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尿检仍是主要方式,而血检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用来对付那些在尿样中难于检测的违禁物质和违禁方法。例如1994年利勒哈默尔冬奥会实施的血检,主要是针对异体输血。
兴奋剂检查程序主要包括选定接受检查的运动员、采取检样和样品分析3个环节。
选定接受检查的运动员
在体育竞赛开始前,检测机构应同有关单项体育联合会和竞赛组委会进行磋商,确定接受检查运动员的数量及挑选受检运动员的方法。选定受检运动员一般以比赛名次、是否破纪录或抽签结果作为取舍标准,也可根据特殊情况任意指运动员接受检查。通常采用以下办法:①获得各项目第一名或前几名的运动员必须受检②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必须受检,第二至第八名抽查;③从各项目的优胜者(如决赛前八名)中以抽签方式决定抽查1至数人;④从各项目的全体参赛者中,以抽签方式决定抽查1至数人;⑤在集体项目中,从各队中以抽签方式决定各抽查1至数人;⑥在有纪录的竞赛项目中,凡破世界纪录、洲纪录、全国纪录或运动会纪录者必须受检。
兴奋剂检查机构和有关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医费代表根据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 如怀疑某运动员服用了兴奋剂,或对那些成绩有异常提高、被人揭发服用兴奋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者,有权在赛后立即指定其接受检查。
在平时,检测机构还要选择一些著名运动员进有赛外检查。
采取检样
采取尿样的程序规定得极为周密、严格, 最多可列出约30款细则。其主要步骤和过程大致如下:检查人员将检查通知单交给被选定接受检查的运动员。运动员在通知单(一式两份)上签名确认后,必须在1小时内携带身份证明到指定的兴奋剂检查中心报到。在此期间运动员由检查人员陪同,不得排尿,候检室里应备有足够的密封饮料供运动员饮用。运动员到达检查站的时间及个人情况需要登记在记录单上。运动员还需申报自己最近3夭来是否服用过任何药物,并由兴奋剂检查官员登记在记录单上。
运动员自己挑选一个干净的留尿杯,当着一名同性检查官员的面,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取尿时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运动员自己从几套未使用过的、有号码的密封样品瓶(A瓶和B瓶)中挑选一套,先将留尿杯中的尿液倒入A瓶50毫升,再倒入B瓶25毫升。经检查官员检测留尿杯中残留的尿,若尿比重低于1.010或pH值不在5-7之间,则运动员必须留取另一份尿样。运动员盖紧并加封A瓶和B瓶后,将瓶子号码和包装运输盒密封卡号码记录在兴奋剂检查正式记录单上, 然后将A瓶和B瓶装入包装盒并在盒上插入防拆密封卡。运动员本人、兴奋剂检查官员和有关体育组织的医务代表均需在兴奋剂检查正式记录单上签字,以证明上述留尿过程是按规定准确无误地进行的。
装有尿样的包装盒必须由指定的监护人运送,运送人和兴奋剂检查站的负责官员应在运送单上签名。尿样包装盒送到实验室后,必须由专门的负责人检查有无破损和偷换、核对运送单与盒内尿样的号码,签字验收,然后才能送交检测分析。
样品分析
兴奋剂检测实验室收到尿样后应尽快完成检测分析。样品分析严格采用经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批准的技术方法。
如果A瓶尿样的分析结果为阳性,必须立即书面报告有关当局。兴奋剂检查机构的官员在检查核对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单项体育联合会,然后再按规定程序通知运动员及其代表团的官员,并尽快确定B瓶尿样的检测分析(复检)在同一个实验室进行,但由不同的人操作。反兴奋剂机构、有关单项体育联合会和运动员所属代表团均可派人观察检测分析过程。
如果B瓶的检测分析结果仍为阳性,则该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查结果即被判定为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