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
1989年1月10~20日。
2.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3.主持单位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4.评酒办法
(1)按基层申报的产品香型、酒度、糖化剂分类进行品评。香型分为酱香、清香、浓香、米香、其他香型5类。
酒度分为40~55度(含40度和55度),40度以下两档。
糖化剂分为大曲、麸曲和小曲3种,
(2)酒样密码编号采用淘汰制,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3)评酒采用百分制,其中:色泽10分,香气25分,口味50分,风格15分。去除每组酒样的最高及最低分后计分统计。
(4)对上届获得国家名酒(金质奖)和国家优质酒(银质奖)进行复查认定。
由于参加评比的酒样多达362种,在评酒时,将评酒委员(含特邀评委)分为4大组,进行品评。其中第一、第二组进行上届名酒和优质酒的复查;第三组进行浓香型白酒以外其余香型白酒的品评;第四组进行浓香型白酒的品评。
5.主持评酒工作专家及评酒委员
主持评酒工作专家:由沈怡方、于桥、高月明、曹述舜、曾祖训、王贵玉组成专家组。
评酒委员:1988年12月10~13日在湖南长沙市考核了全国白酒评酒委员,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44名正式评委(6名评酒专家业务组的成员免试录取)。同时也特聘了35名特邀全国评酒委员。
6.第五届评酒会结果
获得这次金质奖(国家名酒称号)的有17种,其中13种为上届国家名酒经本届复查确认,新增加4种,即武陵酒、宝丰酒、宋河粮液、沱牌曲酒。
获得银质奖(国家优质酒称号)的有53种,其中25种为上届国家优质酒经本届复查确认,新增加28种。
经复查确认的国家名酒和国家优质酒中有部分降度、低度酒可分别用国家名酒和国家优质酒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