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国家气象局2004.8.16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实施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类型: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等突发自然灾害。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危害程度分析
因为受到地理位置、季节性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在正常的生产和员工的生活可能受到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可能会引起以下后果:
3.2.1?馈线跳闸等电网事故;
3.2.2?电气操作机构,热控温度压力取样装置,热力系统的疏水排空管道、阀门,燃料煤炭等冰冻事故;
3.2.3?人员滑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
3.2.4?交通事故。
事件分级
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该类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4.1 Ⅰ级?特别严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紧急警报。
4.2 II级?严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警报。
4.3 Ⅲ级?较重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汛情、防强对流天气的消息。
4.4 Ⅳ级?一般灾情
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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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厂办是收集台风、汛期和强对流天气预报信息的责任部门。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1)有关气象信息,包括汛情、雨情、台风信息等主要来自当地气象部门,厂办要加强联系。
(2)发电部及时与调度部门联系,负责收集机组目前的状况和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情况。
(3)设备部应加强与当地防汛部门联系,负责收集大运河水情、汛情信息收集。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1)任何部门收集到有关信息都应及时上报(电话、传真)应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
(2)雨水泵站运行信息由发电部负责收集,厂区雨水井信息由设备部负责收集。
(3)各部门在应急期间应加强相互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工作的迅捷、有效。
(4)信息由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1)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灾情;
(2)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灾害;
(3)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灾害;
(4)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灾害。
6.2.2 预警发布程序
当应急办公室接收到相关信息时,应根据台风、汛情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预警控制措施。
6.3 预警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由应急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状态并报告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1)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已经解除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消息;
(2)已不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 信息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7.2.1 发生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发电设备和已经因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发生其他事故时,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厂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7.2.2发生Ⅳ级事件时,事发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3发生Ⅲ级事件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4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2.5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7.2.6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报告内容
7.3.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3.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当前气象灾害情况。
(5)设备设施、建(构)筑物被破坏情况。
(6) 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7)有无泄漏、环境污染等次生事件发生。
(8) 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9)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Ⅳ级响应:应对蓝色预警。
Ⅲ级响应:应对黄色预警。
Ⅱ级响应:应对橙色预警。
Ⅰ级响应:应对红色预警。
8.2 响应程序
8.2.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气象台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预警信号后,响应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2 响应启动
(1)当应急办公室接收到相关信息时,应根据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必要时召集会议研究),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以及相应的级别,同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3)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预警控制措施。
8.2.3 响应行动
(1)应急办公室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随时向各部门、各运维单位通报台风路径情况,保持与领导和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出各项指令,并监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行政正职,部署抗御台风、汛情、强对流天气工作,指挥职能部门领导进岗值班。负责召集抢险突击队员集中到位值班,检查消防车可靠、可用,以备应急使用。
(2)发电部第一行政正职及有关高级主管到位值班,运行人员加强对设备的巡查工作,尤其是户外设备防渗进水、凝汽器阀门坑及循环水出水阀门坑水位的监视工作,落实机组事故预想,及时调整上煤方式,关闭生产厂房内全部门窗。
(3)设备部及维修部第一行政正职及部分抢险突击队员集中到位值班,作好各项抗御台风、防涝的准备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在设备部的调度指挥下,维护单位按所辖区域,应将排涝潜水泵到位、接通临时电源、重要电气、仪控柜防雨布放好,保证随时可用。维护单位应在生产厂房、配电室、控制室、柴油机房等重要场所零米进出口堆集足量砂袋,确保雨水不向内溢流;关闭生产厂房卷帘门;巡视供水管线,并及时汇报应急办。
(4)燃料部行政第一正职及部分抢险突击队员到位集中值班,作好各项抗御台风、防洪的准备工作。保证各岗位的通讯畅通,卸煤停止作业,斗轮机到位锚定及做好防风措施,各转运站及油库门窗关闭,准备应急车辆就位备用。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汇报。运行人员尽可能地保持锅炉原煤斗煤量在高位状态。
(5)安监部第一行政正职和部分抢险突击队员到位,24小时留人值班,保持气象信息畅通,监督检查车辆、通讯、生活后勤准备工作到位,随时提供后勤保障。
(6)物资供应部巡查危险品库区的防台措施,检查户外材料备件的防风措施,专人负责应急物质的发放。
(7)思政部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士气、鼓舞斗志。
(8)物业公司第一行政正职及下属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到位值班,配合企业策划部及应急办,安排食堂准备足够的生活保障;安排好对车辆的调用,确保交通畅通;安排好招待所做应急用房。
8.3 应急处置
8.3.1 先期处置
(1)当发生人身伤害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并报警。
(2)当运行设备发生异常、受损时,运行部门应立即按运行规程紧急处置规定或事故预想方案进行紧急运行方式调整及处置。
(3)当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泄漏、着火紧急情况时,立即按运行规程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组织现场扑救等。
8.3.2 应急处置
(1)各岗位的运行和检修人员应急立即展开应急行动,此时的指挥中心在调度室,指挥与控制由值长来执行(值班领导到达后,由值班领导执行,值长作为生产的总指挥),各岗位机组长、主值即为现场各岗位的应急指挥,直到本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后再交接岗位。
(2)当紧急情况升级时,值长或公司值班领导应决定召集 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其他专业救援小组到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室仍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调度室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警报,判断受灾情况,处理协调各抢险突击队和其他专业小组行动,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3)应急办公室保持与抢险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协调抢险突击队的活动,给领导小组组长计划和启动行动提出建议;帮助进行减缓、降低事故影响或进行恢复,根据现场指挥的要求,协调其他援助人员和设备、设施。
(4)应急领导小组为抢险现场最高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行动,减缓紧急情况,指挥抢险突击队和其他专业应急小组;保证与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保持通讯联络。
(5)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具体实际情况应预先制定人员疏散、撤离要求,当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可能影响到员工安全时,及时汇报指挥领导,同时通知、撤离、疏散相关人员,并及时对人员进行清点。
(6)设备部负责保证本公司内部和与外部的正常电话、传真、微波、无线通信联络;
(7)厂办负责保证本公司内部和与外部的正常网络通讯联络;建立与外界、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协调。
(8)当已经明确有人失踪,其他人与他联系不到,各部门应立即展开寻找该人员行动。搜寻和营救行动应一直进行到领导小组下达终止命令。搜寻和营救小组、现场指挥和指挥中心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络。
(9)当发现有人受伤时,各部门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救护和报警,针对具体伤情,采取对应的紧急救护措施,并汇报应急指挥中心。
(10)进入黄色(Ⅲ级)台风预警后,维护人员、运行人员应加强运行机组凝汽器阀门坑,循泵出口阀门坑水位监视,当水位上升趋势增大时,及时通知设备部及维护单位。
(11)设备部及维护单位根据水位上升趋势逐台启动配置的临时潜水泵,并派人值班,监视阀门坑水位上升情况,随时与当班值长保持联系。
(12)当所有已配置潜水泵运行情况下水位继续上升时,维护单位要尽快加装备用的潜水泵;当所有潜水泵启动后水位还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调集其它突击队承担凝泵坑、循泵坑的应急排水抢险任务,经过应急排水,水位仍然上升,凝泵、循泵的安全运行受到威胁时,值长应按规程规定组织事故处理。当主设备无法运行时,值长下令停止相应的机组运行。
(13)进入黄色(Ⅲ级)台风预警后,运行人员应加强对雨水泵运行情况的检查,值长应及时了解厂区雨水排放情况,厂区内任一道路发现积水,发现人员要及时通知应急办公室及当值值长。
(14)发电部应落实专人巡查雨水泵情况,维修部门检查排涝系统进、出是否畅通。当道路积水继续加剧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应指令维修部门进行加大排涝量的临时措施。
(15)发生道路淹水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机动突击队承担应急排水抢险任务。
(16)进入黄色(Ⅲ级)台风预警后,恒山项目部应加强对煤场堆煤情况及防塌措施的检查;进入红色(Ⅰ级)台风预警后,每1小时派人对煤场堆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塌方迹象,通知应急办公室及当值值长、蓝巢项目部,蓝巢项目部进行应急处理。
(17)当发生大面积塌方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机动突击队承担应急清煤工作,尽快恢复上煤。
(18)进入黄色(Ⅲ级)台风预警后,设备部及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库区雨情和入库水情的监测,并每2小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实时监测信息,同时保持与当地政府有关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联系。
(19)在江堤有冲垮的险情迹象时,设备部及维护人员应迅速派遣部门领导和抢险突击队前往险情发生地按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抢险,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3.3 扩大应急响应
8.3.3.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3.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3.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3.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3.3.5当发生全厂停电和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8.4 应急结束
一经启动了本预案,除非得到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式解除警报通知,各部门不得擅自终止应急行动。
?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正式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后,根据本应急的实际控制结果下达结束应急应急行动。
终止应急行动的命令,具体由应急办在网上正式通知下达,生产运行系统的终止应急行动命令由当值值长电话下达给各机组、输灰、海通、化学运行岗位。各运行岗位应在运行日志中记录本终止命令。
后期处置
9.1 台风过后,各部门按正常工作程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拆除防台措施,恢复正常生产。
9.2 各职能部门针对管辖范围和职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台风暴雨中损坏的设备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9.3 各职能部门及时收回、整理防台物资、材料,及时保存。
9.4 各部门应对应急工作(组织准备、受灾损失、防御、应急等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不足并改进,并及时上报电厂应急办(安全监察部),应急办应在10月底前完成电厂的应急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9.5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险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9.6 突发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财务部根据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9.7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8 总结本次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必要时修改本预案。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每年五月,各单位上报应急突击队员名单,经应急办公室汇总审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
应急办公室每年五月底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年度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台风分级
(1)超强台风(Super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大于51.0米/秒,也即16级或以上。
(2)强台风(S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41.5-50.9米/秒,也即14-15级。
(3)台风(TY):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32.7-41.4米/秒,也即12-13级。
(4)强热带风暴(STS):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24.5-32.6米/秒,也即风力10-11级。
(5)热带风暴(TS):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7.2-24.4米/秒,也即风力8-9级。
(6)热带低压(TD):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17.1米/秒,也即风力为6-7级。
12.1.2 强对流天气
强对流天气是气象学上所指的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大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局部强降雨等。世界上把它列为仅次于热带气旋、地震、洪涝之后第四位具有杀伤性的灾害性天气。强对流天气来临时,经常伴随着电闪雷鸣、风大雨急等恶劣天气,致使房屋倒毁,庄稼树木受到摧残,电信交通受损,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物业公司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2.5 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
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国家气象局2004.8.16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实施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大唐南京发电厂,当突遇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造成的全厂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生产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自然灾害的紧急事件。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 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对安全生产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供电线路严重积雪冰冻、损毁杆塔,可能使户外电气设备损坏、厂房坍塌,甚至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面塌陷、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
雨雪冰冻灾可能导致室外供水、供汽、供气管路冻结,造成生产和生活供水、供气、供汽中断。
事件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4.1 I级?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4.2 II级?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3 I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4 IV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
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在防台、防汛、强对流天气期间,发电部当班值长负责与上级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记录在生产日报中,并在每天调度会上通报天气情况,遇到紧急气象预报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各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1)国家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2)地方政府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3)国家安监总局、电监会预报的气象灾害信息;
(4)气象局直接通报的气象灾害预报信息;
(5)集团公司或江苏省公司下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6)企业内部风险分析评估预计事故危险趋势的报告。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发电部要加强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监测,对我厂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应急办公室。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
Ⅰ级 预计将要发生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Ⅳ级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可能会发生。
6.2.2 预警发布
通过会议或授权形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1)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会议上发布预警;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3)据气象警报等级的变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可根据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及时变更预警等级,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灾害气象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公司网页公告和短信平台形式,尽快把信息传到所有部门和班组。Ⅲ级及以上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司。
6.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御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
(2)建立健全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队伍,构建冰冻灾害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生产设备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培训工作。
(3)提前做好各类工程的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落实安全度过雨雪冰冻灾害的方案。
(4)各部门要及时落实本部门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5)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合理配置。
(6)充分利用通信网络,确保雨雪冰冻期间通信完好和畅通。
6.3 预警结束
6.3.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应急办公室通过网页、电话和短信平宣布预警解除,中止预警行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气象部门宣布解除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宣布结束预警行动;
(3)国家新闻媒体报道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变化情况,已对本区域无灾害威胁。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7.2.1 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实行归口处理,由安监部负责向省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7.2.2 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核实补报详情。
7.2.3 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经核实无误,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企业厂长报告。
7.2.4 III-Ⅰ级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部门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企业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情况简报,上报省公司。
7.3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根据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分级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公司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8.2.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2)Ⅲ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企业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3)Ⅱ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Ⅰ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企业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8.2响应程序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及事态发展趋势,按照突发事件分级规定,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2 响应启动
(1)发生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发生符合专项预案Ⅲ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8.2.3?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体系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8.2.4 信息报告
根据掌握的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8.3 应急处置
8.3.1 先期处置
8.3.1.1先期处置原则
(1)保三个优先,即:必须保证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对是否改变运行方式、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3)及时划分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
(4)加强联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5)带电设备和电源等部位被雨雪淹没时,人员不准进入该区域。
(6)冰雪造成道路无法识别、易发生高处滑跌坠落等实行封闭。
(7)发电设备如汽水管道大面积冻结处置方案确定。
(8)发生紧急情况,如建筑物倒塌、大树倾倒等,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应急救援人员应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
(9)在抢险期间,抢险救援工作组应精心安排户外的巡查工作,组织责任性强、业务能力强和应变能力强的人员进行户外巡查工作,定时间、定路线、定人员,确保巡查质量。巡查人员应根据工作安排,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巡查情况。
(10)为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由总指挥决定破拆范围,由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员疏散和警戒。
(11)为保护环境,不合格的污油水、化学污染水和非环保的污水等不准排放至河道。
8.3.2 应急处置
(1)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设备部、发电部等各部门继续与南京市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防雨雪冰冻应急小组领导和成员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核实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事故的地点、程度等信息,同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事故现场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当班值长应及时向厂长报告,由厂长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处置方案,要求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4)由各部门组织进行道路及厂房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厂区主要道路的畅通。
(5)安监部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6)厂办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后勤、医疗保障组,保证信息畅通,作好后勤生活和现场的救护工作。
(7)燃料部负责核实燃煤的储存情况、燃料的供应情况(包括水路运输),并及时向应急组组长汇报。
(8)物资公司负责组织物资保障应急组成员,随时提供铁锹、扫帚、雨鞋、棉衣等应急物资,保证系统恢复所需的物资的供应。
(9)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恢复应急组成员,维修部经理协助,配合发电部全面恢复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雨雪冰冻灾害损坏的设备,及时与物资部门沟通,掌握备件的库存信息,以便在第一时间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10)发电部和设备部负责维持现场的生产秩序,保持稳定生产。
(11)厂部办公室负责了解厂外道路的情况,并与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取得联系,及时了解道路信息;同时配合应急小组备足车辆,以备应急处置急用。
(12)雨雪冰冻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报道工作需由应急小组组长审核后进行发布。
(13)发生特大和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厂长向江苏省公司、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汇报事故情况。
(14)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设备部、发电部等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趋势、生产、生活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止发生管道冻裂跑水、氢气管道冻裂跑氢、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
(15)当灾害扩大无法控制时,由厂长向地方政府请求支援。
8.3.3 扩大应急响应
8.3.3.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3.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3.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3.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 应急结束
8.4.1应急结束的条件:
(1)灾害性气象现象已趋缓,地方气象警报解除
(2)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3)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4)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8.4.2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 清点救援装备、器材,解除警戒,恢复现场设施。
8.4.3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包括本次事故的原因、处置、吸取的教训、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和考核),报送上级部门。
后期处置
9.1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各部门生产人员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9.2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设备损失情况,由发电部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及时上报厂长。
9.3 按相关规定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4 每年设备部应对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御雨雪冰冻系统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定期组织防雨雪冰冻检查,进一步做好防御冰冻灾害工作。财务部根据评估情况办理保险和理赔事宜。
9.5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每年五月,各单位上报应急突击队员名单,经应急办公室汇总审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
应急办公室每年五月底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年度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12.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发电部、设备部共同负责制定、归口和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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