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翰林图画院”的设立


  宋朝初年开始建立的“翰林图画院”,是绘画艺术继续繁荣的表现。宋代画院对于宋代绘画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重要的绘画活动都是围绕着画院进行的。

  在社会中,如晚唐五代的情况一样,绘画成为一种有了固定地位的行业,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发展。汴梁(今开封)的相国寺庙会,大殿后,资圣门前就有与书籍并列的图画买卖;后廊有专门画像的生意。很多记载透露出绘画进入手工业、商业行列的事实,汴梁有一个画家刘宗道擅长画“照盆孩儿”,画得很巧妙,小孩用手指水盆中自己的影子,影子也指人。为了防止旁人模仿竞争,每一次创了新稿都是画成几百本以后,一次出售。汴梁也有的画家由于他们长于画小儿,就叫作“杜孩儿”;由于长于画宫室建筑,就叫“赵楼台”。汴梁有一个出名的美丽女子秦妙观,画家们画了她的像到各地去卖。汴梁是一个文化中心,图画和雕版书都被贩往各地;而也有从外地贩到汴梁来的。山西绛州的画家杨威,专画农村生活供应商贩,如果他知道来贩的商人是贩往汴梁,他就告诉他们到画院门前去卖,可以得到高价。北宋有名的山水画家燕文贵原来是军人,来到汴梁时候,在街道上出售自己的作品,从而引起注意。绘画作品的商品化是了解中古绘画艺术发展的一个关键,有待于深入的研究。

  绘画进入手工业商业的行列,绘画作品的商品化(不是当作珍贵的雅玩或古董),比寺庙壁画更进一步与社会群众建立联系。直接以广泛的社会群众(包括劳动人民工商业者和统治阶级的下层,如士兵、胥吏等)为供应对象,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群众的心理和情绪。

  封建统治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文化财富的掠夺者。绘画就象人民创造的一切艺术品一样,也成为他们奢侈生活的点缀,除了适应他们生活上的需要以外,也相应反映他们的心理和情绪。在这样的动机下,北宋初沿袭了五代的旧制,并加以扩大,成立了画院。画院作品不可避免的反映了贵族生活的趣味,而进一步发展了贵族的。

  画院的制度与一般工匠不同,绘画的工匠属于“八作司”(例如彩画建筑装饰画的工匠和一般的壁画工匠)。工匠们的报酬叫“食钱”,画院画家的报酬叫“俸值”。然而和一般士大夫也还不同。一般士大夫可以去作地方官,画院画家就没有资格。升级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服饰上(成为宋代一个多次讨论的问题),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虽能象文官一样,穿绯色(四品)和紫色(五品)的官服,但不能象同等级的文官一样“佩鱼”(金质和银的鱼形装饰)。宋代画院画家地位是逐渐提高的,宋徽宗赵情时期,画院制度又有新改变,成为科举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