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3适用范围
适用黄家厂沟煤矿及其邻近单位周边设施可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的环境事故预防和响应措施。
1.4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基本情况
昭阳区小龙洞乡黄家厂沟煤矿地址:云南省昭阳区小龙洞乡龙山村驻地;
经济性质:私营企业
隶属关系:昭阳区煤炭工业局
从业人数:106人
单位代码:78463975-X
邮政编码:657002?
联系电话:18990985949
主要产品:原煤-无烟煤
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整合矿井)
昭阳区黄家厂沟煤矿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东北30°方向,直线距离约15 km。行政区划隶属昭阳区小龙洞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3°51′25.9″~103°51′59.0″北纬,27°24′06.1″~27°24′44.8″。煤矿区中心直距箐门火车站26 km,煤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箐门火车站相通,箐门火车站至昭阳区10公里路面较好,交通较为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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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特征:黄家厂沟煤矿位于云南省东部乌蒙山脉东段,地势为北西低,南东高,属中山区,标高一般在2600~2900m之间;矿区范围最低点为位于矿区北部2号拐点冲沟中,标高2562m,最高点位于矿区南部边界7号拐点附近,标高2929.00m。最大相对高差367m。地形相对较陡,自然地形坡度一般10~30°,属构造抬升剥蚀、溶蚀低中山陡坡地形。
地质特征:黄家厂沟煤矿所揭露的工程地质岩组为万寿山组C1W砂泥岩软至坚硬工程地质岩组。因软岩类泥岩与硬岩类砂岩呈夹层状分布,总体岩体质量较差,巷道内基本上需工字钢支护,特别是泥岩层,有侵水软化现象,易垮塌、冒落,砂岩层岩体质量相对较好,局部岩巷不需支护,岩组中发育有两组剪节理,走向分别为北东(10~20o)及西北向(293~310o)局部还发育有一组近东西向(77o)张节理,软弱泥岩层及三组节理面的存在,影响了岩体的完整性及稳定性,对矿床开采有一定的影响。
水文特征:矿区为构造侵蚀中山地貌,切割强烈,主要含水层呈条带状出露于V形河谷两侧,地下水的补给主要为大气降水,地理条件不利于地下水的补给,最低侵蚀基准面,位于矿区北部V形河谷中,标高2562m。矿床的直接充水含水层为C1w裂隙水含水层,间接充水含水层为上司组和旧司组裂隙水弱含水层露头部份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区内老窑开采历史较长,各老窑封存有一定的积水,对矿床开采影响较大。综上所述,矿区属以岩溶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矿床。
气象、气候特征:据凉风台气象站观测资料,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009mm,月最大降雨量212mm;每年5~10月份为雨季,降雨量占全年平均降雨量的90%,11月~次年3月为干旱霜冻期。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40.5℃,最低气温﹣3.7℃。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及西南风,属高原性季风气候,气温垂直分带明显。
植被及生物多样性:地表植被较发育。主要为杂草和灌木丛及零星乔木(松树和部分杂木),见杜鹃、山茶等。在北侧上寨、下寨及小龙洞乡附近分布有数百亩旱地(该部分旱地无任何水利、灌溉设施,所需水分全靠降雨,产量受降雨控制,变化很大);主要经济作物为玉米、土豆等;在矿山排污口(落水洞L01附近)植物茂盛、呈翠绿色,未见铁锈污染。由于矿山的开采活动,矿区及周围的植被遭到破坏程度不大,水土流失较轻,同时导致矿山野生动物少,偶见野兔、蛇等出现。
社会环境简况:矿山行政区划属昭阳区小龙洞乡,矿区内无村民居住。
3、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1)我单位为煤矿企业,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为煤矿许用三级炸药.
(2)水环境污染。
(3)废矸、矸石污染。
(4)采矿活动引起生态环境影响。
(5)生产工序对环境和影响。
A、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筛选及原煤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井下爆破作业产生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和生活排气。
B、爆破噪声、凿岩噪声、机械噪声。
C、生活、采矿、掘进产生废矸、煤矸石。
D、瓦斯、煤尘可能产生的爆炸。
3.2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炸药爆炸性强产生的,如在地表爆炸将产生有较大危害的有毒性空气窒息气体。
(2)水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总磷、氨氮污染水源流致下游河流造成水体污染。
(3) 废矸、矸石造成的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4) 生活、采矿、掘进产生废矸、煤矸石。
(5)粉尘造成人体损伤、噪声可能导致职业病、瓦斯、煤尘爆炸对工人生命安全形成巨大威胁和导致矿井毁灭。
4、保护目标
黄家厂沟煤矿地处农村山地,矿区内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行政规划的特殊保护区和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需要保护的目标主要有:矿区内需保护大气、地表水、噪声,主要保护地表水位于井口北西方向200m内凉风台煤矿需保护大气和噪声,位于井口北方向落水洞(L1)在井口偏北方向80m处,需对地下水保护;落水洞(L2)在井口偏北方向180m处,也需对地下水保护。
根据矿山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随着采矿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对矿山和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需要进行地质环境保护。
5、组织机构和职责
救援指挥机构网络图
总 指 挥
|
?
副总指挥
|
?
?
?
成员
|
成员
|
成员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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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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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 指 挥:舒代丛
副总指挥:周军
成 员:李永辉、童祖香、吴定方、李伟春、倪文豪、汪启峰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改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习。
(3)审批并落实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等的购置。
(4)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介质的跑、冒、滴、漏。
(5)批准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
(6)及时向上级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7)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8)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9)负责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化学品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5.2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救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组等专业救援队伍,并明确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以尽快处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专业队配合救护大队和总指挥部,在掌握事故的种类、地点的情况下,器材应配备齐全,具有可靠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迅速赶往出事地点,在现场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进行救援工作。
(1)通讯联络队
组长:李伟春?
成员:李顺江、郝荐全、冯乾考、尹红义、李世宽、赵成句、吴志岭
职责:确保各专业队伍与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的联系,并保证与上级各部门、社区和可能受到影响部门联系,并及时发布救援实时信息。
(2)抢险抢修队
队长:童祖香
成员:洪贤鹏、黄正江、虎恩成、尹顺平、李肖、李吉江、解开万、李伟春、严俊、何高选
职责:组织人员对事故所造成的破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各种设施(备)正常运转,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备。
(3)侦检抢救队
队长:吴定方
成员:童祖香、姬志坚、李伟君
职责:对发生事故后及时对事发现场进行侦察、检查和进行应急抢救,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配合专业救援队工作。
(4)应急消防队
队长:徐全焜
队员:郭天才、张云、杨涛
职责:配备消防器材,对事故进行应急消防,减轻事故危害,为抢险救援提供保障,并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
(5)治安队
队长:虎恩群
队员:黄和忠、王润
职责:发生事故后负责矿区的治安,设戒及其临时保障交通管理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6)物资供应队:
队长:毛迟群
成员:黄华群、张兴、李传明
职责:为抢险救援提供人、财、物的供应和保障及人员运转,并配合上级部门物资设备的运转。
(7)应急环境监测组
队长:李伟君
队员:倪文豪、杨涛、严俊
职责:对事故现场的环境进行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事故应急提供决策依据,配合专业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8) 医疗救护由小龙洞乡中心卫生院负责承担。
6 应急设施(备)与物资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具体数量如下表: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自救器
|
台
|
120
|
?
|
2
|
急救箱
|
台
|
1
|
?
|
3
|
干粉灭火器
|
台
|
10
|
?
|
4
|
L0检定器
|
台
|
2
|
?
|
5
|
瓦斯检定器
|
台
|
7
|
?
|
6
|
氧气瓶
|
个
|
3
|
?
|
7
|
担?架
|
副
|
2
|
?
|
8
|
保温毯
|
条
|
2
|
?
|
9
|
战斗服
|
套
|
每人一套
|
?
|
10
|
胶?靴
|
双
|
每人一双
|
?
|
11
|
安全帽
|
顶
|
每人一顶
|
?
|
12
|
温度计
|
支
|
4
|
?
|
13
|
两用锹
|
把
|
5
|
?
|
14
|
木?桩
|
个
|
20
|
?
|
15
|
消防砂
|
个
|
4
|
?
|
16
|
废水收集池
|
个
|
1
|
?
|
17
|
应急车
|
辆
|
2
|
?
|
18
|
救援铲车
|
辆
|
2
|
?
|
19
|
气焊
|
套
|
1
|
?
|
20
|
水泵
|
台
|
1
|
?
|
21
|
水管
|
米
|
500
|
?
|
22
|
扩音器
|
个
|
3
|
?
|
23
|
哨子
|
个
|
5
|
?
|
24
|
防护面具
|
个
|
5
|
?
|
矿上所有的应急设施(备)按要求配齐,放在应急专用材料库,并由专人看护,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新,看护人为应急救援组织的一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应急处理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启用,启用程序为:接到突发事件后,矿应急救援小组启动本预案,及时启用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设施(备)及时到位。
单位在整改期间,除对原200m2水池正常使用,按要求即将建立事故应急池一处。
7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人员的联络以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
开进中的通信保障。以无线通信为主。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移动通讯。
处置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现场临时架设开通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实现上情下达;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辅以运动通信,实现信息交流。
(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当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调度室或负责人,并通知相关受影响人员撤退。矿井内部电话为KTH-11型本质安全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职 务
|
姓?名
|
固定?电 话
|
手 机
|
备 注
|
总指挥
|
舒代丛
|
?
|
18990985949
|
法 人
|
副总指挥
|
李永辉
|
?
|
13638822992
|
矿 长
|
成?员
|
吴定方
|
?
|
13887122022
|
技术负责人
|
成?员
|
汪启峰
|
?
|
13408843949
|
生产副矿长
|
成?员
|
童祖香
|
?
|
15287743123
|
安全副矿长
|
成?员
|
李伟春
|
?
|
13408819505
|
机电副矿长
|
?
|
严?俊
|
?
|
13658702566
|
调度室主任
|
?
|
张志明
|
?
|
15974858059
|
机运队长
|
?
|
倪文豪
|
?
|
13551950025
|
技术科长
|
?
|
陆继尧
|
?
|
15125401188
|
采煤队长
|
?
|
马吉林
|
?
|
15198523309
|
工区长
|
?
|
包崇操
|
?
|
15187939566
|
巷修队长
|
?
|
姬志坚
|
?
|
13648702999
|
财务科长
|
?
|
毛迟群
|
?
|
13887030835
|
供应科长
|
?
|
调度室
|
?
|
15750101686
|
?
|
(2)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
按照1时报告事故原则进行报告
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故报告应根据事故发生叛断进行汇报,汇报由指挥部汇报,汇报程序:小龙洞乡人民政府、昭阳区煤炭工业局、昭阳区环境保护局、昭阳区公安局、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昭通市救护中心。
联系电话:
昭阳区小龙洞乡黄家厂沟煤矿:15750101686
昭阳区小龙洞乡煤管站:0870-2851388
昭阳区安全生产管理局:(0870)2129518
昭阳区煤炭工业局 :0870-2230083
昭阳区环境保护局 :0870-2128050
昭阳区公安局 :110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870-2832854
昭通市救护中心? :0870-2121513
昭阳区医院急救中心?:120
消?防?火?警 :119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
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3)应急指挥部应急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并对受影响区的人数、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等及时通报。
(4)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矿区内以矿井瓦斯报警系统为基础,配合人工进行报警,并使之有效,特别是应急救灾的24小时有效正常运行。
(5)内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内部采用矿区内部KYH-11型矿用电话和手机、固定电话进行联系,外部采用矿上固定电话和手机进行联系。
8 应急响应和措施
8.1 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参照《国家事故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参照《国家事故应急预案》)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8.2本单位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根据发生事故的位置及危害程度(如:设备损坏造成污水外排放、污水处理池泄漏、矿排水量大于污水处理造成外漏等),拟定相应的方案,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队伍,并由矿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各应急小组依据预案的分工,赶赴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救援。
依据我矿突发污染事故的类别、危害的程度、事故现场的位置及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
1、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内部保障可以控制时,启动一级预案,即内部人员控制及相临单人力、物力支持。
2、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内部不可控制时,启动二级预案,即内部人员控制的同时,请求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县消防大队、大方镇政府、县医院支援。
8.3 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做如下工作:
(1)对污水处理采用适当的方法处理,并配以物理方式净化。
(2)矸石排放场应对矸石加以利用制造建筑材料剩余部份到一定高度后覆土绿化;同时对矸石排放场修筑挡墙和排水沟,实行雨污分离排放。
(3)对粉尘采用个体防护和综合灭尘设施。
(4)对噪声采用安装消声设备和选用低噪声高效设备及设置隔音设施。
(5)有毒有害气体采用加强通风排除使之符合标准。
(6)爆炸应防止次爆炸,在下风侧人员应迎风走,交朝风流两侧撤离。
(7)采矿活动引进的地质灾害应在开采设计时,矿井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地表蹋陷。
(8)事故现场人员由现场带班人员清点,尚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9)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应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
(10)应急处理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
8.4 大气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1)可能受影响区域的有井上下作业场所,地面工人宿舍、办公区及矿区附近范围。
(2)可能受影响的单位:矿区内有办公楼,职工生活区、火药库、仓库及小龙洞乡龙山村上寨组、下寨组、青草坝组等。
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社区人员在经检测污染的大气达到(GB3095-1996)Ⅱ类标准时,人员不疏散;当大气污染超过国家标准时,须对人员进行疏散。矿区内的各单位人员在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有序的撤离,社区人员由小龙洞乡人民政府布置安排疏散。疏散人员一定要考虑当时的方向、风速,疏散应迎风疏散,并尚方向的两侧疏散,疏散地点为九龙山、小龙洞乡驻地等,同时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疏散。
(3)可能受影响的单位、社区的人员进行基本保护,防止人员因为突发事故引起人员的恐慌而造成不必要的隐患,同时并对事故类型、影响情况、危害向大家说明,以便消除大家的顾虑,并对保护法进行宣传教育。
(4)黄家厂沟煤矿附近的道路主要有进入矿区的主路即751县道距矿区30m,在生活区有小路与矿区相通,当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治安专业队进行道路警戒,警戒地点需在安全地点。每处能进行危险的道路口均有人员设戒,严禁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
(5)黄家厂沟煤矿临时安置场所在兴发煤矿,此矿为黄家厂沟煤矿整合矿井,有房屋多间,均可正常使用。
8.5水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的性质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内容如下:
(1)在非正常情况下外排水将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污水处理系统出故障时,矿坑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坑道最大涌水量时废水未经汉理排放,非正常排放水经落水洞进入地下,进入地下的矿坑废水可能对赤水河造成一定影响。
(2)黄家厂沟煤矿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消减污染物采用MJS高浊度连续式净水器处理和SS铁锰一体化综合处理方式相结合进行污水处理,其中MJS高浊连续式净水器为主体设备,由调节池DW混合器、MJS高浊争水器、清水池、污泥池组成。SS铁锰一体化综合处理方案由调节池脱铁锰处理器、清水池、污水池组成。
8.6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救援人员应配备个体防护保护装备,如自救器、防化服和其他救援装备,并配备小巧灵活的便携式检测装备,并有专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以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2)救援人员根据污染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救援措施:大气污染把人员撤出污染气体送到符合标准的气体地方复苏或配备自救器;水污染人员进行身体治疗;地质灾害由专业队伍清理搜救遇险人员并撤离到安全地点。
(3)当救援现场设置监测人员,当监测时发现异常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人员须立即撤离,待现场危险解除时再进行救援。
(4)应急救援人员队伍的调配应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由应急救援队队长具体安排调度汇报工作。
(5)应急救援过程中,及时找出事故源,必须有专人对事故进行监控,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有可能扩大,加大救援难度,现场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当现场控制不住危急救援人员安全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
(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
?当矿井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对设备的运行进行控制,
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与控制应根据污染的类型,事故大小现场控制,最大的程度满足对污染的处理,把污染降到最小。
8.7应急设施(备)的启用程序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安排仓库启用应急物投入使用,对事故应急池的启用必须慎重,严格按矿上相关文件进行执行,同时文件应规定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用阀门和排污水泵启动的程序,严禁未接到指挥部通知私自启动设施(备),保证设备发挥最大作用。
9、应急监测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监测小组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监测方案,并对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污染物应现场应急监测应先进行目测、然后使用携带的便携式仪器
对污染的种类、污染物质浓度和污染危害作出判断。
(2)监测点布置在污染源(不危害监测人员处)附近20m、50m、100m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在污染源处应随时进行监测、随时报告,在污染尖源附近每1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需进行记录、汇报。
(3)污染物实验室监测,取样后由昭阳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专业监测。
(4)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5)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6)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10、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1)事故现场人员由当班带班人员、调度室和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未到人员及时查明情况,现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进行有条不紊的撤离,撤离过程要严守纪律,严禁乱走、独自撤走。
(2)非事故现场人员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组织撤离。
(3)现场中毒受伤人员能现场处理的现场救助,现场不能救治的人员送到安全地点治疗,有特殊情况的及时送往小龙洞乡卫生院和大方急救中心。
11、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
(1)发生了突发环境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对事故现场由治安保卫组织保护,严禁私自破坏伪造现场,并为上级部门进行调查保留现场依据,以便分析、调查、取证。
(2)现场净化主要处理水污染和其它有毒有害污染,采用化学方式进行净化,需用的物资由仓库配给,专用物资由指挥部协调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
(3)事故现场由工程师赵凤龙处理,并在现场协助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洗消工作。
(4)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破坏程度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开采的地质灾害采取覆土填实方法恢复,滑坡的地方应修筑挡土墙。
大气污染主要以大气稀释为主,并进行专业监测保证大气符合标准。
水污染应根据污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以MJS高浊度连续式净化水器处理和SS铁锰一体化综合处理方式,并配以相应的化学药剂等进行净化。
固体废气物堆放点当矸石堆放到一定高度后覆土绿化,并对矸石堆放场采取修筑挡墙和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
12.信息报告和发布
矿井发生突发事故后应及时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12.1信息报告
1、矿井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监控制度,做到有效监控,及时报告,并执行好信息保密的有关要求。
2、矿井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全矿范围内易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场所巡查,加强潜在隐患的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矿井各突发公共事件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研究发生在本矿周边可能对本矿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及时发现掌握、汇总分析本系统管理范围内本镇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采取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上报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4、矿井各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好先期准备,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派遗专家组。
6、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预警报告后,经分析研究,认为事件势态严峻,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涉及矿外多个区域,或将对全局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变更预警建议,提高预警级别。
12.2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由黄家厂沟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发布。污染事故应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信息发布分为三个阶段: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
1、应急启动时的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级别、预警级别等。
2、应急过程中的信息发布: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随时向公众补充报道:
(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波及范围;
(2)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
(3)已经或者拟采取的紧急应急抢险救援措施;
(4)污染涉及区域公众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个人防护措施、撤离警报、救援通知等);
(5)其他应当发布的情况。
3、应急结束后的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向公众发布信息:
(1)解除预警警报,宣布污染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应急过程终止;
(2)解除撤离警报,撤离的人群可返回原先活动场所;
(3)事故原因和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应急培训和演练
13.1培训
(1)应急救援专业队员应到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 本单位普通员工安排学习应急救折射基本知识,令其能懂会用救援器材,知道如何避灾防灾,紧急处理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并进行考核。
(3)应急培训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矿井实际情况相结合,并聘请专业教师培训,专人记录存档,存放在矿档案室
(4)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13.2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14、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1)内部评审
由黄家厂沟煤矿救援指挥部组织矿法人代表、矿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环保救援等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评审,评审一致认为本预案编制合格操作可行,但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更新而进行修改。
(2)外部评审
由昭阳区环保局牵头评审。
(3)送抄部门
本预案报本矿各科室领导、社区、小龙洞乡人民政府、昭阳区环保局、昭阳区工业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送龙山村及其村民组。
15预警及措施
15.1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5.2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16 应急终止
16.1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16.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16.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7、附则
1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1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17.3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1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17.4.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7.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17.5 预案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
昭阳区黄家厂沟煤矿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