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习俗舞蹈:又可称为节庆、仪式舞蹈,是我国许多民族在婚配、丧葬、种植、收获及其他一些喜庆节日所举行的各种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在这些舞蹈活动中,表现了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社会风貌、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牲。如:彝族《喜背新娘》,维族《刁羊》,土家族《跳丧舞》,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跳春牛》,朝鲜族《农乐舞》。
②宗教祭祀舞蹈:是进行宗教和祭祀活动的舞蹈形式。宗教舞蹈是对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神灵的一种形象化的再现,使无形之神成为可以被感知的有形之身,是神秘力量的人格化。主要用以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逢凶化吉、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祭祀舞蹈,是祭祀先祖、神诋的一种礼仪性的舞蹈形式。过去人们用以表示对先祖的怀念或是希望先祖和神佛对自己的保佑和赐福。如民间的巫舞、师公舞、摊舞,佛教的“打鬼”、萨满教的“跳神”,满族的《腰铃舞》、《单鼓舞》。
③社交舞蹈: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增进友谊、联络感情的舞蹈活动。一般多指在舞会中跳的各种交际舞。另外,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在各种节日所进行的群众性的舞蹈活动,多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自由选择配偶的社交活动,因此,也可以说是各民族的社交舞蹈。如:彝族的“火把节”、苗族的“芦笙节”、黎族的“三月三”、布依族的“六月六”、哈尼族的“苦扎扎”节、傣族的“泼水节”等节日中所进行的群众性的舞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