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全国交通安全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11年,公安部决定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2年12月2日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
2012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京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养成与汽车社会相适应的交通行为规范和交通文明习惯,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因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要求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开展宣讲。
意义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