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现代舞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是很困难的,它是一种融于时代潮流的表现型态,每个编舞家都不断地透过自己的身体实验与摸索,为『现代舞』寻找答案,不断地寻找新的题材、新的方法,表现自己的想法。
现代舞是二十世纪的产物,又称为当代舞蹈。它的发生并非哪个人或是哪件事一蹴即就,而是随着时代思潮下逐渐发展产生的舞蹈,二十世纪初整个欧美盛行着「体育文化运动」风,追求一种自然的动作型态,当时法国的德沙特
(Francois Delsarte 1811-1871)以及达克罗兹(Emile Jacques-Dalcraze 1865-1950)的理论,可以说是现代舞思潮的引发点。
德沙特将人体的动作表情分成三种,头代表理智、躯体表示情感、四肢表示欲望,他教导学生如何控制身体动作、如何运用不同的姿势表现情绪变化;而达克罗兹则利用动作来刺激学生对音乐的敏感度,将韵律转换到动作中,无论是德沙特的动作情绪,或是达克罗兹的「律动」理论对于后来欧美现代舞的先驱都具有很深的启发作用。
而后,像是运用灯光制造舞台视觉效果的洛依‧富勒,全然否定芭蕾传统美学的伊莎朵拉‧邓肯,钟情东方文化的丹尼萧恩舞团、强调表现个人经验的鲁道夫‧拉邦,在舞蹈家各自不同的主张努力之下,现代舞的发展更加扩大,玛莎˙葛兰姆(Martha)所建立强调运用腹背伸缩的技巧,以及控制时间的理念,更对舞蹈界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