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工程应急准备和救援措施


  (一)一般要求
  项目应急准备和救援措施应针对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保证在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有响应的程序来应对,以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影响和降低损失。本项目主要应急事项为:强台风、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包括中毒)。
  针对强台风应急事项,技术部负责编制雨季施工方案和措施,物资部负责采购防雨、防风、防停电的物资和储备应急食品,安全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并组织抗台义务小组。项目防台风应急方案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组织审核批准后实施。
  针对火灾应急事项,技术部负责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消防方案》和《消防预案》(也可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章节),物资部负责项目消防物资的购置、配备和验收,安全管理部负责消防物资的使用管理,并组织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消防方案和消防预案应重点针对物资仓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消防工作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该方案和预案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安检总监审批后实施。
  针对人身伤亡、中毒等事故、事件,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人身伤亡事故应急计划,建立急救措施和管理制度。现场设医务室,门口要有显着标志,配备医生和护士,医务室备有急救箱和急救担架。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将伤者立即送往医务室进行处理,必要时送医院医治。医务室的急救箱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准上锁,并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同时建立外部急救联络方式以及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等,安全管理部负责本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项目人身伤亡事故应急计划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组织审核批准后实施。
  常用物品:担架、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和应急照明灯、手电筒。
  安全管理部负责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抗台、消防演习和现场伤亡急救演练,验证相应人员的技能、设备与器械的完好情况、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沟通渠道的畅通状况等。现场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抢救(灭火、伤员现场急救)、疏散与撤离、 保护重要财产、封闭现场等。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完成并保存记录(包括现场演习实况照片)。
  (二)紧急情况预案
  1、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对自然灾害、疾病、重大人为安全事件等突发的紧急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以减少其对施工生产经营工作、工人的工作和生活以及对公众的影响。
  现场经理部设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检总监、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和其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总承包项目经理是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应急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安检总监和部门负责人是应急小组的副组长。
  一旦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启动。
  2、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紧急情况发生时,知情者、目击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将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和当前状况等向公司总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告。当情况严重,自身难于有效处理时,应立即联络总部及社会相关单位进行紧急救援。
  当紧急情况威胁到人身安全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人身的影响。

  发生紧急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疏散人群、紧急抢救、报告总部、拨打救援电话等。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工作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记录、过程控制记录、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照片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所有分包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或了解到发生传染病,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情况报告给经理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日常管理部门即安全管理部,该单位或该个人以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都有责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总承包项目经理成员、分包单位成员、工人或其家属或其亲密接触的人患有或被怀疑患有传染病,该员工应立即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报告情况,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前往传染病医院就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其接触的环境进行消毒,对其接触的个人采取观察、隔离、就医等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有分包单位和员工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疫情。
  4、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风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公司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听从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安排。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总部应当迅速与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报告灾情,制订抢救方案。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首先清查人员伤亡情况,优先抢救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我局总部应该积极安置受灾人员,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他们不再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
  自然灾害发生后,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通过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亲属、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区通报灾情。
  自然灾害发生后,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该积极组织灾害重建工作,制订重建方案。
  5、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火灾的处理
  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
  发生火灾时,火灾所在单位应以最快速度组织抢救,并拨打救援电话119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组织灭火的同时,应尽量隔离易燃易爆品以避免爆炸的发生。
  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所在单位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化学品泄漏处理
  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争取专业救援。
  若泄漏的化学品属剧毒、高挥发者,应立即安排紧急疏散及救援。
  只有采取了适当个体防护且接受过必要训练的人员才能清理泄漏的化学危险品现场,其他人员应与泄漏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被化学品物污染的地方,应及时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污染物,应作为化学废物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