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八月十五不仅是桂阳人民合家团圆的日子,同时也是桂阳人民缅怀先祖尽情狂欢的金瓜龙节。
桂阳县地处湖南省郴州市西南面,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千年古郡,文化名县。自古以来桂阳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了大量珍贵的文化资源。
桂阳县浩塘乡菖蒲村民间民俗文化活动金瓜龙(本地人称南瓜为金瓜),起源于南宋宝祐年间(公元1253年)至今已有755年的历史。据周氏宗谱载,先祖高伯公自江西鹅径丘迁入楚南桂阳郡后,在离浩塘乡古墟场约公里一处风景秀丽,地势平坦,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开基立宅,世世代代在此繁衍生息,过着农耕细作,安逸自由的平民生活。由于此处是山野荒地,野兽出没无常,所种庄稼屡遭破坏,村民连年颗粒无收,苦不堪言。为了防止野兽对庄稼的破坏和村民人身安全的威胁,初时,高伯公组织村民举着火把到田间,地头,村头,村尾各处游走,一边吆喝,一边舞动着火把,意欲驱赶野兽。此法沿用了数年,但效果不甚理想,虽然村民和农作物得到了暂时的保护,但村民经受不了长年熬夜的折磨,高柏公从平素的生活中通过细心的观察,发现了金瓜藤的生长特性。于是组织村民在所有庄稼地及村庄周边全部插上了金瓜秧,庄稼成熟时,金瓜藤蔓也将成熟的庄稼和整个村庄严实的包围起来,并结有密密麻麻大小不等的仔金瓜。村民每晚只需将点燃的香插在金瓜上,无需举火呐喊,各处游走了。插满香的仔金瓜,在成熟庄稼的周围,形成了一道延绵数十里的香火墙,有效的保护了村民的农耕果实和村民的人身安全。从此,这种方法沿用了数百年。
浩塘乡菖蒲村民间民俗文化金瓜龙,起初纯属一种自我保护的活动。其形成内容非常古朴,又与民众生活紧密相连。它来源于纯朴的民间生活,是典型的平民原始型民间文化,随着藤蔓保护丰收的延续和时间的推移,人们从插满香火的仔金瓜中得到一种启迪,进而慢慢变成一种民间民俗文化——金瓜龙舞,成为浩塘周氏族门纪念性活动。
为了缅怀先祖的功绩,每年农历八月十五这天,菖蒲村民将其定为纪念先祖除魔降妖,保民护丰,舞动金瓜龙的日子。白天各家各户到自家的地里摘来碗口大小的嫩金瓜,为晚上纪念活动的开始做着各项准备。戌时(晚7-9)村民自发地在村口的大坪上点燃篝火,随着一声长鸣的牛角号声纪念活动开始。人们身着彩服,脸抹锅底灰,手拉着手一圈又一圈地围着篝火跳着原始的驱魔舞,伴随着一声声短促而铿锵有力的豪吼,又一次地拉开了沿袭了数百年纪念先祖伟绩的帷幕。随着牛角号的再次吹响,人们有序的围火占香,将点燃的香插在自带的金瓜上。村民手举着金瓜,一个接着一个,保持着一定的间距,人数不限,男女勿论,老少皆可,跟着龙头,听着指挥,大家一起有序地舞动,游走于田间、地头及村庄四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古式硝铳不时发出震耳的轰响,一时间古老的山村呈现出一派热闹非凡的景象。千人长龙,随着人们有序的舞动,如同蛟龙翻滚,火龙腾跃,其型栩栩如生,令观者惊奇不已赞不绝口。尤其是夜间远处眺望,宛如一条香火巨龙横卧田间,甚是壮观。
整个活动时间以一炷香为限,待香火燃尽,人们手举金瓜龙,跪地仰天,齐声呐喊,预告上天,数百年来子民勿忘缅怀先祖之伟绩。活动结束后,人们随着长龙回到篝火旁,仰天膜拜,这便意味着一年一度的金瓜龙节圆满结束。
此项活动数百年来从未中断,就连“十年浩劫”也未能动摇村民对这一古朴民间民俗文化的活动热情。
从一个看似简单的农耕事例,进而演变成大规模的民俗文化活动,经历了一个漫长历史演变过程,是菖蒲村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经历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创造而形成的。数百年来人们通过提炼、加工将其升华为一种民间文化艺术,成为世上龙身最长,舞龙人数最多,表现形式最奇特的一条香火巨龙,这是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绝妙结合的佳作,是人们数百年来智慧的结晶,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现实的艺术魅力,造就了“金瓜香火巨龙”的独特性。
菖蒲村民间文化金瓜龙,作为一种独特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艺术魅力以及社会价值。可这样一种独具魅力的民间文化在传承过程中,同样要遭遇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考验。
由于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菖蒲村民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许多青壮年人走出了家门,加入到了现代经济建设的行列,加之受外来文化的冲击,年轻一代对这一古老习俗失去了兴趣,更多地迷恋的是现代文化的娱乐方式。2007年桂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桂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我县千百年来形成的民间文化给予了有计划,有步骤的保护。香火龙也因此发扬光大,走出家门,走向更广阔的舞台,成为世人瞩目的宝贵民间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