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妇女有孕称为“有喜”、“有好事”、“有生养”、“有生妊”、“有哩子”等。
“有喜”,就要保“喜”,即是保胎。民间的保胎措施,主观愿望是积极的,是为了保孕妇、保胎儿能够平安发育,平安出世,但具体的习俗,不少是由于迷信鬼神所至。“客家人以为一个人生下后具备有‘精’、‘气’、‘神’三样于自身,神就是人的元神,也就是人的灵魂。当妇女怀孕时,元神就存在于胎中,这时也就有了所谓胎神的存在。胎神每天所占的地方不同,普通都明载在日历上。因此,孕妇房中忌器物随便移动,忌打钉,禁止动针引线裁制衣服,否则触犯胎神,必致将来婴儿变成畸形、残废或流产。”安胎的方法是:
(一)向药堂购买“十三味”、“安胎散”,服用以保胎儿;
(二)请“先生妈”写安胎符,把符少了与盐混合,循着触犯胎神的东西搬出的路线,沿途撒在地上;
(三)买来安胎符放在身上、床上或棉被下;
(四)把安胎符烧了洒在蚊帐上。
闽西一些客家地区,妇女怀孕十个月要“催生”,初三、十三、二十三、常有亲友、邻居送蛋和粉干给孕妇吃,叫“催生”,孕妇家要设宴招待送礼者。孕妇禁忌很多,不许看入殓、不许接触棺柩、不许在亲友结婚时进入新房、不许在娘家住宿过夜等等。民间认为人死要投生,孕妇碰上入殓,或“当煞“,胎儿可能发生不幸;或死者为投生而投胎。孕妇接触棺柩,棺柩埋葬后,会长出白蚂蚁。孕妇进新房,会“喜冲喜”,一方或双方不吉利。长汀县等地的孕妇还不能随便去抱或抚摸别人的孩子,认为会“争花”,使小孩夜卧不宁。
客家妇女很会劳动,由于有劳动习惯,所以怀胎其间也不太节制劳动。农村孕妇,往往临产前还挑水、砍柴。可能也是由于他们体力劳动多,锻炼出一副好体格,自身保胎能力强,尽管干重活也不致流产。
饮食方面也不是很讲究,过去的客家地区都是比较穷的山区,妇女从事体力劳动,养成不娇弱的体魄和性格,所以孕期饮食并无十分特别,只是食一二个猪肚、猪心养养胎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