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二、 国际理事会决议
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二、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三、 造越位:是一种防守战术。根据规则:进攻队员在接球时,如与对方端线之间防守队不足2人时则为越位。防守队员利用这一规定,在对方传球中,另一队员将触及球的瞬间,突然向前一跑,造成对方接球队员与本方端线之间有一个防守队员的局面,使对方越位犯规。
四、反越位战术 :这是针对对方“造越位”战术而采取的一种进攻战术。当进攻队员觉察到防守者用制造越位的战术破坏本方的进攻时,及时改变传球方向,让在后面的队员插上接球或自己直接带球快速推进射门,从而使对方退防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