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一名的由来,至今尚无定论,笔者所推崇者乃诸说中的“以河得名”一说。按《云南图经志》等史籍所称:“剑川,境内有天然湖泊,湖尾河古称剑川,县以河名。”(“剑” 则因河尾水势急如剑,因名。)剑川尚有“义督”之称。“义督”一词为纳西语,其含意为“南边的大门”。
据史料记载,剑川于唐代、宋代、明代建过三座古城池。
公元713-792年间,剑川第一座城池建在今甸南上下登(古称上下墩)一带,史称“罗鲁城”。“罗鲁城”其含意当为“蛮夷城”。
后晋天福元年(937)大理国剑川节度辖下,于境内建立“义督睑”,此为剑川最早的行政区划,并于今金华镇向湖村(水寨)建立“望德城”。
元至正末年(约1341-1370)剑川首次设州,州治定于柳龙冲(今金华古城内西北部),此间,土官杨隆曾于明洪武十六年(1383),将州治移至罗鲁城旧地。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州判赵彦良复移州治于柳龙冲,剑川治所才正式确定在现金华古城的位置。从一些家谱碑碣中看出,当时的柳龙冲大约分三个居民片区,一是柳龙冲,其位置大致沿永丰河以南的西门街北部至文照街一带,以段姓、赵姓、王姓为主。二是三家巷,即西门七曲巷以西的何姓、萧姓、张姓。三即旧寨,主要是张姓、杨姓。
明天顺间(1454-1459)州治筑土城,弘治十四年(1501)地震塌毁。
正德至嘉靖年间(约1506-1565),全国范围的战争侵扰、民族迁徙流亡的局面暂时得到平息,商品货币经济也得到很大发展。财政收入有极大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相对稳定提高。巩固国防,兴建城市,成为当时地方建设的主流。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鹤庆知府周集建议,扩大州治范围,修筑剑川古城。按照明代中原街巷闾里格局结合滇藏古道重要路口特殊地位,剑川古城进行了严格的建筑规划。此后,经关志极、林明辅几届知州努力,剑川城时建时停,直至明崇祯十六年(1643)圆满竣工,古城建筑时间前后经历100余年。古城东临剑湖,西靠金华山,城池修筑坚固,地势十分险要,为当时迤西地方易守难攻的主要城池之一。据康熙《剑川州志》载,古城:“周三里三分,高一丈六尺,厚一丈二尺,砖垛石墙。垛口一千三百二十七,濠宽八尺,深五尺,城内驰道宽一丈,城外驰道宽一丈二尺。”四城门上设有樵楼,其名:“嘉庆门”,位于东门街东端,康熙五十五年(1717) “因直冲州治”,城门北移至陈家冲东巷口稍北。“拱日门”,位于今南门街南端。“金龙门”,位于今西门街西端,经此往西门外文庙。“拱极门”,位于今北门街北。南门、北门,茶马古道必经之路。
康熙二十九年(1691)东、南、北樵楼改为鼓厅。康熙五十一年(1713)西门城楼增设鼓厅。此后累经地震,多次修复。民国13年(1924)知县李慎修对古城进行全面修复,加高加固。
配合古城的建设,城内建成州衙署(民国2年改为县衙),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州衙设在今永丰街、文照街一带,明代后期改设至今四·二路一带,州衙内设大堂、正堂、二堂、上房、左右厢房、主楼、六房、戎石坊、仪门、大门、迎宾馆、吏目署、牢房等。州署后花园俗称“水阁潭”,四周广栽花木,水潭广约十亩,设有水上楼亭水榭,建筑物造型别致,布局有序,上有各种雕刻花卉、走兽飞禽,形态动人,富有浓厚的民族特色。1951年以后县衙署(原州衙)拆除,改为道路,后花园被填平,水阁潭夷为坪场,改称“民主广场”,后逐渐改建为影剧院、工人俱乐部、贸易公司等。1952年,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剑川古城城墙、门楼被毁坏拆除。古城墙的拆除,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一种误解,形成视觉和感觉上的一片误区,即剑川古城墙已拆毁,古城在人们的心目中已不复存在,导致了古城内的古建筑不断地受到破坏。
剑川治所是在一定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确立的,治所确立后随之而建成的古城,是封建时代一个治所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实力程度的标志和象征。古城的建筑规模、格调、布局与当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条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剑川古城的总体布局,充分体现出明清两代儒家思想在白族地区的统治地位,也体现出剑川古城在“茶马古道”上的特殊地位与历史文化价值。
从水寨村经南门直至北门外,为滇藏茶马古道的站驿路口,沿街民居均前设铺台,后置庭院,任何经商人户的建筑物不得侵占青石板路口路面,这种街面设置形式充分显示了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准绳的商业风范。
从文照街经西门直上西门外文庙,街道笔直规整,路面由三条青石板分左、中、右连作主线,其间弹石镶嵌,按照士大夫等级观念所规定,数百年间,街道正中的青石板路面只准古城中的老年人、达官显贵、读书人走动,其余人等只能靠边行走。无疑这种路面等级格局,曾经刺激着古城内一代又一代的白族青年,迫使他们立志读书,走“学而优则仕”的人生道路。
古城格局在当时经过严密规划测设,在东西长175丈,南北宽156丈的范围内,布置得错落有致,井井有条。为了保证城池的坚固,城墙全部用青石板支砌。为了保持城内的“风水”密不漏泄,东南、西北城门有意相左、相错,四门正街接合部采取“丁”字形衔接,不用十字形布局,各门巷道中如旧寨巷、七曲巷、仁里巷、段家巷、张家冲、陈家冲曲曲弯弯,充分显示出古城民居布局的幽静和神秘。古城中的水火巷道布局科学合理,巷道中的流水日夜不绝,为古城防火减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至今,古城内自明代建城时期即已形成的棋盘式古代城市格局以及因地制宜、民族文化特色浓郁、茶马古道商旅驿镇特征突出的古城风貌仍然得到完整的保留。
剑川古城虽然没有江浙水乡那样的神韵,也没有丽江古城的小桥流水,但这里却有自己独特的古街巷、古民居情韵。这里的街巷古老、幽静,这里的民居古朴,历史久远,像这样完整的古城格局和古民居群落,在整个云南省乃至国内,已是很难再找到。
古城由文照街——西门外,南门外——早街,桥头街——北门外,东门街这5条明代形成的主街道组成,文照街到西门外为典型儒家思想文化建筑形态,为城内重要历史文化建筑区,这里历史文物众多,名人故居、特色民居形成的古民居群落遍布街区两侧,街道格局、尺度仍保持明代以来状况。其余东门街、南门街、早街、北门街等保持古代茶马古道前铺后院商业街市风貌格局,道路走向、尺度不变。尚有段家巷、营盘巷、七曲巷、旧寨巷、仁里巷、陈家冲、张家冲等,原风貌格局保留完整,巷道走向、尺度不变,这些地区古民居群落中,10%左右受到现代建筑物的冲击,将逐步按照古城保护规划分期修复改造。
2002年9月,剑川县人民政府完成了《剑川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任务,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后,于2003年1月经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规划从正确处理好古城保护和新城区建设的关系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保护修复和规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古城格局和古城风貌的保护与修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3年11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剑川古城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6年5月25日,西门街明代古建筑群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间,建设、文化部门对古城中的东、南、西、北4条街道和重点保护的民居和以周钟岳、赵式铭故居为代表的民居群进行了认真修复。2011年3月起,剑川县人民政府对“水阁潭”地区进行修复改造,建成“赵藩文化园”,至2012年9月,文化园主体建筑“剑阳楼”及花园式休闲坪场已经建成。剑川古城内的历史建筑文化风貌,在这些区域内首先得到了恢复。剑川古城虽只是局部得到修复,但其古朴的风貌格局已引起许许多多中外游客的关注,人们游走于古街巷中,尽情享受古城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