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波助澜酒作俑——宗教结社及民间信仰与酒_酒礼习俗


推波助澜酒作俑——宗教结社及民间信仰与酒_酒礼习俗_

  民间秘密结社与宗教,它们对酒的态度截然不同,或者喜欢酒、利用酒、视酒为圣物,或者视酒为敌,以酒为禁忌。民间信仰也一样,对酒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

  秘密结社是社会下层群众中全凭兄弟义气而联结起来的、非公开的、非政府允许认可的非法结社。它的成员多半是江湖上、绿林间好勇善斗之士或赤贫穷汉。他们所崇拜的不是什么神灵,而是历史上的英雄人物,如刘备、关羽、张飞、瓦岗寨英雄、岳飞、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等。他们的行径可能是正义的,劫富济贫,策动起义;也可能是对社会起危害作用的,啸聚山林或散处都市中,形成流氓集团,坑蒙拐骗,包娟聚赌,欺行霸市,杀人越货。这是一股较盲动的社会力量。

  这种结社之风起源很早,有历史可考的可以上溯到两汉的赤眉、铜马以及黄巾等。自此之后,这种结社可说是无时无之,无地无之。清初出现的天地会及而后由它们所派生的许多组织,如洪门(红帮)、三合会、哥老会、袍哥、汉留、致公党。还有与天地会同时出现而长期并存的安庆道友会及而后由它所派生的许多组织,如青帮(清帮)和青帮系统的各种会、社。这些组织团体都可统称为民间秘密结社。

  秘密结社的最佳人选是能有一身武艺,勇敢大胆,能打架、扛刑的人。入伙之后要遵守戒律、帮规。这些戒律、帮规规定得十分严格,对违法乱纪者的处分也十分严厉,毫不容情。这种结社的组织并不松散,有总的领导机构,也有地区首脑,它们之间虽不见得有什么隶属关系,但横向的联系还是不少的。

  这类结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酒在他们之中是不可少或缺的“圣物”。他们在拜盟时要酒,誓师出发前要酒,胜利后的庆功要酒,一些节日、庆典也要酒,可以想象酒在这类组织中的需要量有多大。水泊粱山有“掌管监造供应一切酒醋”的专门技术人员“笑面虎朱富”。酒的性质是能助兴壮胆,使人激动,抑制其正常意识而表现为狂躁,这就正好符合那些“义士”们在上述那些场合的需求表现形式。

  在拜盟入伙时要举行一些类似宗教洗礼的仪式,常是在关帝庙、岳飞庙或其他较大场所摆设“香案”:供上牌位或供上祖师像,香案上摆上香炉、蜡台,上好各样供品。举行仪式时要朗读经文誓词、诗歌,师父、引师、保师及本人要立愿等。其中一项重要礼节是“歃血为盟”,这是一个饮酒的仪式,过程是先用一只已经作为牺牲放在香案上的祭献过的雄鸡(一般是白色),再经过一番祝圣的仪式,即朗读一些咒语、歌词,再把鸡头割下来,把血滴在一个盛满酒的盆里,这个仪式叫做“斩凤凰”。鸡血与酒混合后,让要入伙结拜的新成员以及参与仪式的人员一起饮用。也有不用“斩凤凰”的.而是让新入伙结拜的成员及在场有关人员用针把左手中指肚刺破,把各人的血都滴在一个盛满酒的盆里,酒血混合后大家饮用,以表示他们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师弟(爷们)或兄弟(哥们),今后就可同心同德、患难与共了。

  酒宴是结社中经常举行的。像“歃血为盟”那种饮酒尽管意义重大,但毕竟是一种严肃的礼节,不能放量多饮,在经过这种礼节后还要大摆酒宴。这要看条件,排场大的常是一摆几十桌、上百桌,在这种酒宴上一般都要尽情尽量喝得烂醉,显得结社关系融洽,情深义重。

  也有的结社在入伙仪式上并没有歃血饮酒的场面,或是只喝鸡血而不混以酒,如青帮就是这样。在青帮摆香堂收徒弟时仪节特别繁缛,可就是没有饮血酒这一项,这是因为青帮以自己是佛教临济宗的一支相标榜(其实,这不过是某代青帮头子为显示其根基深厚,而硬拉上几辈佛教祖师当做青帮的祖师,实际上青帮与佛教是没有关系的),佛教是戒酒除荤的,所以在香堂里举行人帮仪式时不能饮酒。但是仪式过后离开香堂照样大摆酒宴,豪饮、狂饮。

  社团在进行一些行动之前也要举行仪式,大摆酒宴,如要誓师举事,要出发作案,要投案、顶案、抽上“死签”去赴死,违犯帮规处以极刑或自裁等。这是一种肃穆、庄重的酒宴,因为这是生死攸关的行动之前的聚会。酒在这种场合更为重要,不醉也要醉.最好是醉到使自己失去知觉或趋于催眠状态,因为这多半是生死攸关的聚餐。

  庆功会、封赠会、分赃会、迎送会、喜寿事、节日庆典则又是另一种欢快性质的宴会,当然更少不了酒。这类宴会的排场有时大得惊人,佳肴如山,美酒如泉,可称富比王侯。但这项花销并非属于帮内开支,而是由参与徒众分担,其中不免有腰缠万贯的人物,则更是不惜一掷千金。也有时是由于给某个富豪办了什么事情,而对他进行的一种要挟、勒索,当然也可能这这位富豪主动地摆宴以示答谢或奉请。另一种情形是有的帮内首领人物惯于利用机会“飞帖打网”,因为一次宴会之后往往获利不菲,所以会出现某个帮会头子一年过两次生日的事。有时则是给太太们、老太太们过生日,纳妾、娶媳、得子得孙,则更是最好的借口。这就说明了酒筵在下层社会结社中,就是这些结社中的分子所追求的目标。请看下面所列三合会的一首组字诗:

  人王腰际两堆沙,东门头上草生花。

  丝线穿针十一口,羊羔美酒是我家。

  这四句诗分别是“金”“兰”“结”“义”四个字的谜句。

  酒在结社内还有一种妙用,即他们的分子在江湖闯荡时,随时都要以酒为彼此勾通的标志,有时还要结合着一些隐语,即所谓“切口”“令子”“春典”之类,以及用酒杯摆成各种“阵式”等方式来识别彼此的“帮头”“辈分”“师承”等,对答上来就是一家人,到处给予方便,全包吃住、盘缠,有事相助,有难同当;对答不上来就不是一家人——“空子”,就会处处不便。可以说酒在这种社会下层结构中的重要性比普通社会要大,而且用场广。一个人了帮的人,一般说不只是武艺高强,胆大包天,还要能饮酒。不能饮酒,遇到盛大酒宴场合有人敬酒,被敬者如推辞不饮,或是借口信什么禁酒的教而谢绝,那就会被人藐视,不能与人成为知己朋友,甚至会被驱逐出帮。

  下面举几则帮内“切口”“令子”“春典”中有关酒的例子,以示酒在社会下层结构中的作用。如要识别交往中的对方是否为自家人,需要有一系列的问答,其中很多是他们自己创造的特殊词语:三合会称酒杯为“莲米”,洪门称酒杯为“闵儿”,红帮称饮酒为“受玉子”,哥老会称酒为“红花雨”等。洪门兄弟给人斟酒时要念:“手拿金壶把酒斟,兄弟仁义早有闻,今朝请放宽宏量,多饮一杯喜洋洋。”接酒的人则要答:“手拿金杯圆又圆,仁兄得意在桃园.弟兄徐州遭失败,古城相会又团圆。”三合会在盘问对方时有这样的问答:“请问(梁山)关卡酒店何人镇守?”答:“山下镇守酒店英雄:东方酒店母夜叉孙二娘,南方酒店一丈青扈三娘,西方酒店双尾蝎解珍、两头蛇解宝,北方酒店旱地忽律朱贵、笑面虎朱富。”如此等等。

  像这类规定,各个结社都不相同,但性质都是一样的,也可以彼此借鉴,总不外乎是显示以酒作为他们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各个结社都有严格的戒律,如什么“十戒”“十禁”“十恶”“十条”“十刑”“二十一则”“三十六誓”等。但这不包括青帮,因为他们是以佛门自居的,所以在他们的“帮规十戒”中就有严禁酒后滋事的规定,叫做“十戒烟酒骂人”。其余的结社组织都没有禁酒的规定。

  民间秘密宗教是指非正规的公开的宗教,在民间秘密流传着的各种宗教。民间秘密宗教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古代的宗教性活动,如巫觋之类,后来又与先秦的老庄哲学体系合流,经过秦汉方±之流的利用发展,东汉末期出现了最早的秘密宗教天师道、太平道。它们的一支后来吸收佛教的一些成分而发展为道教,而一些支派则依旧在民间秘密流传。

  唐武后时,摩尼教传人中国,它对秘密宗教以后的发展影响更大。会昌三年(843年)摩尼教遭禁后,大部分组织合于民间秘密宗教,最后定型为一套新型的、杂糅儒、佛、道、摩的教义和新型组织体系的秘密宗教,就是白莲教。

  白莲教定型之后发展很快,自元代一直在盛传,并不时发动起义,最后酿成元末农民大起义,掀翻了元朝。明代从开国之初即严厉禁止白莲教,这种措施促使一些白莲教支派,趋附上层社会取得合法或半合法地位,而多数支派仍旧留在民间与广大农民群众结合在一起,继续作为策动农民起义的组织力量。清代对白莲教也一直采取镇压政策,但白莲教的传播一直没有停止,直迄民国时期为止。

  应该特别提出的是,明初出于白莲教的遭禁,一些白莲教支派改造自己,以图迎合统治者,于是出现了一个白莲教的最早也是最大的变体,就是成化、正德年间山东莱州府即墨县罗清所创的无为教,又称罗祖教、罗教。罗清精明强千,他继承了白莲教的一整套思想体系而又有所发展。他把无为教的教义写成五部经卷,世称“罗祖五部经”或“五部六册”(其中之一的《破邪显正钥匙卷》分上、下两册)。无为教罗祖五部经影响了几乎所有明清时代的民间秘密宗教,不论它们起个什么名字,在什么地方,由谁当开山祖师,都离不开无为教和罗祖五部经。就是说他们都尊罗清为祖师,罗祖五经成了他们的“圣经”。例如明隆庆间创兴的西大乘教,也仿照罗祖五部经写了“红阳五部六册”,其他教派虽然不一定写足了五部六册之数,也大体是阐述罗祖五部经的内容,而且他们多数都把罗清编入其白定的“道统”之中,作为第几代祖师。

  在罗祖五部经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教义和修持法则,即继承了佛教净土宗、白莲宗的专念佛号,修持五戒、不茹荤酒,如此即能往生净土说。这种说教在五部经中不仅有专品演述,而且随处可见。如在五部经之一的《叹世无为卷·慈悲水忏品》第三中就说:

  “参大道,明真性,十方照彻;永无生,永无死,永无轮回。得大道,无慈悲,痴呆大胆;食酒肉,挡住人,不得来参。……食酒肉,引饮人,入了生死;背佛愿,截住法,挡住人天。三千佛,恼怒了,惊天动地;把你家,宗和祖,送在刀山。……食常斋,引领人,永堕沉沦。”

  又如在《正信除疑无修正自在宝卷》《经旨》中说:

  “有一等愚痴迷种,说迷人饮酒吃肉,不参道,也得归家。迷人终日,走着生死之路,不知安身立命,又不知净土家乡,他怎么便得归家?”

  又在同经《饮酒退道杀牲品》第七中说:

  “颂曰:‘智者当识破,酒过三十六,君子无所争,好条快活路。为人不戒杀,生死如推磨。’呀,不司真常道,三涂无所躲。颂曰:‘酒为狂药坏良能,丧命倾家众祸根。李白贪杯亡幼体,渊明罢酒养天真。世人好饮人心乱,僧道贪杯道眼盲。觑破无明三十六,阴司地狱放光明。’”

  又在同经《不当重义品》第二十二中说:

  “又有一等人,吃酒吃肉,指称师得,外边哄人,假称师傅徒弟,说法度人,哄得钱物买酒买肉吃,有朝一日拿住你,休怪,休怪。”

  这是无为教关于戒酒的权威性理论,以后由无为教派生的支派大半都是戒酒除荤的,对于这套理论都是奉行不替的。再举一例,万历年间兴起的红阳教,是无为教的嫡传支派,祖师韩太湖法号“飘高祖”,也曾仿照“罗祖五部经”写成“红阳五部六册”,其中关于戒酒的教义基本上是因袭罗祖五部经的,如在他们的五部经之一的《红阳叹世经》中,就举出很多古人因贪酒误事的例子以警戒信徒:

  “李白醉写黑(吓)蛮书,朝廷展唾污龙衣,杨妃捧砚鳖尿污,力士脱靴挟旧仇。君王面前贪恋酒,水底捞月不见踪。再把李白推在后,又说平王恋酒杯,酒醉收了吴祥女,偶然酒醒悔不及。平王恋酒失大事,晋王贪酒丧亲人。……哪个贪酒得长久,酒醉迷人不认亲。”

  清初由羊来如创兴的在理教,教派的教义十分简单,主要是大戒烟酒,其中孝敬父母、和睦乡里等大戒条都不过是陪衬。戒烟起初就是指戒除吸食自明末从南洋传进来的烟草(旱烟)的嗜好,后来扩大到吸鸦片烟;戒酒则是一贯的传统。羊来如和罗清是同乡,也是山东莱州府即墨县人,他所创的在理教也是无为教的嫡传,教内往往也自称为无为教。在理教清初从天津开始建立,大盛于嘉庆以后。创兴之后不胫而走,发展极快,这是由于它投合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直到民国年间仍然不衰,以至变为公开的宗教,在政府立案,承认它是合法宗教,并成立了全国性的领导机关“中华理教联合会”。

  在理教的信徒严守不吸烟、不喝酒的戒条,在入教仪式上传道师就谆谆教导,“归理”(入教)之后就不许再“开理”(背教),否则必有大难临头。因此在理教的信徒的人,如果向对方让烟让酒,对方只要答以“有理儿”,这个人立刻就要说“有罪,有罪”,不再让对方。一位信徒答以“有理儿”,跑堂的不但要告罪,而且要告诉厨房,所有的菜肴连料酒都不许放。说也奇怪,在理教的教规并不是那么严厉,当真“开理”了,也不会被教内加以什么惩罚。但是“归理”的人都绝少有“开理”的,而且不仅终身信守,连他们的下一代也多半从小就要“归童子理”。

  当然在理教的“当家”(传道师)们,也会经常在“公所”(佛堂)里向信徒们宣讲烟酒之害,有的公所还印些宣传品,有几个大都市的公所条件较好,信徒也多,他们还出些期刊。兹引他们的一种讲道的书籍《悟道录》中“酒能乱性说”的一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以说明在理教戒酒的理论: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吕祖曰:“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俱在里边藏。有人跳出墙外,便是长生不老方。”此皆教人不可贪酒而坏正事也。盖因酒为四害之首,一醉于酒,酒醉性迷,色心由此而起,财念由此而生,气性由此而发。色财与气皆因酒起,丧德败行,亦因于酒。甚至任性乱行,蹈于水火而不知,陷于刀兵而不晓。古来多少聪明良才英雄豪杰,往往皆遭此难,自丧性命。亦有性格善良,自能把持,贪酒而不致乱,色财与气不能染者,虽然不乱不染,神昏气促,湿热熏蒸,津液涸而气血伤,无益有损。故佛家以酒为首戒,盖因为害最大也。

  但是,晚清时期除了在理教对于烟酒尚能恪守规戒外,其他由无为教派生的各种民间秘密宗教,对于戒酒除荤能奉行不渝的只占一部分。有的索性放纵起来,有的略为通融,为不准饮白酒、烈性酒,而可以饮啤酒,不能吃荤,而可以吃鸡蛋,喝牛奶。至于那些放纵的民间宗教,有的在节日、盛典时往往推杯换盅,酩酊大醉,甚至醉酒滋事。如红阳教(或称混元门),由清水教(或称一炷香、清茶门)转化成的天地门,道教的一支(流传在民间的)名叫太上门(或称老君门)的,这三种教门在华北各地特别流行,原来都是戒酒的,后来也放纵起来,不再戒持了。

  民间信仰主要是地方上、行业中不入国家礼典的一些神灵崇拜,所谓“淫祀”。有例外,但不多,如关帝即是。论其性质,有的像佛,有的像道,但又非佛非道,如酒神即是。有的本属佛教、道教,但民间信仰化了,它们离开了寺观,走入家庭,在桌案上设上一个神龛,或在村头、巷尾盖上一座小庙,如观音即是。对它们顶礼膜拜的人们不能说他们就是佛教徒、道教徒,只能说他们是民间自由信仰者。还有就是所谓“师巫邪术、扶鸾褥圣”者流,师巫就是巫婆神汉,他们的“邪术”就是顶神、附体、风水之类以及一些婚丧、岁时风俗等,也可算做民间信仰的一个方面,不过那就是广义的了。

  民间信仰不是宗教,也不是结社,但是有一部分宗教性,也有的有一种无形的结社形式。民间信仰中与酒的关系并不那么突出,既不视酒为圣物,也不那么严格排斥。民间信仰中与酒关系最直接的是“酒神”,它是烧锅驼机(酗酒厂)和酒店所敬的行业神。酒神是哪家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杜康,一种说法是仪狄。历史上还有“尧酒千盅”的说法,则酿酒已始于尧的时代。但《黄帝内经》上也有关于酒的记载,酿酒又应始于黄帝(尽管《黄帝内经》成于汉)。更有甚者,由于天上有个“酒星”,则认为酒的出现应是与天地共生的了。其实这些都是牵强附会,认不得真。酒是人类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似乎应有神管理,到底是谁?由杜康、仪狄做代表,当然也无不可。

  酒神是什么形象,不像弥勒佛、观音、关公……有个固定的模式,而是完全随雕塑者的意,不外是个慈眉善目、五绺胡须、带官帽的老人,倒是民间的“纸马”有其特点,绘制者故意在酒神的两颊涂上红色,可能是表示酒醉的样子。不过这种神马不多见,因为不如灶王马、财神马等畅销。

  酒在民间信仰里用场是很多的,只要是祭告、祈禳的场面,不论是天地神灵,风雨冰雹,疾病灾害,祖先家宅……都少不了以酒为祭品(禁酒的信仰者除外),这是因为酒和烧香、焚表、烧纸钱一样,都是化掉,而且是上升,这意味着上达天庭,祈祷者的意愿被神接受了。

  在民间信仰中对酒又有着不同的态度,一般说劝戒饮酒还是占多数的。在一般劝善书里常见有陈述饮酒之害的文字。兹举一例,《觉悟选新》卷四《戒酒色财气歌》:

  “酒、酒、酒,千般莫友,穿肠毒药,害人之物,不可多有。勿过贪兮勿出丑,交朋呼友,同堂吃酒,我一盏,尔一杯,呼拳对手。先未醉尚欢谈,醉后不知朋与友。为败家之亡人,为丧国之罪首。戒之哉,莫贪此酒。

  花、花、花,世上荣耀莫夸,半世精神有限,酒色财气莫加。一生除此四字,修行别有一家。酒乃伤肠乱性,沉醉胡作非他。”

  这本《觉悟选新》出自一家鸾坛,是仙佛降坛时的坛训汇编。大约不晚于清代中叶,民间建立鸾坛之风甚炽,有的是独立的,定期开坛为人决疑治病,或宣讲劝善。有的就进入了民间宗教组织作为通神的一列,同书卷八就有一篇与之矛盾的坛训,即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李太白翁降坛时的诗句:

  太元体就行立机,白洁清香酒满卮。

  大醉一壶诗百首,仙缘欲结快修为。

  登云游赏到鸾台,饮酒吟诗雅兴开。

  俗语粗词聊伴醉,诸生莫羡我高才。

  这似乎就是引人赞美酒了。再举一例,同样是一部坛训的汇编,名为《救劫慈航》二编。其中《辛酉六月十八日辰刻道济佛祖示》(辛酉指1921年):

  佛氏本性坚,儒家也参研,道德由此作梯阶,盍兴乎来!持身治世纪善言,酒兴豪,多感慨,少檀板,缺知音,胡乱信口儿歌言。诸生莫猜疑,吾且饮水一回。

  《壬戊三月十五日卯刻道济佛祖词》(壬戊为1922年):

  今日黎明鸾降海宁觉先坛,且饮斗酒,临鸾再示。酒后狂吟感叹诗,群生行善要及时。……

  这几段坛训也都是可以饮酒的,以至“以身作则”地一饮斗酒,还说喝醉了酒可以遮住佛面任意施为。我们还可想象,当时鸾坛的供桌上不定要摆上多少酒,至少要够济公一饮一斗的量吧!

  但是又有一篇坛训,对酒的态度又与上引几段不同,就是《辛酉十一月初一日寅刻张桓侯示》:

  华筵盛开,列圣降台,吾今临鸾,知尔准备,快斟酒来。吾有事他往,各赐酒一杯,能豪饮者,具疏呈上。……兹因生等态度诚敬,不能不忠告导之。酒宽愁肠百不醉,深悔当年失察戒。世人胡人不从学,莫效徐州吾酣眠。酒乃乱心须当戒。时哉珍珠米又贵。误事误时究何益,适中适度血和谐,毋效李白饮千杯,上古至今一青莲。

  这段坛训颇有代表性,它说明了民间信仰中对酒的基本态度:又劝人戒酒,又鼓动人饮酒。像《觉悟选新》《救劫慈航》这类劝善书或坛训汇编,清代晚期及民国年间坊肆间到处出售,专门印制善书的“善书局”“刻经处”,一般“刻字铺”“印刷所”莫不竞相刊行,其数量之多无法统计,其中对酒的态度大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