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鄂伦春族生育特点之妇女禁忌


过去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不但负担沉重的家务劳动,还要伺候公婆和丈夫、照顾孩子。此外,妇女们还要受着各种禁忌的束缚。

鄂伦春人认为妇女的月经是很脏的,所以妇女在经期不能食用狍子、鹿的内脏和头肉,否则子弹会穿不透野兽。经期不能到河里洗澡,否则要降大雨,河里要涨大水。也不能跨过泉水,否则泉水要干涸。孕妇不能去办丧事的人家,不能走抬过死人的路,否则生下的孩子会死去。孕妇不能进产房,进了产房产妇会难产。产妇不能在“斜仁柱”内分娩,必须临时搭盖一个产房,否则会冲犯神灵。

产妇在产房居住期间,不许吃新鲜的野兽肉,否则猎人会打不到野兽;妇女不能使用男人的狩猎工具,不能跨越男人的衣帽,否则男人要倒霉。妇女不能骑驮神像盒的马,不准坐在“斜仁柱”的“玛路”(正对着门的铺位)上,就是在“斜仁柱”外面也不许她们靠近“神位”,所以在儿童犯了错误以后,常常躲藏到“斜仁柱”后面,因为那里有“神像”,妇女不敢过去;孕妇死后不能风葬,必须火葬,否则胎儿会转世人间危害活着的人。

熊是鄂伦春人的图腾,妇女吃熊肉时不是哪个部位都可以吃的,只能吃熊的下半身,不能吃熊的五脏,也不能铺熊皮褥子。不许孕妇骑马,否则马匹会生病和死掉。妇女怀孕后不准看见死人,包括亲生父母在内也不能看,否则会使死人有罪而终,在地狱不能托生人世。女人不准将私生子弄死,否则到阴间要受到小孩的报应。忌讳女人多嘴多舌说别人的坏话,人们认为多嘴的女人死后,阎王爷会在她的舌头上拴个铁圈,由两个小鬼来回拽折磨她。忌讳女人将吃剩的食物乱扔,否则死后将得不到可吃的食物等。

鄂伦春人定居以后,随着生产、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改变,对妇女的禁忌已逐渐减少,甚至基本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