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为林州民间家庭一桩大事。从传说伏羲氏与女娲氏兄妹族外相婚,始创嫁娶,到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林县民间婚事一夫一妻。婚嫁时逐渐有了套礼节。古代婚礼分六个阶段,现成大体沿用,叫选婚、订婚、传书、择好、迎亲等。具体细节又各有时代特色。1950年后,在确立和解除关系上,进行了彻底变革。婚嫁礼俗也有不少变化。
一、 选婚
1949年以前,选婚年龄为男18岁,女16岁。那时,男女选婚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婚双方不能见面,婚姻不自主,造成许多悲剧。
1950年,人民政府颁布了婚姻法,开始了青年自由选婚的新时代。选婚条件也因时代因人而易。在年龄上一般男20岁,女18岁就要选择自己的对象。林县民间婚事男择女多以勤俭朴素,贤慧正派为标准,女选男还注重才能和家庭条件。
1960年后是“一军官、二工人、三干部、四大学生”,1980年以来是“一文凭、二能人、三工头、四商人”。目标择准后,还要请“先生”来“合婚”,这是在旧时大多数婚姻关系中,必有可少的一个程序。将双方八字列出后,从四个方面按一定公式进行推算。
①看大相合不合。口诀是“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
②看子女旺不旺。口诀是“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好儿男,官带临官三个子,帝旺五七不能传;衰中二子病中一,命逢死绝断香烟,胎养头胎必生女,墓地有女没有男”。
③看男命犯不犯再婚,女命犯不犯再嫁。口诀是:“男犯羊刃必再娶,女犯伤官必再嫁;动财伤官与羊刃,夫妻半路必分离”。
④看有无妨克。双方年月日时之地支是否相冲刑(相冲者子午、丑未、寅申、辰戍、卯酉、巳亥。相刑者寅刑申、巳刑亥、子刑卯、戍刑未等)天干是否犯合(甲与巳、乙与寅、丙与辛等)。犯不犯狼籍八败等。如以上四条无大妨碍,就是说可以成婚了。林县民间婚事议婚继续进行,先由媒人领男方去女方家见面,女家给二人提供交谈方便,然后再由媒人领女方去男家“相家”,公婆也借机会看看未过门的儿媳妇,双方如没有意见,选婚即告成功。“合婚”虽为民间风俗,但并非能符合人们的愿望,现实生活中,仔细“合婚”的人,婚后并不幸福;相反不相信那一套的,婚后却过着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事实教育了广大人民,此俗现已逐渐消失。
二、 订婚
林州人注重信用,选婚结束后,即开始订婚。订婚仪式由男方以家长名誉给女方家写一“订婚帖”,俗称“小帖”,送至女家。此后,双方互送订礼,男方多赠衣物和钱,女方多送鞋、袜,谓之“接订”。1960年以后,“订婚帖”已很少用,而以礼物为订。
三、 换婚书
换婚忆民间叫“传书”,是迎亲前婚礼的一种礼仪。换婚书要选在双月双日进行。是日,媒人一早从男家携带婚礼(2斤粉条和3升米)和婚帖给女家送去。女家收下礼物,将预先准备好的12至16个套搭勾形面食、两双鞋及回书等让媒人带回,送给男家,以表婚姻牢不可破。男家将女家回赠的面搭勾分送亲戚邻居,宣布儿子有了媳妇。换书不隔年,一定要在定婚的当年进行。1960年以来,传换婚书渐少,而由媒人转达双方意愿。
四、大聘
林县民间婚事订婚以后,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又叫“过礼”、“过大礼”。双方约定时日,女子与其嫂、姐、媒人和男子一同到城镇串商店,购买结婚用品,购物价值一般在500元(随时随地有所不一)左右,如购不到称心物品,则折款给女方。有的采取“老包干”办法,按女家所要礼物折款,一并付给女家。彩礼备妥,即开始纳聘,由男家从村里挑两位年轻人,抬一用红布蒙着的食盒(木制,内有上中下三格),主人随后,送至女家。食盒内下装米、面,中放布匹、衣服、首饰之类,上放红枣、核桃和纳聘帖。女家收下礼品,付钱与抬盒人,并设便完好招待。1960年以后,这个仪式简化为直接将彩礼取回家,纳聘帖也不用了。
五、 择 好
送过彩礼后,即要决定娶亲日,民间叫“择好”、“提日子”等。娶亲多在农历十一月至十二月,具体月日还要看男女双方属相。认为鸡、兔两属相宜在正月、七月嫁娶;蛇、猪两属相宜在三月、九月嫁娶;马、鼠两属相宜五月、十一月嫁娶;狗、龙两属相宜二、八月嫁娶。
俗以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去后,林县民间婚事家中无人看管,至年底前任何一天皆为嫁娶吉日。吉日选好后,男方将择好帖送至女家。一旦择好帖送去,就能轻易改动,认为“择好已定,不许改动,后移死婆,前移死公”。实际是怕女家打麻缠,误了吉期。每年打春前为民间娶亲高峰时期,尤其是阴历年前打春,更要把媳妇娶到家。以避“黑春年”迎亲,认为对夫妻不吉。
一般的择好都在迎亲前几天定下来,以便双方准备。男方要找2至4名女红色缝衣服、被褥,禁孕妇和寡妇参加。褥子内撒有五谷,被子四角包有红枣、核桃,祝小家庭五谷丰登,早生贵子。女方此时赶制嫁妆,女红条件和男方相同。嫁妆内不包东西。林县民间婚事
六、 打鸿
迎亲前二天,男方要发鸿礼帖(请柬),请街坊邻居及亲朋好友来家作客。来客一般要赠送礼品,俗称“打鸿礼”。所赠礼物有镜框、脸盆、墨画、床单、被面、毛巾、现款等。是日晚上,男家设完好酬谢“打鸿人”,根据人数多少摆桌,每桌是八大碗酒菜,另有瓜果专供孩子了妇女们凑兴。有个别乡村是迎亲的当天晚上或第二天完好请打鸿人,这天晚上由新郎、新娘助兴,更增添了喜事的欢乐气氛。
七、 添箱
女子出嫁前一天,亲戚家的妇女要拿一份礼(2斤米、2斤粉条、6尺布或针织品)来看将嫁女,农村叫“去给嫁女添箱”。合涧一带添箱是馍、麻花,叫做“给嫁女送饭。”添箱妇待次日送嫁女上轿后才归。
四、大聘
林县民间婚事订婚以后,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又叫“过礼”、“过大礼”。双方约定时日,女子与其嫂、姐、媒人和男子一同到城镇串商店,购买结婚用品,购物价值一般在500元(随时随地有所不一)左右,如购不到称心物品,则折款给女方。有的采取“老包干”办法,按女家所要礼物折款,一并付给女家。彩礼备妥,即开始纳聘,由男家从村里挑两位年轻人,抬一用红布蒙着的食盒(木制,内有上中下三格),主人随后,送至女家。食盒内下装米、面,中放布匹、衣服、首饰之类,上放红枣、核桃和纳聘帖。女家收下礼品,付钱与抬盒人,并设便完好招待。1960年以后,这个仪式简化为直接将彩礼取回家,纳聘帖也不用了。
五、 择 好
送过彩礼后,即要决定娶亲日,民间叫“择好”、“提日子”等。娶亲多在农历十一月至十二月,具体月日还要看男女双方属相。认为鸡、兔两属相宜在正月、七月嫁娶;蛇、猪两属相宜在三月、九月嫁娶;马、鼠两属相宜五月、十一月嫁娶;狗、龙两属相宜二、八月嫁娶。
俗以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去后,林县民间婚事家中无人看管,至年底前任何一天皆为嫁娶吉日。吉日选好后,男方将择好帖送至女家。一旦择好帖送去,就能轻易改动,认为“择好已定,不许改动,后移死婆,前移死公”。实际是怕女家打麻缠,误了吉期。每年打春前为民间娶亲高峰时期,尤其是阴历年前打春,更要把媳妇娶到家。以避“黑春年”迎亲,认为对夫妻不吉。
一般的择好都在迎亲前几天定下来,以便双方准备。男方要找2至4名女红色缝衣服、被褥,禁孕妇和寡妇参加。褥子内撒有五谷,被子四角包有红枣、核桃,祝小家庭五谷丰登,早生贵子。女方此时赶制嫁妆,女红条件和男方相同。嫁妆内不包东西。林县民间婚事
六、 打鸿
迎亲前二天,男方要发鸿礼帖(请柬),请街坊邻居及亲朋好友来家作客。来客一般要赠送礼品,俗称“打鸿礼”。所赠礼物有镜框、脸盆、墨画、床单、被面、毛巾、现款等。是日晚上,男家设完好酬谢“打鸿人”,根据人数多少摆桌,每桌是八大碗酒菜,另有瓜果专供孩子了妇女们凑兴。有个别乡村是迎亲的当天晚上或第二天完好请打鸿人,这天晚上由新郎、新娘助兴,更增添了喜事的欢乐气氛。
七、 添箱
女子出嫁前一天,亲戚家的妇女要拿一份礼(2斤米、2斤粉条、6尺布或针织品)来看将嫁女,农村叫“去给嫁女添箱”。合涧一带添箱是馍、麻花,叫做“给嫁女送饭。”添箱妇待次日送嫁女上轿后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