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需时切断火灾事故地点的电源。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正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人员对火区封闭,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且主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找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行完成,发生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2)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生火焰。
(5)井口房、进风巷、回风巷、平峒主要巷道连接处,峒室,变电所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进风井口设防火门,防止井口火灾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内,设置消防材料库,主要运输大巷也要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8)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隔绝采空区,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9)加强自燃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
(3)隔绝灭火法
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
氧气供给,给过一定时间以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火。
(4)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进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产。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