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饮酒礼是周代流行的宴饮风俗,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向国家推荐贤者,由乡大夫作主人设宴。后演为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此宴为“乡饮酒”。《礼记·射义》曾有记载:“乡饮酒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礼记·乡饮酒义》记载,“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 “乡饮酒礼”是一种饮酒的礼仪,在古代属于“嘉礼”的一种,融礼、乐、诗于一体,由谋、戒、宿、迎、献、乐宾、读律令等程序组成。通常由州县长官邀请当地乡贤、长者作为“乡饮宾”共同宴饮,以体现尊贤、敬老、礼让的美德。据史料记载,乡饮酒礼起源于上古氏族社会集体活动,成型与西周,子路曾向孔子请教过“乡饮酒礼”清道光23年废止此礼。
但这一古代酒文化习俗,在山东邹城被重拾,重现“乡饮酒礼”盛事。这是邹城继释奠礼、婚礼、成人礼、开笔礼、乡射礼后挖掘的另一传统礼仪,对于感受古时酒礼习俗、礼仪传统大有裨益。