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高尔夫规则12


6.临时阻碍物
当临时阻碍物装在球场上或球场旁边时,委员会应将这些阻碍物定为可移动之阻碍物、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或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
a.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
如果委员会将这类的阻碍物定为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我们建议委员会采用以下的当地规则:
「Ⅰ. 定义
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是指非永久性的人造物,通常设立在比赛期间,是固定而无法随手移动的。这类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帐篷、记分看板、看台、电视转播台和临时厕所等等。
支撑用的钢索乃是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一部份,除非委员会宣布将这种钢索视为空中电线或电缆。

Ⅱ. 干扰
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所造成的干扰会出现在以下的情况里:(a)球停在这项阻碍物的前方或附近,使得阻碍物妨碍到球员的站姿或意欲挥杆区域,或(b)球停在阻碍物的里面、上面、下方或后方,使得阻碍物的某一部分直接挡在球和球洞之间;如果球停于存在此种妨碍的某一点的一支球杆长度范围内,且球至洞口的距离与此点至洞口的距离相等,这也算形成干扰。

附注:即使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边缘并没有向下延伸覆盖到地面上,只要球落在这项阻碍物最外缘的范围以下,球就算是停在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下方。

Ⅲ. 解除困扰
球员可解除困扰以避开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所造成的妨碍,就算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位于界外也一样。解除困扰的程序如下:
(a)在果岭信道上:如果球停在果岭信道上,球员必须先决定球场上最接近原球位置的一点,而这一点(a)不得更接近洞口,(b)可避开上面第Ⅱ条说明所界定的妨碍,以及(c)并不在障碍内或果岭上。球员必须把球捡起,然后在距离此点(符合上述(a)、(b)、(c)三条件)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拋球。

(b)在障碍内:如果球在障碍内,球员必须将球捡起,然后在下列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来拋球:
(i)不必罚杆而依照上述(3)a所说明的方式拋球,但最接近原球位置并可提供完全解除困扰的那一点必须在障碍内且球也必须被拋在障碍内;或者如果不可能完全解除困扰的话,就在该障碍内之球道一部分,且能提供最大之困扰解除的地方拋球;或

(ii) 罚一杆,在障碍外面依下列程序处理:先决定球场上最接近原球位置的一点,而这一点(a)不得更接近洞口,(b)可避开上面第Ⅱ项条文所界定的妨碍,以及(c)并不在障碍内或果岭上。球员必须把球捡起,然后在距离此点(符合上述(a)、(b)、(c)三条件)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拋球。

球员依照本条当地规则第Ⅲ项捡起的球可以擦拭。

附注1:如果球停在障碍内,即使有这条当地规则,球员仍然可以在适用情况下依照规则26或规则28来处理。

附注2:如果根据这条当地规则要拋的球没有办法马上找回来,可以另一球代替。

附注3:委员会可以定出一条当地规则,(a)指定一个拋球区,允许或强迫规定球员在面对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要解除困扰时,必须在拋球区内拋球;或者(b)让球员多一个解除困扰的选择,允许球员先依照第Ⅲ项条文找出拋球点,然后在阻碍物相反的那一边找出对应点拋球,不过这个对应点仍需符合第Ⅲ项条文的规定。

例外:如果球员的球停在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前方或后方(而不是在阻碍物里面、上面或下面),在下列状况下不得引用本条当地规则第Ⅲ项来解除困扰:
1. 由于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以外其它事物之妨碍,使其明显无法打球时;或2. 因采取非必要之异常站姿、挥杆或击球方向时,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才会对球员造成妨碍;或者3. 在受到妨碍的情况下,当球员将球打向洞口,即使打得最远也不太可能将球打到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

附注:因上述例外情形而无法解除困扰的球员可依照规则24-2的程序来处理(如果适用的话)。

Ⅳ. 球遗失
如果有合理证据显示球遗失在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里面、上面或下面,可依照第Ⅲ项或第Ⅴ项条文来拋球(依适用情况)。在引用第Ⅲ项或第V项条文时,必须将球视为停在它最后进入阻碍物的最外围的那一点(规则24-3)。

Ⅴ. 拋球区
如果球员受到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妨碍,委员会可允许或强迫规定球员在拋球区内拋球。如果球员要在拋球区内解除困扰,他必须在最接近球原来位置(或第Ⅳ项条文所说的最后进入阻碍物的那一点)的拋球区内拋球;最近的拋球区有可能比原点更接近洞口。

附注1:委员会可制订一条当地规则,禁止球员使用比原点更接近洞口的拋球区。

附注2:如果球员在拋球区内拋球,而球最后停在离落地点两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即使它比原点更接近洞口或停在拋球区以外,都不必重拋球。

违反当地规则的罚则:
比洞赛- 该洞认输;比杆赛- 罚两杆。

b.临时电线和电缆
如果球场装设临时电线、电缆或电话线,我们建议委员会采用以下的当地规则:
「临时电线、电缆、电话线以及覆盖这些缆线的垫子或支撑的支架都是阻碍物:
1.如果它们可随意移动,应依照规则24-1来处理。

2.如果它们是固定的,不可随意移动,而球停在果岭信道上或沙坑内,那么球员可依照规则24-2b的程序解除困扰。如果球停在水障碍内,球员可依照规则24-2b(i)来解除困扰,不过最近之解除困扰点必须在水障碍内,而球也必须拋在水障碍内,或者球员也可以引用规则26。

3.如果球碰到在半空中的电线或电缆,这一杆不算,必须重击而不必罚杆(见规则20-5)。如果无法立即把球拿回来,可以用另一球代替。

附注:支撑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钢索也是临时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一部分,除非委员会以当地规则另外宣布这种钢索应视为半空中的电线或电缆。例外:如果球碰到从地面拉高的电缆在半空中的交叉点,不可以重打。

4.即使没有明白的标示,被草皮覆盖的电缆沟槽都算是待修复之地,应依照规则25-1b来处理。」

第三部份比赛条件
规则33-1规定:「委员会必须负责制订举行比赛之各项条件。」这些条件应涵盖报名方式、选手资格、比赛的回合数目......等等不适合在高尔夫规则或附录中予以规定的事项。关于这些条件的详细资料依规则33-1规定提供于「高尔夫规则判例」与「高尔夫比赛管理指南」二书之中。

然而,有一些事项值得委员会特别注意并且可以把它们包括在比赛条件内。这些是:
1.关于球的规格(规则5-1的附注)
我们建议委员会只在较具规模的比赛中采用以下两项比赛条件:
a.高尔夫标准比赛球的清单R&A会定期公布经测试后合格的比赛球品牌清单。如果委员会想规定参赛球员所使用的球必须是清单中的品牌,它应该公告这份合格品牌清单,并宣布采用以下的比赛条件:
「球员所使用之比赛球必须列在R&A目前所认可的高尔夫标准比赛球品牌清单上。

违反比赛条件的罚则:
取消资格。

b.使用同一种比赛球之规定
如果委员会希望禁止球员在规定之回合内改用不同品牌和型式的高尔夫球,可制订下列的比赛条件:
「规定回合内之比赛球限制:(规则5-1附注)
(i)「同一种球」之规定
在规定之回合内,球员所使用的比赛球必须是高尔夫标准比赛球清单上同一个品牌、同样型式的球。

附注:如果所拋或所置的球是别种品牌或型式的球,球员可以把它捡起来而不受罚,然后再拋或放置正确的球(规则20-6)。

违反本条规则的罚则:
比洞赛- 在违规情形发现之该洞结束时必须调整输赢的洞数,由违规情形发生之洞算起,每洞皆认输;每一回合最多可以扣掉的赢球洞数:两洞。

比杆赛- 凡有此违规情形发生的球洞皆罚两杆;每一回合最多可罚杆数:四杆。

(ii)发现违规情形之处理程序
当一位球员发现他所使用的比赛球违反这项规定时,他必须在下一洞开球前放弃该球,并使用适当的球打完该回合;否则这位球员已丧失比赛资格。如果在某一洞赛程结束前发现这项违规情形,而球员选择在该洞打完之前就换回适当的球,他必须把适当的球放置在违规球停留的地点上。」

2.开球时间(规则6-3a的附注)
如果委员会希望依照这项附注来规定开球时间,我们建议委员会采用以下的条文:
「如果缺乏可依规则33-7豁免取消资格的条件,而球员在其规定开球时间之后的五分钟内到达开球区并准备开球,那么他没有准时开球的罚则为比洞赛的第一洞认输或比杆赛的第一洞罚两杆。
迟到超过五分钟的处罚为取消比赛资格。」

3.杆弟(规则6-4的附注)
规则6-4允许球员使用杆弟,只要他在比赛的任何时间都只使用一个杆弟的话。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委员会可能希望禁止使用杆弟或限制球员对杆弟的选择,例如禁止杆弟为职业球员、球员的兄弟、球员的父母、另一位参赛球员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建议使用下列的措词:
禁止使用杆弟
「禁止球员在规定之回合中使用杆弟。」
对杆弟人选的限制
「禁止球员在规定之回合中使用     做为他的杆弟。」

违反比赛条件的罚则:
比洞赛- 在发现该违规的那一洞结束时,比赛的状况将被调整为在违规的每一洞都要认输;每回合最多输两洞。

比杆赛- 违规的每一洞罚两杆;每回合最多罚四杆。
比洞赛或比杆赛- 在两洞之间发生违规,罚则适用于下一洞。违反本条规则而使用超过一个杆弟的球员在发现违规的时候,应马上保证在规定之回合的剩余比赛中会遵守比赛条件,否则该球员已丧失比赛资格。
4.击球速度(规则6-7的附注2)
委员会可根据规则6-7附注2来订定关于击球速度的规定,以避免打球速度进行缓慢的情况发生。

5.由于危险情况而暂停比赛(规则6-8b的附注)
由于高尔夫球员在球场上遭雷电击中而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所闻,因此所有俱乐部和比赛赞助者都应该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人员的安全;见规则6-8b及规则33-2d。如果委员会希望引用规则6-8b的附注,可参考下列的文字:

「当委员会基于危险情况宣布比赛暂停时,如果当时正在进行比洞赛或者比赛组正好在两洞的赛程之间,球员必须等到委员会宣布恢复比赛之后再继续比赛。如果他们正好处于某一洞的赛程中,所有人都必须立即停下来,直到委员会宣布比赛恢复之后才可以继续赛程。如果球员没有立刻停止打球,除非当时情况符合规则33-7豁免此项罚则的规定,否则他已丧失比赛资格。

基于危险情况而暂停比赛的信号为一长声的警笛。」

以下是一般球场所采用的警报方式,我们建议各委员会也沿用相同的原则:
立即中止比赛:一长声警笛。
中止比赛:连续三声重复的警笛。
恢复比赛:两短声重复的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