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杀虫双时必须注意有些农作物是严禁使用的,具体参考如下:
1、杀虫双对家蚕有剧毒,不宜在桑树上使用。
2、棉花、豆类、马铃薯等作物对杀虫双敏感,不宜使用。
3、夏季高温时分,蔬菜类作物的幼苗对杀虫双敏感,极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4、杀虫双有迟效性,能与速效性农药混合使用,但不能和铜制剂以及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5、在水稻上使用25%杀虫双时,使用次数不要超过3次,早稻安全间隔期为7天,晚稻安全间隔期为15天。
6、柑橘上防治害虫时,使用浓度小于600倍液时,极易对柑橘新长出的嫩梢叶片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