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贾理》 苗族古代的百科全书


《苗族贾理》是一部文化内涵十分厚重而又濒临失传的苗族古代经典,在贵州省黔东南等地世代口头流传。它集苗族古代文学、史学、哲学、法学、语言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等于一身,被誉为苗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圣经”和“法典”,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说《苗族贾理》的雏形产生于苗族原始社会父系氏族时期,其早期版本随着苗族先人大迁徙到贵州,散布在今丹寨、麻江、凯里、雷山、黄平等县市,大概在清雍正时期形成了各地流传至今的版本。

在苗语中,“贾”具有“讲、说、论、辩”等含义。《苗族贾理》即通过对一个个故事、事件具体而平实的叙述,寓褒贬于其中,让人们领悟苗族最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文化观,树立评判功罪是非与美丑善恶的依据和准则,从而构建了一套基本准则,在苗族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乾隆皇帝在张广泗关于贵州六厅“苗疆事宜”的奏折曾这样批道:“苗民风俗与内地百姓迥别,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不必绳以官法。”这里所说的“苗例”,就是苗族的“贾理”,足见其重要影响。

《苗族贾理》作为一部口传经典,有固定的、传统的篇章框架,分为“支”(苗语直译,相当于汉语的部、篇)、“串”或“朵”(苗语直译,相当于汉语的章、节)。过去的大贾师(精通《苗族贾理》的人)都能诵唱这些传统的篇章。《苗族贾理》的精妙还在于它朴实的语句中往往隐含着哲理,例如说到人与自然时的“共生才繁荣,共存才美好”,说到个人修养时的“弹墨线才造成屋,懂贾理才做成人”,说到要宽容别人时的“气生气有消,水涨水有落”,说到婚姻伦理时的“勿牧两条牛,勿敲两个鼓,勿吃两箩粑”等,无不给人以教育和启迪。

《苗族贾理》是口头传承,有办班传授、家庭传承和拜师学习三种,传授的仪式庄严而特别。

《苗族贾理》是口头传承,具体的传承形式主要有办班传授、家庭传承和拜师学习三种。但无论是哪一种传承形式,在开始时都要有一个仪式。传统的传授时间一般选在苗历虎月或兔月(农历正月或二月)的月初至十五期间举行,祈望像月亮由缺至圆、逐夜更明亮那样,愈学心思愈明、懂理愈多。另外规定传授地点须在室内,女性不参加传授学习。

传授的仪式庄严而特别。开授时要选择吉日举行敬祭定拉神仪式。定拉是苗族传统观念中万物万业万艺之神,传说《苗族贾理》是定拉等神首创的。仪式开始前,要给每人制备一套1尺2寸长的竹签,称为“贾签”或“理片”,然后以酒、米、公鸭(有的地方用公鸡)等敬神后,即可开授。贾师以一领众随的方法逐句教唱。在学习中,每人面前放着那套“贾签”,每唱一句就拿起一支,唱完一句就放下一支,如此反复循环。室中备有米酒,供学习过程中饮用。在当代,各地传承习俗的细节也有所差异。

在苗族人的观念中,习得《苗族贾理》的人要有公益心,乐于义务服务群众,除了可吃一餐饭或收受一点儿传统小礼物外,不能再要什么报酬。人们常听到因懂《苗族贾理》而留下名声的,却从未听到因懂《苗族贾理》为民众服务而发财的。

丹寨县五一村解放初曾有十多位贾师,如今仅有一人稍懂且后继无人。

据悉,如今结构完整的《苗族贾理》主要流传于丹寨县境内。清末至解放初期,全县境内学习、传授、应用《苗族贾理》的风气仍相当浓厚,人们以懂得贾理、遵从贾理为荣,其传承风气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