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戏节”是古镇周庄独有的一个特别的节日,是地方上公议设立的,始起于民初。
据1992年编撰的《周庄镇志》记载,民国五年(1916年),周庄西中街发生大火,烧毁民房百余间,损失惨重。
民国六年(1917年)地方上筹款成立专业的“火政会”(相当于后来的消防队),添置新式灭火设备,并议定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日为“龙戏节”,是日,全镇进行“试龙演习”,救火队员们在中市街圣堂集合,上街游行,每套“水龙”前由冲锋旗开道,其余人员抬着“水龙”列队前行,然后集中于南河滩,待“火政会”负责人一声令下,各队迅速投入比赛,以“水龙”先吐水者为优胜。
五月廿三、廿四日举行表彰,在城隍庙前戏台演“龙戏”两天,每天两场,白天免费,晚上卖票,筹得款项充实“火政会”经费。这两天四乡八镇的百姓纷纷赶来看戏,热闹异常。“龙戏”演到“跳加官”这个节目时,赐福的“天官”不能穿红袍,要改穿绿袍,因为红色象征着火而绿色象征着水。还有,不准上演“火烧连营”等同“火”有关的剧目,这是很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