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厂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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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2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处置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指导原则
应急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急处置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业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2总体思路
高度认识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各种威胁和灾难,把预防和减少地震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建立和完善防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防止发生施救过程造成人身伤害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保人身安全、保厂用电、防止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为本地区的抗震救灾提供电力保障,履行好本厂的社会责任,保一方社会稳定均有着重大意义。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4.1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发电机组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失去厂用电;虽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特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4.2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6.0级地震,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发电机组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或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4.3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5.0级地震,可能出现发电机组解列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4.4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4.0-5.0级地震。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可能影响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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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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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厂部办公室负责接收。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厂部办公室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厂地震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6.2.2 预警发布程序
厂部办公室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厂地震应急指挥部后,在全厂范围内利用媒体、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6.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各部门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6.3 预警结束
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厂地震应急指挥部宣布全厂地震预警结束,思想政治工作部在全厂内予以发布。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 即时报告
7.2.1 发生地震灾害影响发电设备和已经因地震灾害发生其他事故时,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7.2.2发生Ⅳ级事件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3发生Ⅲ级事件时,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人员伤亡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4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3报告内容
7.3.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3.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当前气象灾害情况。
?(5)设备设施、建(构)筑物被破坏情况。
?(6) 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7)有无泄漏、环境污染等次生事件发生。
?(8) 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9)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的分级和分级响应的原则,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8.2响应程序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响应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2 响应启动
(1)发生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发生符合专项预案Ⅲ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8.2.3?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体系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8.3 应急处置?
8.3.1 先期处置
8.3.1.1先期处置原则
(1)保三个优先,即:必须保证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以人员撤离为首先,保证不留死角,尽力抢救或被困人员,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3)确保发电设施不发生人为因素的损害,做好停电、停气(汽)、停水和停用转动机械的一切措施。
(4)确立警戒范围、明确疏散集合点,迅速组建现场的医疗救护站。
(5)积极筹备后勤物资。
(1)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8.3.2 应急处置
8.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厂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排水等生命线设施。
(9)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情况和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防御。
(10)组织安置灾民,必要时疏散职工,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
(11)向公众公告震情和灾情,组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抗震救灾情况。
(12)明确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在厂前区、招待所前开阔区域、二期扩建端开阔场地、厂区西大门空阔场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8.3.2.2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本区域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地震时集控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值长应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向有关领导及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地震情况。各值班员在值长指导下做好机组运行和事故处理工作,未接到避险命令不得离岗。在汽机房内巡检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回到集控室避险,没有条件的自行避险,但应主动汇报值长自己的情况。所有岗位人员应立即戴好安全帽。
(3)氢站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停止向发电机补氢,人员撤出至附近空旷区域避险,寻机将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氢站检修人员应远离酸碱灌等有腐蚀性的溶液设备,远离电源或有可能带电的设备。
(4)脱硫、化学控制室运行人员在发生地震时应坚守岗位,在控制室避险。其他各值班员、污水处理站应紧急撤离值班室,向附近空旷区域避险。所有避险人员注意避险区域附近不能有高大建筑物、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牢固的电线杆、建筑物等。
(5)输煤集控室人员应坚守岗位,所有人员戴上安全帽,根据情况躲到桌子下或墙角处;皮带值班员应停止皮带运行,躲在大柱子旁或较高大坚固设备下,距地面较低的立即撤离皮带间到空旷的地域;配电室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撤离到空旷的地域;斗轮机上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斗轮机悬臂落下,停止斗轮机皮带机运行,迅速撤离到悬臂平台上;重车、空车司机应立即停运设备,在驾驶室内或迅速撤离到空旷的地域。
(6)油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到空旷的地域,严禁靠近油罐附近。
(7)在设备上工作的检修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躲在大柱子旁或较高大坚固设备下,或撤离到空矿的地域。
(8)生产现场维护、检修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远离高温高压管道、酸碱等有腐蚀溶液之处、电源或有可能带电的设备,撤离到空旷安全的地方。距集控室较近的,应到集控室避险。
(9)化学水处理、办公楼、检修楼、食堂、招待所、运行公寓、单身公寓人员应立即在部门(厂)组织下有序撤离,在厂前区或西大门空旷地带避险,并组织清点好人员,按照事故预案成立抗震救灾小组准备救灾。
(10)避险时不要从天井下撤离,以防高空落物伤人。所有部位人员撤离严禁乘坐电梯。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室外的人要避开高大建筑物等,把包等软物顶在头上,或用双手护住头部,防止被掉落的玻璃碎片、屋檐、装饰物砸伤,迅速跑到空旷场地蹲下;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准脱险的合适时机。
8.3.2.3 通勤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8.3.2.4 职工食堂应急措施
(1)听到地震报警声,要保持镇定,听从后勤人员指挥。
(2)在餐厅就餐的职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就近不就远”的原则散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餐厅外安全地方。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餐厅就餐震后撤离安置情况应立即汇报领导。
8.3.2.5 绿化人员应急措施
(1)震时就近躲避,不可惊慌乱跑,首先关闭绿化专用设备。
(2)人员可撤离工作现场,尽可能作好自我防御的准备,要镇静,应该迅速离开烟筒、电线杆、围墙及高大建筑,跑向比较开阔的地区躲避。
8.3.2.6 招待所、运行公寓、单身公寓应急措施
(1)服务员及时通知并组织房内人员快速疏散到紧急避难场所避险。
(2)人员下楼梯发生危险时,迅速躲避到楼梯的过道处。
(3) 来不及跑出去时可躲到卫生间里和空间较小的房间。可用沙发靠背和柔软的物品顶在头顶上,躲在桌子下面或有较坚硬支撑的物体下面。尽量躲在光线能射到的地方。
8.3.3 扩大应急响应
8.3.3.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3.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3.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3.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由厂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思想政治工作部通过媒体、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通知。
?应急期间的临时紧急措施,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宣布解除。
 后期处置?
9.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厂财务部门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9.2 地震灾害损失评定
?由厂设备部组织专家对地震现场灾害进行评估。
9.3 社会救助
厂部办公室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9.4 保险和理赔
厂财务部应积极督促商业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快速勘查,快速理赔。
9.5 调查和总结
厂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江苏省公司,必要时报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应加强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沟通,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消防员、医疗卫生人员及工程抢险人员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12.1.2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12.1.3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12.1.4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12.1.5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12.2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辖区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12.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室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2.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