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氨泄漏预防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能安全 [2013]296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大唐集团生〔2013〕854号.doc
1.3 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本企业防止氨泄漏管理及泄漏后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本预案为《大唐南京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简称《综合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1.3.3若因灾情发生后导致人身伤亡、火灾、全厂停电、环境污染事件等,可按需要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1.3.4本预案指导发生按泄漏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3.1.1物理性质
氨气是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体,危险品中属于3.2类有毒气体,其分子式为NH3。在标准状态下,其密度为0.771kg/m3,常压下的沸点为-33.41℃,临界温度为132.5℃,燃点为651℃。氨挥发性大且易溶于水,在20℃水中的溶解度为34%。氨气与空气(15~28%)或氧气(14.8%~79%)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3.1.2化学性质
(1)可燃性
氨在常温常压下是气体,虽然在空气中难以燃烧,但在空气中持续接触火源,便会发出绿色的火焰,燃烧后生成氮气和水。
(2)爆炸性
氨按一定的比例与空气或氧气混合,遇火源会引起爆炸。另外,液氨与氟、氯、溴、碘、强酸接触,会产生剧烈反应而爆炸、飞溅。
(3)腐蚀性
对铜、铜合金等有强烈的腐蚀性,故氨系统中不宜使用铜零部件。
3.1.3存在危险性分析
(1)若遇高热,会导致存贮设备压力容器超压,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性。
(2)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一定浓度范围内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发生爆炸。
(3)氨大量泄漏时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机周边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4)氨可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3.1.4人体毒害性分析
(1)对呼吸系统的伤害
氨是敏感性气体,很低的浓度即可被察觉,通常浓度在5~10ppm即可闻到臭味,对嗅觉产生影响,出现鼻炎、咽炎、气管及支气管炎等症状。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患者会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呼吸道黏膜细胞脱落、气道阻塞窒息、中毒性肺水肿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2)微量的氨进入眼睛,会产生刺激流泪。高浓度的氨进入眼睛时,会侵害眼睛内部,导致晶体浑浊、角膜穿孔,使视力减退,甚至失明。
(3)如持续吸入微量氨气,会引起食欲减退,并对胃有损害。
(4)液氨如直接接触皮肤,会引起冻伤、灼伤等症状。
(5)接触大量氨后还会造成肝损伤,危机生命。
(6)微量的氨接触到伤口,会产生剧痛。
3.2 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3.2.1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
(1)氨区内液氨储罐、卸料压缩机、蒸发槽、缓冲罐等设备及其管线、阀门、法兰。
(2)脱硝反应器及氨区至脱硝反应器间的设备、管线、阀门、法兰等。
(3)现场运液氨槽车。
3.2.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1)液氨(气氨)系统连接阀门、管道及附件损坏、开裂;卸料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泄漏点尚可切断与系统隔离,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
(2)因气氨罐、气氨母管遇高热、超压造成罐体根部阀门、法兰或罐体、管道爆裂,致使大量气氨泄漏和脱硝系统全部停运,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甚至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3)因设备损坏、高温、雷击、过量储存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液氨储罐、槽车罐体或罐体根部连接部大量泄漏,以及氨系统突然着火、爆破。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甚至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污染周边环境的环保事件。
4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大型机械设备事故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4.1?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大型机械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预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造成事态特别严重,超出江苏省公司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的事件。
4.2?符合Ⅱ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大型机械事故已经或者预期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预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造成事态较严重,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4.3?符合Ⅲ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大型机械事故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或预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超出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亟需救援处置的事件。
4.4 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大型机械事故造成有人轻伤或处于危险境地需救援;或预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事故威胁或即将威胁运行设备正常运行;亟需救援处置的事件。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经营副厂长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成员:发电部、设备部、检修部、安监部、物资部、厂办、消防部、人资部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值长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运行单元长、运行值班员、点检员
现场总指挥:厂长
现场副总指挥:生产副厂长
组织机构职责
5.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提出修订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监督做好防止氨泄漏预防措施及每年组织全厂氨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配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2.2值长职责
负责事件时的生产指挥,指挥调度发生扩散事件时及时隔离运行设备系统;当事故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从上风口离开工作地点或通知值班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在处理扩散事件的同时汇报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厂部。
5.2.3安监部职责
事故现场存在火险或火灾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灭火和防火,经有关部门同意或请求,使用高压水枪对扩散毒气进行洗消、降毒。进入事故现场人员应着消防服或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呼吸器。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用最快速度将伤员从事故现场搬运到安全地带。
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方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5.2.4厂办职责
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保证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同时监督进入隔离区内抢险人员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用品,否则不得入内。
根据命令,随时派出足够车辆参加抢险工作。
5.2.5人资部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
5.2.6设备、检修部门职责
参与方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对现场进行监测。对抢险提出指导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2.7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
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5.2.8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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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10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11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3)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4)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6)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7)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8)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设备部、维修部、发电部。
6.1.2 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值长,值长按汇报程序报告。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大型机械设备突发事件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
Ⅰ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V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预警的发布程序
通过会议或授权形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1)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会议上发布预警;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3)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变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变更预警等级,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网页公告和短信平台形式,尽快把信息传到所有部门和班组。Ⅲ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司。
6.2.3 预警行动
在应急预警期间,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三级及以上的应急预警期间,每天8:00和20:00前向江苏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按照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配备齐全。
(2)应急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
(4)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2.3 预警发布后应对程序
(1)在预警状态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做好大型机械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预警情况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以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6.3 预警结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大型机械事故的可能性时解除预警状态,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 预警电话
本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88。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及时报告
7.2.1发生Ⅳ级事件时,发生大型机械突发事件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2发生Ⅲ级事件时,启动本预案,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大型机械突发事件中有人员伤亡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3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2.4大型机械突发事件发生后,厂部办公室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统一发布信息。其它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或发表对事件的评论。
7.3报告内容
7.3.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3.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当前大型机械设备设施、建(构)筑物损坏情况。
(5) 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6)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8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人身伤害事故分级和分级响应的原则,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响应程序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及事态发展趋势,按照突发事件分级规定,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议响应级别。
8.2.2 响应启动
(1)发生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发生符合专项预案Ⅲ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8.2.3 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体系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8.2.4 信息报告
根据掌握的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8.3 应急处置
8.3.1氨区日常管理防备措施
1.氨区的防护配备
(1)氨区应配备下列防护用品,以有效监视氨区安全状况及减小泄漏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滤式防毒面具(配氨气专用滤毒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气密式)防化服、橡胶防冻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便携式氨浓度检测仪、应急通讯器材、救援绳索、堵漏器材、毛巾等。
(2)防护用品应在集中控制室、氨区分别存放,以便于使用。运行管理及相关消防人员每月对防护用品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3)氨区应按要求配备适量2%的醋酸水或2%的硼酸水,并有充足的氮气储备。
(4)沿氨区围墙部位及液氨储罐、卸氨站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泄漏检测器和视频监控系统,氨气泄漏检测器和视频信号应传输至集控室。氨气泄漏检测器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测试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对氨气泄漏检测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检,确保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2.氨区消防水管理
(1)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应做到备用良好。冬季寒冷地区应根据当地气温情况对消防水地上管道进行放水,必要时地下管道亦应采取伴热,以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应每月试喷一次(冬季可根据情况执行)。试喷时采用氨气触发就地氨气泄漏检测器联动、DCS画面发指令触发两种方式分别进行。
(3)消防喷淋水系统或相关设备因检修退出运行时必须通知本厂消防部门,重新投运后需进行试喷试验,以确保备用。
(4)氨区周围消防器材齐全完整,按要求进行检查。氨区周围消防栓及消防带数量充足。
(5)氨区洗眼器应采用生活水,冬季做好防冻措施,保证随时可用。
(6)氨区稀释槽应良好备用,每周进行换水一次,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3.加强运行管理工作
(1)运行人员应加强氨区的运行管理,定期按要求对氨区相关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系统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消除,发现现场出现泄漏时立即报警。
(2)加强对液氨罐液位、压力等氨区重要测点的监视,及时分析参数的异常变化。
(3)氨区有启停、切换等重大操作时,巡检必须先到就地做好充分检查准备工作。
(4)氨区所有阀门应采用失电关闭型,运行中应定期对液氨罐气侧、液侧进出口阀门进行远方传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可靠关闭。
(5)脱硝系统正常停运时,在停止喷氨后应维持烟气系统继续运行30分钟左右,以吹扫尽催化剂内残留氨气。
(6)脱硝系统停运后应及时关严脱硝塔前气氨阀门,防止氨气漏入,同时关严液氨储罐气侧、液侧手动门。
4.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1)禁止在已投运的液氨、气氨设备,管线及周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氮气置换,测量氨气浓度不大于20PPm后方可开工,动火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火种。
(2)现场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制度。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间隔超过30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作业还应随时进行检测。
(3)氨区内及周围禁止存放检修物品、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周围通行车辆应加阻火器。
(4)在脱硝塔内或锅炉内部(无脱硝旁路系统)动火前,应检查确保炉前气氨阀门关闭,并按要求测量动火区域氨气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
(5)氨区及脱硝塔相关区域照明系统应由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网络组成,事故情况下,事故应急灯应能至少持续1个半小时。照明设施及开关必须选用防爆型设备,氨区压缩机等设备电机应选用防爆(隔爆)型。
(6)进入氨区,必须进行登记,禁止带手机、打火机,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
(7)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氨区防雷设施的接地、液氨设备和管道静电接地检查检测,确保装置完整无损。当接地电阻大于设计值时,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8)氨区周围应设置风向标,其数量、位置、高度应考虑在事故状况下各方向均能辨识到风向。
8.3.2压力容器监督管理
1.液氨储罐为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2.液氨储罐安装前按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执行验收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审查、外观检查、厚度抽查和无损检测等。
3.各企业做好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用满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液氨系统相关压力管道应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年度检查),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管道技术档案。
5.液氨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管道安装或维修后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并进行泄露试验。泄露试验时,应重点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者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污阀等处。验收移交时,还应对安装焊缝进行不少于20%的无损检测复查。
6.安全阀入口处应安装氨用切断阀,正常运行时,该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切断阀的直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入口直径。
7.压力表和安全阀、截止阀等于氨接触的部件应放与氨介质相适应,宜选用氨专用压力表和氨专用阀门。不应采用灰口铸铁材料的阀门和使用含铜材质和镀锌镀锡零部件。
8.3.3液氨接卸管理
1.卸氨前准备工作
(1)检查运装液氨槽车车况良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资质齐全。
(2)液氨槽车进入厂区前,及时通知本厂消防部门,以便做好应对措施。
(3)卸氨前确认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及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随时可用。
(4)卸氨前检查防护服、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完好备用,以防不测情况。
(5)进行接卸操作的液氨罐应停止向蒸发槽供应液氨,相关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均显示正常。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液氨储罐,应先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工作,当罐内气体氧含量小于2%或真空度不低于0.086MPa后,方可进氨。
2.卸氨操作及注意事项
(1)液氨槽车进厂时,应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或等待。等待停车位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并与其他车辆、热源、危险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卸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接卸安全操作规程。
(3)接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接卸。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应设置在储罐区围栏(围墙)内,禁止单独设置于围栏(围墙)外、通道旁。
(4)卸氨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和企业接卸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卸氨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液氨槽车开至卸氨位置后熄火,做好固定措施并接好防静电导线,在车身前后约2米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标示牌。
(6)槽车与液氨罐连接完毕后,应微开相关阀门对系统进行充压,待确认管道、阀门、接口无泄漏后方可进行卸氨操作,开关相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7)卸氨管道液氨流速不宜超过1.5m/s,现场操作时应通过调节液氨槽车与液氨储罐压差来控制卸氨速度,通常维持液氨槽车压力大于液氨储罐压力0.2MPa左右。
(8)卸氨时注意液氨储罐储量不大于85%的罐体容积,禁止液氨罐超压、超装。卸氨后,应用便携式氨气检测仪对相关管道设备进行检测。
(9)卸氨时周围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卸氨过程中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贮罐和槽车罐体。
(11)卸氨时严密监视槽车压力,应保证槽车内残压不得低于0.3Mpa,且相关管道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12)液氨接卸应避开夜间进行。另外若卸氨过程中发生雷电天气、设备管线泄漏、生产操作异常等情况,应停止卸氨,立即汇报。
(13)液氨卸车结束后禁止立即打火启动槽车,待确认周围空气中无残氨5-10分钟后方可启动槽车。
应急演练管理
9.1企业必须针对液氨储存、接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的事故,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签发。
9.2液氨使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审,及时完善相关应急措施,补充相关应急救援物资。
9.3每季度液氨使用、接卸等生产岗位及专责负责人应进行一次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防护服等穿戴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0.1.1氨区泄漏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0.1.2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
10.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10.1.4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处置方案。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先控制”(控制扩散区域和中毒人员),“后处置”(疏散救人、处置毒源)和“救人第一”的原则。
10.3现场人员防护要求
10.3.1进入事故处理现场,必须穿防化服、防化手套、防化鞋、防毒面罩等必要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有裸露部位。
10.3.2在氨浓度大于2%或者不清楚的情况下,必须穿戴正压式呼吸器方可进行处理。
10.3.3进入处置场所时,在戴上必要的防护用品的同时,必须排一人(或多人)穿戴好防护用具,在外面监护,以防不测。
10.3.4防护用品及正压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存在破损、泄漏、气压不足等影响功能的器具禁止使用。
10.3.5防护用品及正压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存在破损、泄漏、气压不足等影响功能的器具禁止使用。
在呼吸面具不足的情况下,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组织人员尽快逃离。
10.4可控性泄漏处置
10.4.1可控性泄漏是指泄漏设备存氨量少或上游部位阀门能可靠隔离、残氨外泄等量少可控性泄漏事故。
10.4.2可控性泄漏事件一般由现场发现人员处理。此时运行人员应首先选择远方关闭泄漏部位上游的阀门,检查消防喷淋水系统动作正常。然后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具到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首现进行现场急救,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后,辨识风向后沿上风口路线关闭相关阀门隔离后,通知检修部门消缺。
10.5大量非扩散性泄漏处置
10.5.1发生氨系统大量泄漏但扩散范围不大时,运行人员应首先检查液氨罐气侧、液侧气动阀门已关闭,同时检查消防喷淋系统动作正常,迅速穿戴防护用具到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首现进行急救。
10.5.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医护人员、消防车到现场紧急处置。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准确到达事故现场,从上风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局势控制后做好自身防护,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然后对泄漏区域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稀释。
10.5.3医护或救援人员到场后立即将受伤中毒人员安置到上风向安全地带,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并按要求展开现场救护工作。
泄漏控制完毕后应接通消防水对泄漏液体进行稀释或中和,以减小泄漏液体的危害。
10.6扩散性液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10.6.1当发生不可控性氨泄漏或发生扩散性液氨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逐级汇报,启动相关预案。
10.6.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启动事故处置方案展开自救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地方消防部门参与,地方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大量消防车迅速、准确达到事故现场,从上风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局势控制后做好自身防护,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切断漏源,然后对泄漏区域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稀释。
10.6.3医护或救援人员到场后,为避免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等继发性扩散事故,应将中毒人员安置到远离事故现场区域,并按要求开展急救工作。
10.6.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地方政府联系请求社会性应急救援,并根据风向、风速及液氨泄漏情况,紧急通知有可能受到威胁和危害的相邻区域、单位、周边居委会,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转移路径应由专人引导,备好湿毛巾,朝上风向处转移,禁止顺风跑或在低洼处停留。
10.7现场急救处置
任何情况下,抢救人员应首先判明风向,将患者移置上风向的安全地带,在确保抢救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前提下开始急救处理,并通知医疗小组尽快赶到现场。
10.7.1对皮肤的处置
立即脱去全部脏衣服,将受损的部位用充足的冷水冲洗10min以上。接着可用柠檬汁、柠檬酸、2%醋酸或2%硼酸水冲洗。最后再一次用清水洗净受伤部位。注意不能在受伤部位涂软膏之类的药,要用布把伤口盖上,并用硫代硫酸钠饱和溶液擦洗湿润。
10.7.2液氨冻伤的处理
若有液氨溅到皮肤上,液氨将迅速气化带走热量,引起皮肤冻伤。当液氨溅到皮肤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冻伤部位30分钟以上,随后在冻伤部位敷上防冻软膏,情况严重者应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10.7.3溅入眼部处理
立即用充足的清水洗眼,如果要用硼酸水来冲洗,在准备硼酸水的过程中必须不间断地用清水洗眼。
10.7.4吸入体内处置
如果患者能够饮用饮料,应给以大量的0.5%柠檬酸溶液或柠檬水;如患者呼吸已变得微弱时,可用2%硼酸水洗鼻腔,促使其咳嗽;如患者已呼吸停止,要马上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对神志不清的患者,不要从口中喂水或喂食。
事件报告流程
11.1值长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氨区泄漏事故的基本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11.2事件扩大后,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11.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11.4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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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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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与现场处置方案相关或相衔接的事故处置方案主要有:《环境污染事故专项事故处置方案》、《人身事故专项事故处置方案》、《火灾事故专项事故处置方案》、《氨区泄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相关操作规程:《脱硝装置运行规程》、《消防规程》、《脱硝设备检修规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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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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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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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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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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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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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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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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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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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式(气密式)防化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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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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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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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式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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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氨气专用滤毒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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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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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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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
不少于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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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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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防冻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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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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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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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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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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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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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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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氨气泄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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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于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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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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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器及洗眼器
|
?
|
每氨区配置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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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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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
|
?
|
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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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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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
|
?
|
每氨区配置不少于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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