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客家催生民俗


“催生”是客家人独特的习俗,是姻亲关系转变的礼仪。由于习俗所致,打从女儿订婚日起,做父母的就不宜上新亲戚(新女婿)家做客,(红白事例外)。只有女儿第一次得“喜”,通过“催生”而改变称呼,把原称为亲家、凑婆、姻伯叔(母)……改称为公爹、娭毑、姻伯叔公(婆)等等两家亲戚的尊称都调升一级。从此,亲戚之间也无拘束地频繁往来,这就是姻亲礼节性的转变。

在预产期之前的农历单月初三、十三、二十,为客家传统民俗“催生”的吉日。但多数人选初三,认为是月头,好像早上出生的太阳朝气勃勃,是生命力旺盛的象征,更为吉祥。

“催生”是由孕妇的娘亲去邀集血伯叔伯母及已出嫁的亲姑姑、胞姐妹、不限人数,由各自去备办米粉(湿粉干)三斤、六斤或九斤,大草鱼一条3-5斤为催生礼品和外婆新制给出生婴儿的裙子、衫子、帽子(用旧软布料做的)于当日早饭后送到女儿家中去恭喜去催生。

女婿家收下礼品,应立即洗净草鱼,除去头尾另煮外,整条鱼肉切成1两左右的大块加佐料煮清汤;湿米粉用开水烫泡后,每碗约半斤,再配上2大块鱼肉和汤,成为鱼汤粉干于午饭前分送女婿的亲房伯叔(婆母)及其邻居好友,以每户1碗,分送范围应以鱼粉多少来定,不够也可以由主家增购补足。汤粉的分发是由女婿的母亲及其家人负责。

“催生”带有“平安出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