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从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结果来看,中小学生的部分身体素质,如爆发力、力量、柔韧性等指标继续呈下降趋势;超重及肥胖学生的比例增加,视力不良检出率仍居高不下。尤其是反映肺功能的肺活量指标,从1979年第一次体质健康调查开始到2004年,连续下滑了25年。中小学生的体适能低下,一次全校性的集会(如运动会开幕式、升国旗仪式等)往往就当场晕倒好几个人。近几年来,特种兵在一般学生中很难招到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新兵。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学生每天体育活动的时间得不到保证,运动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教育部也曾多次下发文件,三令五申强调必须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然而一些地方和学校,就是不保证、不落实。

为什么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在一些地方和学校长期得不到落实呢?首先是,一些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领导班子,特别是第一把手,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片面追求升学率,没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认真推行素质教育。其次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还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没有把是否落实这项工作,与有关人员的政绩、考评等直接联系起来,没有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查制度。再次是,学校体育对中小学生还缺乏强大的吸引力。学生学习负担重,平时缺少体育锻炼的时间,固然是导致运动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即便有了时间,如双休日和节假日,体育锻炼并不一定是他们的首选。现在社会发展了,可供学生选择的课外生活内容多了,看电视、听音乐、玩游戏机、上网聊天等等,体育锻炼对中小学生的吸引力远不如它们。

为了尽快遏制中小学生体能素质持续下降的趋势,有效地提高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于2005年8月19日,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开设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保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进课表”;“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强组织管理”,“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意见》还要求:“建立督导、检查和工作评比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综合督导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对学校日常工作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以及有关的工作评比内容之中,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使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这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就保证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下发的力度最大、规定最具体、要求最明确的一份文件。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批示:“此件很好,要狠抓落实,并加强督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于2005年1O月1O日至13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举行了全国“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现场研讨会。这不仅是一次现场观摩研讨会,同时也是一次贯彻《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的动员会。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问题,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而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关系到民族命运和国家未来的大事,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站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项工作。本着对民族、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全面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保证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贯彻《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为中心,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和课外体育活动改革,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面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为全国的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