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传扬歌是壮族民间伦理道德长诗的总称。起源于隋唐,发展于宋元,形成于明清,流传于广西马山、上林、忻城、武鸣、都安等县。在民间古壮字手抄本中一般写作《壮族欢传扬》,壮话叫Fwencienzyiengz(fw:n1i:n2ji: 2),意思是传播弘扬伦理道德的歌。它以格言、名言、谚语及俗语连缀创作而成,通过哲理性的语言,揭露统治者、剥削阶级的不公道行为,论述做人的道德规范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如何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等,是一部集壮族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之大成的伦理长诗,被称誉为壮族的“道德经”。
传扬歌的产生源于壮民族的稻作农耕。长期的稻作农耕,形成了壮族浓浓的稻作文化,经过长期演变,逐渐形成民族性格和民族心理,升华为民族文化传统,转化为民族生活方式,凝结为伦理道德,变为民族精神,使壮族成为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礼貌的民族。壮族人民把这些伦理道德规范用民歌表达出来,积少成多,久而久之,民间诗人便把它们连缀起来辗转加工,形成长诗。
60–80年代,马山县籍原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梁庭望及马山县籍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古籍办副主任、研究员罗宾收集整理并出版了《壮族道德经—传扬歌》的五部长诗——《传扬歌一》、《传扬歌二》、《传扬歌三》、《百岁歌》、《不忘父母恩》。这五部长诗均分别收集于马山古寨、金钗、里当、林圩等乡镇,共430首。
至今,马山壮乡在节日、婚嫁、丧葬、劝和、集会等还在不同程度上沿用壮族传扬歌,并随着时代更新、充实传唱内容。《传扬歌》作为壮族的道德经,过去在壮乡影响深远,几乎是家喻户晓。它既是人们教育青少年的道德教本,又是寨老在排解纠纷时断事的依据,对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稳定乡间秩序,起过不小的作用。其中一些积极健康的道德箴言,对现代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等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具有不可估量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