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社火,来陇县。在西府宝鸡过年,一定不要忘了观赏陇州社火。而陇州社火里最让人过目难忘的是血社火。正月里,这种极具地域特色的表演形式又将当地村落的年味搅拌得火热。
陇县东南镇阎家庵村是血社火发源、流传的地方。
每年的正月初五、初六、初七三天都是陕西宝鸡市陇县闫家村老少爷们耍“血”社火的日子。血社火又叫快活、扎快活,属社火种类之一,是一种民间文化。因有大铡刀劈入脑门、满脸血流、脑浆四溅、一脸死像而显其血腥,但其实它具有惩恶扬善、威慑恶徒的作用,表达了群众惩恶扬善的人生观,以教育人多做好事、少做坏事。象征百姓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血社火取名“快活”有两种意思:一是取《水浒》中地名,即“快活林”;二是取其意,即铲除了为非作歹的恶人后人心快活。
“ 社火 ” 是节日迎神赛会扮演的杂戏杂耍。“社火” 的渊源是在祭祀土神谷神的活动中,逐渐加进了其它杂戏杂耍的 “ 百戏 ” 广场娱乐活动。
陇县社火起源于宋元,普及与明清、盛行于民国,发展在改革开放的 80、90 年代。其中以画风血腥但昭示除恶扬善观念的陇县血社火最具代表性。
在陕西,血社火已经是一门老少皆知的社火表演形式,每年耍社火的时候,必会吸引大批摄影专家、爱好者闻风而来,定格当下,记录历史。
血社火因表现形式独特,化妆方法神秘,已经被选入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