改革、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体现宏观管理相结合提供了依据。

(二)综合、制定我司1995年工作要点、计划以及一些综述性材料;检查、整理各处归档工作并按时将我司1994年工作档案移交档案处,受到表扬。

(三)根据我委部署,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工作。我司全部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并已完成草拟各处职位分类书。

(四)召开“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完成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修改稿。

(五)为贯彻落实《2000年高水平后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全国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组织研制了《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基地条件、训练过程、人才质量和效益三大类。共有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6个。该指标体系(草案)提交全国部分省(区、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会议讨论修改,现已基本定稿。

(六)为贯彻落实《2000年高水平后备人才工程》,加强业余训练科学选材工作,会同科教司共同组织了全国业训科学选材培训班,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深化科学选材课题研究工作,并落实了田径、游泳、举重三个奥运重点项目的体校重点班选材标准及综合评价研究课题。

(七)配合综合司召开首届全国体育人才交流会,对全国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有序交流做了初步尝试,并为今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交流的宏观管理拉开了序幕。

(八)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会议,讨论修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进一步协作发展问题。出席会议的23名校长还互相交流了各自办学经验,对推动当前学校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九)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草拟了《全国业余体校基本情况调查表》下发,了解当前体校基本情况和场馆开放状况,为下一步修定《全国业余体校章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十)筹办第三届中、日、韩大型国际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由于此项活动已发展成为一项综合性的大型国际体育赛事,且唐山市的经贸发展、城市开放、文明建设、体育普及的发展,因而整个筹备工作量加大,尤其是涉外工作和内部协调任务加重,6月10日至13日,日、韩体育官员来华实地考察筹备工作情况后,充分肯定我们的工作,为8月份大会的胜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十一)为加快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使之与我国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同步发展,经商民政部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准备会签下发。

(十二)制定《全国体育先进城市标准和评选办法》第八稿,已送我司各处和政法司、计财司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拟制了情况报告。

(十三)进行第三届全国工人运动会筹备工作:

1、与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整体方案;

2、制发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工人运动会的通知》、《第三届全国工人运动会规程总则》、《第三届全国工人运动会申办办法》和《第三届工人运动会运动员资格的规定》等文件;

3、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4、考察了申办中心赛区的城市。

(十四)为迎接第五批全国体育先进县的检查验收,3月在厦门举办了第三期全国体育先进县检查验收人员培训班;修订正式下发了《全国体育先进县复查办法》及复查评分表,同时下发了全国体育先进县申报的各类明细表和登记表。

(十五)民族体育工作,主要围绕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进行:

1、2月,在昆明召开了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就开、闭幕式、民族大联欢、宣传、接待、财务管理等问题达成共识。

2、会同国家民委下发了《关于下发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竞赛规则的通知》、《关于评选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项目的表演和评判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民运会第二次筹备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加强第五届民族运动会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3、就西藏、贵州和宁夏申办第六届(1999年)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问题与国家民委联合给国务院呈交请示;

4、成立领导小组;举办新闻发布会;向财政部申请会务及补助经费;选拔各竞赛项目的骨干裁判员;与有关单位商谈民运会广告和摄制专题片等事宜。

五、深入基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除了实施《纲要》进行的群体现状调查外,还进行:

1、根据刘吉同志提出的“要加强中年职工和知识分子体育这个弱点”的指示,研究了如何加强这一工作的措施。首先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对中国科学院在京院、所的中年知识分子的体育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已下发。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加上制定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所掌握的情况,对中年职工和知识分子的体育情况进行分析后,拟起草一个加强这类人群体育工作的文件以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的重视与关注,争取为中年职工和知识分子参加体育锻炼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

2、3月11日至18日对广东珠江三角州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以了解富裕地区农村体育工作发展现状;下发1994年农村体育工作情况调查表,以了解1994年全国农村体育发展情况;5月16日至23日对宁夏农村体育进行了调查研究,以了解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发展情况。

六、按计划举办了各类活动、竞争及培训。

(一)落实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初中学生田径比赛的赛区、下发了竞赛规程;起草“关于评选1995年度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并已送国家教委会签;成功地组织了传统项目学校代表队出访澳大利亚。

(二)为举办“雏鹰起飞”夏令营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

(三)评选了1994-1995学年度冬季体育锻炼先进学校并下发了表彰通知和奖品。

(四)为三项民办比赛的审批做准备;配合国家教委、全国妇儿工委为第六届全国中运会和“六、一”活动做了许多的工作。

(五)选拔组队参加了3月份在韩国举行的第11届全高中公路长跑接力赛,女队获得冠军,男队获得亚军;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亚洲少年排球预选赛,我女队获得了出线权,该队将于下半年赴法国参加世界少年女子排球锦标赛;另外,还组队参加了在芬兰举行的国际中学生排球邀请赛活动。

(六)草拟并下发了95年度暑期全国少年田径、游泳、举重、篮球、排球、羽毛球六个项目的竞赛规程及选调裁判等有关的补充通知,以保证暑期全国少年比赛如期举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七)组织出版发行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参工作,统编文化课教参将于95年新学年开学时提供广大教师使用。

(八)下发了“关于了举办第五期全国县级体委主任科学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九)举办了“全国冬泳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全国冬泳比赛”;“全国企业男、女篮球赛”和“全国职工台球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纲要》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工作非常重要且涉及面很广,目前我司的机构、人员情况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发展与需要。

(二)由于机构改革定位后新体制进行运转,委内有些部门的工作还处于“磨合”阶段,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如:学校处从3月份就上报在香港举办“雏鹰起飞”小学生夏令营的请示,几经周折到现在才明确不在香港办,再改在国内办时间很紧,困难很大。

(三)由于经费紧张,造成有些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如:《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制定工作因经费不足而未按计划进行。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以宣传发动为重点,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实施《纲要》座谈会。

2、进行全民健身宣传周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报道奖和先进单位的工作。

3、组织为宣传《纲要》撰写系列政论性文章,在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中国群众体育杂志等新闻媒体上刊登。

4、举办征集、评选全民健身徽志、口号的活动。

5、举办全民健身“都城宣兴杯”摄影大奖赛的活动。

6、会同国家教委、广电部等9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坚持开展广播体操活动的通知》,恢复播放第七套广播体操乐曲。

7、下发全民健身计划宣传提纲。

8、与科教司、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联合举办“全国首届全民健身论文报告会”。

9、完成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工作。

(二)推行“两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一支全民健身骨干队伍和科学、易行的体质检测评价体系。

1、进行首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工作。

2、召开《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实施工作会议。

(三)召开“全国县级体育工作会议”,组织力量起草“关于加强县级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会议的主报告和领导讲话。

(四)进行第五批体育先进县检查验收工作。

(五)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

1、下发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评估文件,布署全国体育运动学校开展《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自评工作。

2、研制选才综合评价体系,筹建优秀苗子人才数据库。

3、进行业余体校实地调研工作。

(六)制定有关法规、制度。

1、修订《省(区、市)群众体育工作评定细则》。

2、制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3、修订《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4、修订《全国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章程》。

5、制定《全国体育先进城市标准和评选办法》。

6、制定《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条例》。

7、会同民政部制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

(七)搞好几项大型活动。

1、与国家教委共同办好第六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2、办好第三届中、日、韩青少年体育友好交流活动。

3、与国家民委共同办好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