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嫁女儿回娘家的风俗


回娘家作为一种古老的汉族民俗文化,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门,称为“归宁”、“三朝回门”、“头转客”,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除此之外每年正月初二、初三,中国各地汉族同胞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俗称迎婿日。

回娘家,在中国北方又称走娘家。是一种很有特色的汉族岁时风俗。每年正月初二、初三,中国各地汉族同胞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俗称迎婿日。

回家时要携带礼品,名为带手或伴手。必备办一大袋的饼干、糖果,由母亲分送邻里乡亲,一如过年的情景。如果家中有多个女儿的,而这些女儿又不在同一天归来,那么,就要来一个分一次,礼物颇薄,四块饼干而已。然而,它反映的情意却甚浓,真正的是“礼轻情意重”,它表达了姑娘对乡亲的切切思念。姑娘回到家中,若家中有侄儿,当姑母的必须再掏腰包,尽管在初一日给压岁钱时已经送了,可这一次意义不同。

这一天出嫁的女儿回娘家探访乃至小住。因为女儿在出嫁后,在婆家要操持家务,伺候公婆,还有应付各种妯娌、姑嫂关系,甚是辛苦,所以娘家会赶在节庆时接女儿回家来住几天,名为探亲,实则休息。却表达了汉族劳动人民普遍希望辞旧迎新,迎接新一年的美好生活的传统心理。它反映的情意却甚浓,真正的是“礼轻情意重”,姑娘对乡亲的切切的思念。

各地出嫁女儿回娘家习俗

一、陕北

陕北一带有六月六回娘家的习俗,传说是为了联络姻亲间的感情,届时娘家要请闺女、女婿回门团聚。河南也有此俗,不过,是与收麦打场的季节相联系的。俗谣云:“收了麦,打罢场,谁家的闺女不看娘。要是闺女不把娘来看,不死公公就死婆母娘。”

二、潮汕地区

潮俗新媳妇回娘家叫“返厝”,古称“归宁”,连续三次,故有“头返厝”(婚后三天)、“二返厝”(婚后十二天)、“三返厝”(婚后满月)之说。头返厝有三日回的,也有十二日回或满月回的。头返厝一般不能在娘家过夜,吃过午饭后至娘家炊烟之前就得返回。

二返厝可住一两天(潮安一地二返厝也不能过夜)。三返厝可住十天半月,只要与夫家商量好就行。头二次返厝,一般都要事先商量好,由新娘的兄弟来带回。第三次返厝,通常由新娘自己己回或由新郎相伴回。新郎第一次拜谒岳父母,要备带三性大礼。岳父母要让女婿“食甜卵(鸡蛋)”,并没酒席款待。女婿用完餐后当日回程,留妻子住娘家,按约定日子接新娘回去或由新娘的兄弟送回。不过,礼俗大多简化。新郎亲迎新娘过门后,即刻偕同新娘“返厝”,然后再出门兜一下后,再到新城“二返厝”,婚后回娘家就一切如常了。

“食甜卵”之俗源于一个美丽故事:昔时一李姓老婆婆,有女成年,经媒人说合,出嫁张生。几年未育,婆婆听知女儿夫妻意见分歧,长期分居,实非生理问题,为盼望早日抱得外孙,设法请女婿到家来,煮甜卵敬之。告知女婿甜卵是甜蜜圆满,家能甜蜜圆满则兴,夫妻甜蜜圆满则能生育孩子的道理。婿悟,从此夫妻相敬如宾。翌年得子,婿欢天喜地到岳家报喜。自此,后人以煮甜卵敬新女婿,历代便沿袭下来。

三、山西

初二日,山西大多数地区开始走亲戚。晋北和晋中多在初二回娘家,晋南多在初三。民谚有“正月初二路上看,尽是小生和小旦”。

大同一带则有正月初一接待女婿的习俗。晋南的新绛,初二是娘家去看望出嫁的闺女的日子,去时抬着食箩,担上食盒。一箩油食,一箩馍,礼品很重,尤其第一年,花样齐全,相当排场,一般是让外人欣赏、赞扬的。婆家取礼极轻,如果没有公婆就不取油饼,有则取。油饼表示敬老。回礼一般也是回馍,故有民谚道“河东人情薄,总是馍换馍”。

山西万荣农村视初二为鬼节,民国《万荣县志》载:“二日,新丧之家,亲戚咸来烧纸,女家特送锞串悬门首,邻里皆送锞纸,名曰‘首节’。”有的人家因不忍搅扰对新丧亲人的思念之情而停止拜年:“二日午前,新丧家门前插纸幡,曰‘过二节’。乡党俱送纸锞,己制止。是日,不拜节。”今万荣县人初二仍不出门拜节而在家祭祀。晋中祁县也有出嫁女子初二祭去世父母之习,故不能在这天回娘家拜年。初三是看舅的日子,甥男甥女或单独去,或和父母一同去舅家看望姥姥和舅父母。

四、河南

河南一带,因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

五、山东

山东的风俗是初二回娘家。按照传统习俗,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是一件很郑重的事。女儿女婿要提前备下糕点、水果、烟酒等几样拿得出手的礼品。娘家要摆两三桌丰盛的宴席款待女婿,每桌都是八个碟子四个碗。

六、梅州

梅州客家人,年初二起,妇人“转外家”(回娘家),探望父母、兄弟。凡在上一年新婚的,夫妻同到岳父母家拜见岳父母及长辈,称为“新姑丈上门”。 到了第二年以后都要一直延续下去。

七、赤峰

赤峰有这样的习俗,出嫁的闺女回娘家,婚后第三天(算上结婚那天)回门(不过夜,当天返回),同丈夫一起回,要带礼品。住家(住娘家,一般带孩子,不带丈夫,丈夫可以送到娘家)要避开几个重要的日子:过年那天(腊月三十或二十九)、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八月十五等。人们的解释不免有迷信的,但主要是为了限制不让住得时间太长,住时间太长,一是误婆家的事,二是误娘家的事,已出嫁的闺女是客人了,不免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