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发木偶源于宋代的一项烟花杂技,是以火药带动木偶表演的民间手工技艺。曾一度被认为在国内早已失传,研究人员考证后认为,长期以来存在于泰顺民间的“放花木偶”即为药发木偶。
自清朝中叶从福建传入,至今完整保留起制作、表演技艺。在一根长度为13至15米的毛竹竿上,隔层装置特制烟花轮和身穿光腊纸服装的木偶,当最低层的烟花轮引线点燃后,会逐层喷放艳丽火花,带动木偶表演。只在庙会、祭祀等重大节庆活动时举行。演出内容有《西游记》等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剧目,也有流传于本地的一些剧目。
“泰顺药发木偶”是将烟花与木偶相结合的木偶戏。艺人将戏曲人物、神话人物等木偶造型混于烟花之中燃放,在烟花的带动下,焰光中木偶凌空飞舞、五彩纷呈、栩栩如生。它往往在庙会、祭祀、民间节日等活动中表演。据调查考证,泰顺药发木偶在泰顺兴起迄今已有300多年历史。
泰顺位于浙南边陲,被誉为"木偶之乡"。泰顺药发木偶手工艺者主要分布在泰顺县的大安乡、雅阳镇等地,表演地以大安乡、雅阳镇、三魁镇等为主。药发木偶是一种独具一格的传统形式,其木偶表演由火药带动,在其他木偶表演中独一无二;在烟花表演中结合木偶表演,在其他烟花表演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在泰顺称之为琼花木偶。艺人将戏曲人物、神话人物等木偶造型混于烟花之中燃放,在烟花的带动下,焰光中木偶凌空飞舞、五彩纷呈、栩栩如生。它往往在庙会、祭祀、民间节日等活动中表演。
泰顺药发木偶是宝贵的民间文化遗产,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学术价值和欣赏价值两方面。它已承传不断几百年,为我国木偶戏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实证。
经过长期发展,药发木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将木偶与火药结合制成药发木偶,是一种具有独特观赏价值的民间技艺;二是药发木偶主要在民间各大节日或其他民俗活动中演出,所以对其他民俗活动具有依存性;三是泰顺的药发木偶艺人至今还用传统的方法提炼药发木偶的必备材料--硝;四是演出内容既有《西游记》等我国各地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剧目,也有流传于本地的一些剧目。
木偶戏古称“傀儡戏”、“傀儡子”,是由艺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种戏曲形式。中国的木偶戏兴起于汉代,至唐代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能用木偶演出歌舞戏。宋代是我国木偶戏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木偶的制作工艺和操纵技艺进一步成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明代木偶戏已流行全国各地,经济发达的南方各省区木偶戏更为繁荣,故有“南方好傀儡”之说。清代以后木偶戏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流行范围广,而且演出的声腔也日益增多。就演出形式而言,可概括为提线木偶、杖头木偶、布袋木偶、铁枝木偶、药发木偶五种。
木偶艺术精美绝伦,令人叹为观止。除了艺人的精彩表演外,完美的偶人造型艺术和操作装备也是吸引广大观众的一个重要方面。
但由于许多民俗的淡化、娱乐形式的改变和公共安全的考虑,药发木偶赖以生存的空间逐步缩小,加之其工艺复杂、精细,现阶段已少有新人传承。药发木偶制作艺人都年事已高,这一宝贵的传统戏曲形式已到了濒临消亡的境地,亟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