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成年人部分)-评定标准



第三部分 评定标准


  一、评定方法与标准
  采用单项评分和综合评级进行评定。
  单项评分包括身高标准体重评分(表3-10)和其他单项指标评分(表11-18),采用5分制。
  综合评级是根据受试者各单项得分之和确定,共分四个等级: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合格)、四级(不合格)。任意一项指标无分者,不进行综合评级(表2)。
  表2 综合评级标准
    等级            得分
           20-39岁   40-59岁
  一级(优秀)    >30分    >26分
  二级(良好)   30-33分   24-26分
  三级(合格)   23-29分   18-23分
  四级(不合格)   <23分    <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