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满族人忌服狗皮,忌食狗肉,然而,要问起来他们的这个风俗是怎样形成的,他们为什么要忌食狗肉呢?对于这个问题,不论是满族人自己,还是民俗专家,至今仍然是见仁见智,找不到大家认可的答案。关于满族人忌食狗肉的原因,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但每种说法都不十分令人信服。
一是义犬救罕王说。
清太祖努而哈赤在发迹前叫小憨,那时他给明朝把守山海关的总兵李成梁当护兵,一天他给李成梁洗脚,见李成梁脚心有三个红痦子,就说:“你脚心也有痦子呀,你看我的脚。”说着小憨就把脚伸了出来。李成梁一看,他脚心有七颗痦子,吓了一跳,这不是脚踏七星吗?只有天子才能这样啊!
当夜,李成梁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的小妾喜兰问他有什么心事,他说:“小憨脚踏七星,有天子命,不除掉他,恐怕将来大明江山要落到他手,我明天要杀了他。”喜兰心想,小憨为人忠厚,没有一点过错,说杀就杀,这也太不公平了。夜里她偷偷出去把这事儿告诉了小憨,叫他赶快逃跑。小憨骑上二青马就跑了,他养的黄狗也跟着跑了出来。
小憨打马如飞,三天三夜没下鞍,二青马累死了,他也疲惫不堪。三天三夜没吃饭没睡觉,刚走到林子边的荒草棵子,就一头倒下去,起不来了。当李成梁的追兵撵到青马死的地方,就不知小憨的去向了,到处是深草荒蒿,五步之外就看不见人,到哪儿去找哇。他们放起火来,大火四处蔓延。当火着过来时,可把黄狗急坏了,它咬小憨的鼻子、扯他的耳朵,他就是不醒。没办法,黄狗就到处跑,终于找到一条小河,它跳下去,蘸一身水,忙跑回来在小憨身边打滚,把他身边的草洇湿一小块。不知跑了多少趟,把小憨四周的草洇湿了老大一片。大火烧来时,别处都烧光了,唯独这片草没烧着。追兵向这边搜查时,一群乌鸦落在小憨的身上和脸上。不知过了多久,小憨慢慢的醒了,看到身上的乌鸦和吐了一滩血、身上湿漉漉的死在身边的黄狗以及四周被烧光的草地,明白了一切。
憨王起兵成事后,就把逃难的经过告诉了人们,满族人民念义犬湿草之恩,从此不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而别的民族戴了狗皮帽子到满族家里去,也不准到西炕上坐,因为西炕供着祖先,怕祖先怪罪后人忘恩负义。在憨王那次逃难里,马和乌鸦也尽了力,因此它们也受到满族人民的敬重,形成了祭马和用肉饭喂乌鸦的风俗。
闫崇年《努尔哈赤传》采用了这个说法。而春风文艺出版社的《满族民间故事选》第二集中《义犬的故事》却说:萨尔浒大捷后,罕王努尔哈赤大宴群臣将士,其叔龙敦早有篡权野心,乘机将罕王灌醉后送回大帐,龙敦见罕王大醉,而周围又无人,拔钢刀欲杀之,此时,罕王养的一条大黄狗,忽然窜到帐内,先咬醒罕王,再向龙敦扑去,咬伤龙敦后,被龙敦所杀,但罕王已醒,很快杀死了龙敦,平定了叛乱。于是老罕王厚葬了黄狗,并下令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应该说,这两个传说后面的历史真实性都是不可靠的。努尔哈赤不仅没有一个叫龙敦的叔叔,而且其被李成梁哺养过,只因脚长红痣,险些被害,多亏成梁小妾和义犬相救的故事亦属附会。再说努尔哈赤如果曾正式下令不许食狗肉,《满文老档》应该有记载。因此,一个晚出的故事能影响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风俗的说法,其真实性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
二是源于满族先人的风俗说
赵宏《略谈满族文化之饮食习俗》认为:“考诸史籍,实因满族先人在古代长期的渔猎生活中,狗对人们的经济生活起到过重要的帮手作用,后来人们不忍心杀食其肉,逐渐形成了忌食狗肉的习俗。”此说看似有道理,因为风俗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按着这一说法,满族的先人就已经不食狗肉了。我们知道满族的先人是女真人。如果女真人不食狗肉,此说就成立了,然而,事实不是这样的。南宋马护《茅斋自叙》一书中写到了“金初女真风俗”,书中说:“遇阿骨打与诸酋共食,则于炕上用矮台子或木盘相接,人置稗饭一碗,加匕其上,列齑韭、野蒜、长爪,皆盐渍者,别以木碟盛猪,羊……犬……虾蟆等肉,或燔,或烹,或生脔……”阿骨打是完颜部女真人,是大金国的创建者。在他们宴桌上有狗肉,在吃法是即可以燔烤,又可以烹煮,还可以生吃。这显然否定了满族的先人——女真族人已经有了不食狗肉风俗的说法。
三是图腾崇拜说
孙文良主编的《满族大辞典》中提到了此说:“狗是满族氏族制时期图腾崇拜之动物,故部人不得服其皮,食其肉。”我们知道,满族之称始于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此时,满洲八旗已经占有了辽东,其社会性质已经基本上进入了封建社会,已经不存在原始的氏族制度。如果说满族的忌食狗肉的风俗源于氏族时期的图腾崇拜的话,那不应该始于满族,而应该始于满族的祖先,按现在通行的说法,肃慎、勿吉、挹娄、女真分别是满族的祖先在不同时代的称呼。女真之后改称为满洲(满族)。前面已经证明女真人至少在阿骨打时期是食狗肉的。就是说,要么满族的早期先人没有狗图腾崇拜之说,要么就是虽有此说但到金太祖阿骨打时已经废止了。不管怎样,将满族忌食狗肉跟他们祖先的图腾崇拜联系起来的说法,还缺乏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