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根据“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规定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标准和评价等。课程标准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定义为以身体锻炼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学生的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它是对原有的体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融入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并突出健康为目标的一门课程。有关课程的目标、内容标准和评价等也都是紧紧围绕着增进健康这一主题进行陈述的。
二 构建课程的目标体系
课程标准根据“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课程特点构建了五个领域、三个层次的课程目标体系,三个层次的递进关系为:
课程目标——领域目标——水平目标
课程标准并不规定具体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这给各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留有相当大的选择余地和发展空间。只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就可以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
三 拓展课程的学习内容
课程标准根据健康三维观、体育本身特点以及国外课程的发展趋势,将不同性质的学习内容划分为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学习领域。学习内容的拓展有助于本课程目标的实现。
四 划分学习水平
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和学习内容的特点,在各学习领域设立了六个学习水平,即水平一至水平五分别相当于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预期应达到的学习结果。
考虑到学校和学生各方面的差异性,课程标准在各个学习领域设立了水平六,作为高中学生学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发展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也可以将高一级水平作为本阶段学习的发展性要求。
五 明确学习目标
为了确保学习目标的达成和学习评价的可行性,学习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可以观察的。在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这两个全新的学习领域,要求学生更多地在运动实践中体验自身心理活动并形成良好的行为表现,因而这两个领域的学习目标尤其强调应是学生自己可以体验到的,并最终表现为学生情感态度和行为习惯的改变。教师通过对学生态度和行为习惯表现的观察,判断其教学活动的成效,这使课程在情感、意志方面的目标由隐性变为显性,由原则性的要求变为可以观测的行为表征,既便于学生学习时自我认识和体验,也便于教师对学生的观察和评价,从而有效地保证体育与健康课程目标的实现。
六 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是促进课程目标实现和课程建设的重要手段。课程标准力求突破注重终结性评价而忽视过程性评价的状况,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而强化其激励、发展功能,并根据这样的原则对教学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习评价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把学生的态度、行为表现和体能、技能的进步幅度纳入评价范围,并让学生参与评价过程,以促进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体现和学习兴趣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